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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港马村港区规划修订方(2022

2023-05-23 15: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海口港马村港区规划修订方(2022-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口港马村港区规划修订方案(2022-2035年)》及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并完成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本规划调整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信息。

一、规划概况及分析

(一)规划概况

1.规划修订范围和重点

本次规划修订范围为15版规划马村港区岸线及相应水陆域。预测基础年为2021年(部分数据参照2020年),预测水平年为2035年。本次规划修订重点为岸线、陆域功能布局及平面和航道布置等,并对水陆域港界进行了优化调整。

2.功能定位

马村港区定位:马村港区是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明确定位的沿海重要港区,是海口港的核心港区之一,是海南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推进自贸港建设的重要门户,是琼北地区背靠超大规模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是承接秀英港区货运搬迁的主要载体,主要承担临港产业发展及海澄文定经济社会发展等运输需求。以集装箱、散杂货为主,油品等液体散货为辅,并为南海资源开发服务提供保障。

3.吞吐量

马村港区是海口港的货运综合性港区,未来,马村港区将依托优越的港口条件,以及紧邻澄迈老城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等产业园区创造的优越临港产业环境,承担琼北区域新型工业、传统工业原料和产成品以及生活物资等货物运输需求,成为满足琼北地区乃至海南全省货运需求的核心港区之一。预测2035年马村港区吞吐量为6500万吨。

4.岸线利用规划

为了便于管理及利用,本次规划将港口岸线分为Ⅰ类和Ⅱ类。本次规划港口岸线20.99km,已开发岸线10.68km,其中,花场湾口一东水港西侧为Ⅰ类港口岸线长13.42km,沙土村一林诗港东侧为Ⅱ类港口岸线长7.57km,

5.陆域布置方案

本次规划修在“15版规划”基础上,整体遵循“缩减量、调存量、优增量、提能级”进行空间布局,其中澄迈湾西侧岸段由于受环境保护及围填海政策限制等相关条件制约,本次规划将该岸段作为港口岸线,但不进行平面布置。

总的来看,本方案共形成码头岸线8350m,布置44个0.1~10万吨级泊位,规划码头年通过能力7125万吨(含散杂货3600万吨+车辆12.5万辆+集装箱250万TEU+油气液散525万t),陆域面积约458万m2。马村港区平面规划如下。

本方案规划东部港区自西向东由三大片区构成,即西部的多用途码头区,中部的通用码头区和东部的油气化工码头区。西部多用途区位于中港池东南侧,南起花场湾口,北到现状马村二期通用码头南侧。规划形成码头岸线总长1500m,布置7个0.1~7万吨级多用途(兼顾装卸危险货类集装箱),规划年设计通过能力250万TEU,形成陆域面积73万m2。中部通用码头区,主要由中港池东侧的马村二期泊位、东一港池中海油服基地码头及东二港池华能电厂岸段至新兴港务岸段构成。通过对“15版规划”预留的华能电厂岸段方案深化,同时整合现状马村三期散杂货码头至新兴港务岸段,规划码头岸线总长4317m,布置26个0.5~10万吨级通用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3600万t,形成陆域面积210万m2。其中,马村二期布置6个0.5~5万吨级通用泊位,规划码头岸线总长1052m;东一港池中海油服基地布置11个0.2~5万吨级通用泊位,规划码头岸线总长1285m;保持现状东一港池东侧华能电厂1#泊位不变,整合电厂1#泊位至新兴港务岸段,布置8个0.5~10万吨级通用泊位,规划码头岸线总长1750m。油气化工码头区主要由东部部队码头至现状LNG码头岸段及东一港池西防波堤内侧油品泊位构成,形成泊位岸线总长2072m,布置10个0.2~5万吨级油气化工码头区,规划年设计通过能力525万t,形成陆域面积172万m2。其中,考虑未来部队码头、中石化油码头和国盛码头未来的码头老化及油品储运新建泊位需求,利用现状国盛油码头与现状中油深南LNG泊位之间岸段新建2个0.5~5万吨级危化品泊位;考虑船型发展需求,提升现状中油深南LNG泊位等级至3万GT;同时保留现状东一港池西防波堤根部2个2~5千吨级油品泊位不变。此外,在现状中油深南LNG泊位西侧预留一个15万m³LNG泊位。此外,在马村二期防波堤内侧布置1个0.3-1万GT滚装泊位,形成码头岸线总长261m,规划年通过能力12.5万辆,陆域面积3万m2。在多用途码头区南侧布置支持系统码头区,岸线长度200m。

