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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鄞州区在建项目工地“六项制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4-01-07 16: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无欠薪”县(市、区)创建成果,自2020年8月12日起,区防欠办分五个小组以全区157个项目为重点,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从全区在建工程“六项制度”整体落实情况看,检查中绝大多数项目施工企业对“六项制度”基本要求较为熟悉,能配备劳资专员、主动做好工作台账,总体情况较以往几次检查情况有所提高,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风险隐患进一步降低,但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具体制度落实方面还存在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权告示牌设置不够规范。一是告示场地不合理。少数告示牌未设置在考勤入口、职工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资料张贴栏无橱窗等防范雨、雪恶劣天气的保障措施;二是告示要素不全面。部分项目维权告示牌缺少宁波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月发薪日、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要素;监管部门信息有错误或遗漏;三是告示信息不及时。个别项目工地每月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未做到及时张贴公示。

(二)外地施工企业、小微型施工企业、微小项目用工管理不规范。本地施工企业绝大多数能按照省、市要求逐项对照“六项制度”规范项目用工管理,但部分外地单位对政策不熟悉,个别企业对“六项制度”一无所知,管理及其混乱;个别小施工企业、小项目未配备劳资专员,台账资料缺失,管理处于真空状态;极个别项目不配合检查。

(三)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行动不够迅速。民工工资专户是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规定及“六项制度”基础,绝大部分企业均能做到按时开户,但仍有极个别在建项目总承包单位尚未开设人工工资专户;少数已开设专户的项目工地不能提供银行出具的专户开立证明及业主方资金入账证明。

(四)建设单位(甲方单位)尚未负起应有的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以来,从法规层面明确了建设单位责任义务,但绝大部分业主单位未负起应有的责任。首先是对用工管理责任意识不清,尤其是甲方在专户设立、民工工资担保等方面责任义务比较茫然;其次大部分建设单位未能做到按时或者未能足额向专户中支付工资性工程款,能做到依规拨付的不多;再次是房产项目工程存在精装等工程由甲方指定发包问题,未纳入总包管理,存在监管真空,欠薪隐患大。

(五)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够彻底。实名制管理覆盖率未达100%,民工入场登记、劳动合同订立、日常考勤等日常方面存在盲区。部分项目涉嫌“倒推”制作用工台账,导致台账资料“两张皮”现象。另外实名制台账资料存在“漏、代、假”现象,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中涉及到员工、班组长等人签字的部分存在漏签、代签情形;部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不实。

(六)按月足额支付认识不够到位。有部分提供资金流水的项目工资支付金额、发放时间与用工实际不符,甚至个别项目工地采用虚假记录规避足额支付;按月足额支付还存在差距;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没有做到100%发放,个别项目对按月足额支付理解存在偏差,对月工资标准高于5000元的未支付到位。

(七)台账管理举措不够精细。缺乏台账管理意识,个别项目部不能当场提供施工许可证、项目总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总包资质等一系列项目资料,少数总包、分包公司无法提供人工工资保函,差异化缴纳的相关政策依据及凭证;大部分项目工地对无欠薪创建的政策依据、工地用工管理制度缺乏梳理,导致该部分台账未能单独汇编成册;少数工地实名制管理未能做到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单每月一册,分类管理。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认清落实“六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全面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六项制度”,事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要领会上级关于“根治”欠薪的重大决策,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荣誉感,高起点、高标准提高在建项目无欠薪创建实效。要将抓“六项制度”提升到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的同等高度,切实抓出成效,确保工资无拖欠。

(二)开展督查厉行整改,及时确保重点任务重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均是实施“六项制度”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整体观念,认真抓好自查和督查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创建活动中尚存在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查漏补缺,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对重点整改单位、整改项目,区防欠办将适时举行“回头看”活动,确保检查效果得到体现。同时,要运用横幅、宣传画报、电子屏、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无欠薪工地”的浓厚氛围。

(三)立足长效严格实名制管理,实现台账动态真实反映劳动用工全过程。一要配足配强项目劳资专员,扎实做好实名制日常管理工作,按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建立日考勤月统计制度、编制月工资结算表,按规范建立劳动者维权信息公示制度。二要保证资料真实性。劳动用工台账资料要反映用工的实际情况,要实行施工现场全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考勤记录、工资计算、民工签字等都应真实有效。严禁随意编制、虚报乱造用工记录。三要积极落实省人社厅“企业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时将详细用工资料上传平台,要在确保连续上下功夫,做到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单、工资专户收支流水每月有台账备查,从项目开工到结束做到全过程反映。

(四)重点攻坚做好专户管理,切实保障工资发放实现按月足额。在建、新建建筑施工项目要严格签订建设单位、总包、银行工资支付三方协议,开设工资专户。建设项目要落实总包负责制,建设单位要按时按比例将工程进度款打入工资专户,切实将工资款从进度款中剥离出来,确保施工项目人工工资全程通过专户支付。同时,工资必须按照标准做到按月足额支付,不允许以支取生活费的方式代替支付人工工资。

三、专项检查结果通报

针对本次“六项制度”落实情况,本次名单采取由检查小组考核评价、防欠办集体讨论方式,全区157个项目被分成优、良、差三个档次,第一档“优”和第三档“差”的项目分别被纳入红榜、黑榜名单并进行全区通报。其中,鄞州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等20个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红榜名单(详见附件1);鄞州区轨道交通3号线儿童公园站地块项目等11个在建工程项目列入黑榜名单(详见附件2)。今后,区防欠办将结合检查和整改情况对榜单名录进行动态调整,相关结果将作为施工单位信用分评分依据。希望各单位严格落实六项制度,继续深化推进“无欠薪工地”建设,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进“六项制度”落地,确保根治欠薪的工作目标。

附件:1、鄞州区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红榜名单.doc

          2、鄞州区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黑榜名单.doc

鄞州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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