6.水域布置方案

规划马村港区主航道按5万吨级散货船双向通航、7万吨级散货船满载全潮单向和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控制。东三港池支航道利用天然水深进港。规划东二港池支航道按7万吨级散货船满载单向全潮和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控制。规划东一港池支航道按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控制。规划中港池支航道按2万吨级集装箱船双向、5万吨级集装箱船满载全潮单向和7万吨级集装箱船乘潮单向通航控制。

本次修订基本沿用“15版规划”锚地布局,暂不进行修订。规划锚地5个,总面积为21.5km2,

7.与上一轮规划对比

在港口功能定位上,马村港区本次修订后货种类型基本保持不变,但是油品等液体散货运输的地位有所下降,同时对于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功能有所削弱。

在岸线利用方面,因此,对比两轮岸线利用规划方案,本次规划修订增加0.99km港口岸线,其中花场湾西侧7.57km均为II类港口岸线,近期暂不开发。相对于现状将新增10.31km港口岸线。

在陆域布置方面,对比本次规划修订与15版马村港区规划,减少泊位17个、码头岸线5820m和258万m2陆域面积。但是在现状基础上,将新增19个泊位和3924m码头岸线,通过能力增加5926万吨/年。

从空间布局和功能上来看,马村港区目前主要是对东部进行了开发,西部规划内容均为实施,本次规划修订取消原规划的西部港池、中港池西部和南部以及东二突堤和东三突堤规划内容,对东三港池进行整合,中部港池东部基本维持原规划方案。

在围填海变化方面,本次规划修订后,将取消花场湾西部以及花场湾内所有港池的平面布置,主要是在花场湾东部现有港池的基础上继续扩展和功能调整,围填海范围主要为花场湾口的多用途泊位区,其围填面积约60hm2,相对于上一轮规划减少围填海面积约866.66hm2。

在水域布局方面,锚地规划内容基本沿用上一轮规划内容,主要变化体现在航道规划方面:原西一港池支航道以及西部预留西进港航道等均取消。航道规划方面,中港城航道和东部港池航道走向基本维持现状,但主航道等级提升至满足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东三港池利用天然水深保持不变;东二港池支航道提升至满足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控制;东一港池提升至满足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控制;中港池支航道按2万吨级集装箱船双向、5万吨级集装箱船满载全潮单向和7万吨级集装箱船乘潮单向通航控制。

(二)规划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前述现状调查数据表明,规划区域大气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澄迈湾和港口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显示马村港航运区满足三类标准,水质良好。海口港马村港区不占用环境敏感区,本次规划修订方案的实施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但规划区附近分布花场湾海洋红树林保护区、旅游度假区、保留区和农渔业水域,规划实施可能发生风险事故对周边保护区生境和保护对象等造成一定的潜在威胁。

(三)规划协调性、一致性分析

1.本次海口港马村港区规划修订在港口性质和功能定位、运输货种方面基本遵循《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海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对海口港及马村港区的要求,其建设目标与思路、岸线规划方案等,符合《海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南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澄迈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总体要求。同时,本轮规划修订的实施能够加快海口港马村港区码头基础设施的建设,能积极地推动海口港现代港口体系的建设。

2.本次海口港马村港区规划修订中部分岸线占用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HN011W区(澄迈马村排污混合区),与规划存在部分不协调,建议优化调整规划边界,以实现对此区域的占用。

3.本次海口港马村港区规划修订占用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部分作业区陆域占城乡规划中用绿地与广场规划用地,才芳港附近岸线邻近或占用基本农田规划区域中的基本农田,花场湾口西侧岸线占用规划II级保护林地,东三港池后方陆域码头占用IV级保护林地,与《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部分存在冲突,建议优化调整规划方案以实现对基本农田及保护林的占用。

4.多用途码头区围填海区域与“三线一单”空间管控要求(“禁止在重点海湾、海洋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及预留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区域、重要砂质岸线及沙源保护海域、特殊保护海岛及重要渔业海域实施围填海”)存在部分不协调。

(四)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本次规划修订范围的西部II类岸线涉及优先保护区,东部港区的最东侧岸线涉及少量优先保护区以外,主要的马村港区空间布局均位于重点管控区内,需按照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加强港区内环境污染控制。本次评价建议取消西侧II类港口岸线,并进一步缩减东部港区与优先保护区重叠的岸线。在马村港区的发展,不开采地下水,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不会明显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货种不属于高污染货种,且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规划实施及运营过程中,能充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妥善处理港区和船舶污染物,有助于推动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因此,采纳本调整建议的基础上,本次规划修订符合《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澄迈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三线一单”相关方案的要求。

(五)资源承载力分析

本次规划将花场湾岸段外的港区所在的全部自然岸线规划为港口岸线,如规划岸线全部开发完毕,高强度的岸线开发将使岸线景观、陆域与海洋的生态流动渠道受到较大破坏。在港区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应坚持花场湾以东的13.42公里Ⅰ类港口岸线的集约利用,维持花场湾西侧Ⅱ类港口岸线的自然状态,从资源利用的角度分析,马村自然岸线资源可以支撑港区的发展规划。

此次马村港区规划占用土地面积为465公顷,占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5.9%,远期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可以达到13.98t/m2。同时《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已将“马村港扩建三、四期项目”列入交通水利设施的重大项目。因此,马村港区规划的实施在土地资源承载方面是可行的,重要港口建设用地也已经被列入到重大项目中在土地方面得到保障。

目前马村港区的水资源需求完全可以满足,未来随着可供水量的增加,港口规划实施对水资源的需求占可供水量的比例将进一步减小至3.2%,由此可见澄迈县水资源总量可承载本轮马村港区规划的实施。

(六)规划环境合理性分析

规划港口规模:①澄迈县自然岸线资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能够支撑马村港区规划修订方案的实施。②马村港区修订方案实施后,将新增一定用海,随着吞吐量的增加,污水产生量和粉尘产生量将有小幅增加,在进一步强化现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马村港区污水、粉尘等污染不会给规划区域环境质量带来明显影响。

环境合理性:马村港区规划修订是在15版规划的基础上,对马村港区的岸线、港区布置等进行了较大修订,取消了原西部港池的空间布置方案,并对东部港区的空间布局和功能进行了优化,相对于原规划大幅缩减了围填海面积。规划修订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其他生态敏感区。在规划调整方案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落实环保要求,防治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产生影响。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方案实施后,泻湖进流流速最大时,新通道上游流速基本介于0.50~1.10m/s,最大流速出现在管理商务区附近,流速为1.10m/s,泻湖原通道出口L11处已为码头平台,泻湖新通道出口L10处流速为0.14m/s;泻湖L6以上内部水域流速最大增加了0.01m/s,通道开挖水域流速减小;泻湖出流流速最大时,新通道上游流速基本介于0.40~0.80m/s,最大流速出现在L6附近,流速为0.79m/s,泻湖新通道出口L10处流速为0.23m/s,泻湖L6以上内部水域流速最大增加了0.02m/s,通道开挖水域流速减小。花场泻湖进潮量进行了统计,进潮量规划实施前为1731.1╳104m³、规划实施后为1723.6╳104m³。

(二)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不直接占用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系统,对水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围填海和疏浚造成的直接生物损失,土地利用、岸滩、岸线原有属性变化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以及运营期污染排放的长期影响。

本次规划的围填海主要集中在花场湾口的多用途码头区,预计围填海面积约60hm2,其中占用滩涂面积30hm2、水域30hm2。其次,中部通用码头区规划形成大顺岸形式,需对现有码头前沿进行局部改造,预计围填面积12.13hm2,其中占用滩涂面积2.88hm2,占用水域面积9.25hm2。油气化工码头区不涉及围填海。本次规划调整合计围填海72.13hm2,其中占用滩涂32.88hm2,占用水域39.25hm2。粗略估计,航道和锚地预计疏浚面积达到372hm2、疏浚量2065万m3。规划实施合计造成底栖生物一次性损失56.48t、总损失261.13t,潮间带生物一次性损失11.44t、总损失228.71t,鱼卵一次性损失8392.7万粒、总损失3.05亿粒,仔鱼一次性损失349.7万尾、总损失1271.06万尾。

本次规划的陆域以现有港口用地为主,但也局部占用了林地、草地、水域、滩涂,占用自然岸线资源,造成原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损失。规划新增多用途码头区将占用裸地5.66hm2、人工林(马岛北部小道)7.34hm2;油气化工码头区占用非建设用地64.83hm2,其中林地23.2hm2、草地41.63hm2;通用码头区均已开发,留有约6.24hm2的绿化用地。规划实施后,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变更为港口生产用地,占地所引起的植被破坏是不可恢复的、永久性的,造成这些土地原有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合计约50.67万元/年。本次规划明确的陆域布置中涉及围填海72.13hm2,其中占用岸滩32.88hm2,占用水域39.25hm2(详细见7.2.1.1节)。则每年造成的海域和滩涂生态系统功能损失达441.35万元。未来对西侧7.38km未开发利用岸线进行港口开发,不可避免地占用滩涂和水域,以平均宽度200m粗略估算将占用岸滩147.6hm2,造成额外的生态服务价值损失1758.48万元。本次规划方案共规划港口岸线20.99km,新增多用途码头区将占用约1.3km岸线,西侧岸线仅才芳港渔港和林诗港渔港利用0.19km,7.38km处于未开发状态,且主要为砂质岸线。由此估算,规划实施可造成自然岸线生态服务价值损失可达2.95亿元,生态服务价值损失较大。对海域的泥沙条件分析显示,砂质岸线开发后难以自然恢复,造成1.08亿元服务价值永久损失。

规划实施后,施工期的污水主要有船舶等水上设备的含油废水、码头梁板现浇养护废水、船舶上和陆上职工生活污水等,运营期的可能入水的污染物主要有码头前沿的含尘或含油雨水径流,以及船舶溢油事故造成的油类大量泄漏等。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若对污水处置不当,易造成废水溢流、污染水体,妨碍水生生物如鱼、虾等的卵和幼体的正常发育,降低水生生物的生长速度和降低对疫病的抵抗力等,将对海域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渔业资源等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次规划周边分布有以红树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花场湾滨海湿地和东水港滨海湿地、花场湾海草床、珊瑚和马岛无居民海岛。规划实施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集中分布区域的水动力特征、温度、盐度、水质等影响较小,但港口和船舶噪声可能对马岛东侧和花场湾红树林内栖息的鸟类造成惊扰。花场湾海草床的海草主要是贝克喜盐草,从水流流速、含沙量、纳潮量等指标看,规划实施对花场湾内海草床生境无明显改变。澄迈湾不是珊瑚的集中分布区域,仅有零星珊瑚分布,本次规划实施主要是造成局部点位有限数量珊瑚的死亡,对澄迈湾内珊瑚的影响总体较小,但规划带来的潜在环境风险可能污染玉包角附近海域,威胁玉包角现有的珊瑚礁,甚至导致珊瑚礁的死亡。本次规划多用途泊位区将通过围填形式完全占用马岛北部小岛,将显著改变海岛自然地形地貌,属于“导致海岛自然地形、地貌严重改变或造成海岛岛体消失”的情形,也造成了7.34hm2林地损失、10.31万元/年的生态服务价值损失。按照《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规划占用北部小岛应经由国务院审批后方可实施,且开发时应遵守废水、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规划不会造成马岛南部主岛地形地貌、岸线形态发生明显变化,不会显著改变主岛南侧红树林斑块生境,但可能对鸟类活动造成一定干扰,总体上对主岛的生态影响较小。

(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表明,叠加区域现状背景浓度后,2035年马村港港区港界和各敏感目标TSP、PM10和PM2.5日均和年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浓度限值要求。港界和各敏感目标NMHC小时和长期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2.0mg/m3浓度限值要求。分别计算了2035年的船舶和港区集疏运货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结果表明,船舶和集疏运车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整体较小,由于船舶和集疏运车辆扩散范围有限,因此不会对周围区域的大气环境产生太大影响。

规划实施后,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堆场扬尘浓度贡献和油气挥发浓度贡献的占标率较小,因此结合海口市和澄迈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改善趋势,未来在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措施后,规划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建议进一步加强运输过程、作业过程、堆场、装卸区的污染防治,通过遮盖、干湿除尘结合、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减少粉尘污染;严格要求船舶使用合规燃油,船舶靠港优先使用岸电,提高港口岸电使用率,加快推进船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以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断提高集疏运货车排放标准,加快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进一步减少集疏运车辆污染;加强推广码头油气回收处理技术,控制码头油气排放,降低船舶和港口排放对周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

(四)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噪声影响分析结果,马村港区的机械作业和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对港区外围影响不大,港界外受到港口噪声的影响距离在40m左右,该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建议新建的居住、商业、文教马村机关等设施尽量在港界外40m以外,如难以避开需采取一定工程措施防护。对于港区内部布置,建议将噪声较大的机械或作业区域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在作业区和居民区之间适当布置港口办公区等低噪音场所。港区内为保证港口作业工人的职业安全卫生,建议集装箱作业码头区工人的连续工作时间控制在6小时以内。同时,各码头泊位应逐步采用先进的装卸设备和工艺,进一步减少装卸作业噪声的影响。

马村港区规划实施后,在不考虑防护和地形坡度的条件下,由预测结果可知,昼间疏港公路100m以内能够满足GB3096-2008要求,夜间交通噪声影响范围较大,港区集疏运造成的噪声污染较重。建议在主要集疏运通道两侧500m范围内严禁新建噪声敏感设施;加强疏港公路两侧绿化隔离带作为隔音屏障,新建、扩建疏港公路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降低噪声影响;主要疏港通道逐步实行客货分离运输体系。

(五)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马村港区的固废分为港区生产生活垃圾、船舶垃圾和危险废物。根据规划,预计2035年全港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00t/a、生产固废3250t/a,船舶生活垃圾51.7t/a以及危险废物46.8t/a。马村港区内各码头企业已设置垃圾存贮点,作业区生活垃圾全部集中堆放在垃圾站或垃圾箱内,委托第三方专业清洁公司专门运送至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船舶垃圾及含油废物由船方直接联系海南海事局认可的海南忠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接收处置,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港区内设置废油回收点和废品暂时存放处,对作业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然后交由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定期接收并处理。

马村港区产生的固体废物量相对较小,对区域市政垃圾处理能力和危废处理能力的调查显示,规划实施后港口和船舶的垃圾产生量会有所增加,但不会对区域的垃圾处理能力造成显著压力。在严格执行以上处理处置措施的前提下,不会给港区和周边环境带来显著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分析不利条件下溢油对港口周边生态敏感地红树林的影响。通过水动力模拟结果分析可知:静风场下,规划条件潮流72h溢油扫海面积为122.7k㎡,溢油后59h油膜抵达左侧红树林,现状条件潮流72h溢油扫海面积为103.4k㎡,溢油后49h油膜抵达左侧红树林;SW不利风场下,规划条件潮流72h溢油扫海面积为61.8k㎡,溢油后8.5h油膜抵达左侧红树林,规划条件潮流72h溢油扫海面积为55.0k㎡,溢油后18.5h油膜抵达左侧红树林;N不利风场下,规划条件潮流72h溢油扫海面积为5.4k㎡,溢油后10.5h油膜抵达左侧红树林,规划条件潮流72h溢油扫海面积为4.8k㎡,溢油后6.5h油膜抵达左侧红树林。由于水动力条件,对于右侧及下方的红树林不易进入湾内流场,影响条件有所减缓;对于左侧红树林,由于海洋流场开放性高,红树林生长易受溢油影响,需要注意溢油的有效拦截及去除,从而确保红树林维持较好的生存环境。当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时,事故周边海域水体中的化学品浓度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升高,泄漏事故发生后主要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议事故发生后立即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如对泄露口进行封堵,采用吸收材料对化学品吸收等,避免化学品进一步的扩散。

三、环境保护对策

表11.4-1本报告要求采取的主要环境减缓措施汇总表

序号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1

(1)进一步优化西部多功能泊位区用海方式,优先采取高桩透水结构,最大限度降低花场湾河口用海对湾内水体交换能力及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

(2)积极开展马村港区现有码头前沿珊瑚调查,编制珊瑚保护与修复方案,在码头提升工程实施前需对现有珊瑚进行异地迁移,最大限度降低港口发展对珊瑚的影响。

(3)港池和航道施工建议挖泥作业时应该避开大风、大浪等天气;挖泥作业应采用先进的设备、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尽量减短工程工期,施工前对施工区域海洋生物进行驱赶。

(4)对于调整方案实施造成的生态损失应予以补偿,补偿工作应在渔业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下完成。

(5)港区规划实施过程应开展生态跟踪评价,建议本规划调整实施后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将港区临近的珊瑚资源、花场湾内红树林生态调查作为跟踪评价内容。

2

(1)加强施工期污水收集和处理,禁止排放入海。

(2)马村港区建设市政管网,现有作业区污水尽可能纳入老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新建码头需自建在无纳管条件下应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回用,不得新增排污口。

(3)建议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方案,提高含油污水等接收处置能力。

3

(1)新增的扩大规模的作业区,对干散货堆场改造升级时尽量采取全封闭措施。

(2)按要求建设和使用岸电对新增和现有的专业化码头建设和使用岸电。

(3)严格执行船舶污染控制区的排放要求,提高作业区码头装卸货物效率,缩短船舶停靠时间,以减少船舶废气的排放。

(4)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作业区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4

(1)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实际,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2)对高噪声的设备应限制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隔声、消声设计及操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3)对车辆交通噪声的保护应与车辆尾气的保护综合考虑,积极建设公路周边的绿化带,以降低噪声污染。

四、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建议

(一)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本次马村港区规划修订,在原规划方案基础上进行了大幅缩减,将原花场湾西侧的西一港池和西二港池等陆域布局全部取消,将西部按断作为港口岸线进行控制,不进行平面布置,同时对位于花场湾内的岸线功能均予以取消,总体上体现了缩量化、节约化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

本次规划修订后,将比上一轮规划减少围填海面积约866.7hm2,相对于现状将新增用海60hm2用海面积,且主要位于花场湾口,将对花场湾内外水体交换产生一定影响,且该处通航水域空间略微不足,还需对马岛现有部分陆域进行挖掘。建议优先采取高桩透水结构,并在保障码头功能基础上尽可能压缩用海面积,以降低对水动力条件的改变。

(二)规划方案实施建议

1.主动对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

本次规划调整秉承底线约束下的集约高效利用理念,在上一轮规划的岸线和港区空间范围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压缩,但目前澄迈县三区三线等相关规划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在本次调整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将主动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对接工作,避免本次调整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功能定位发生冲突。

2.积极推进花场湾西侧过水通道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花场湾内外水体交换能力,提高花场湾内水体自净能力,降低花场湾口围填对花场湾内海草床及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影响。建议积极推进花场湾西侧过水通道的前期研究,在最大程度改善花场湾内水生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充分论证和选择最佳的过水通道设计方案,并尽快实施。

3.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集约化水平

进一步提升调整后码头岸线的利用效率,优化整合生产岸线水陆空间和码头资源,提升码头泊位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和利用效率。在泊位和航道项目环评过程中,应对港池和航道的疏浚土的去向和处理方式进行明确,确保疏浚土得到有效利用或合规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4.加强环境整改和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统筹做好新建码头和现有码头的环境污染防治,落实“以新带老”要求,补齐环境保护短板。优化港区污水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污水采用收集纳管或自行处理回用的处理方式。完善并落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各类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强化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干散货装卸及储运应优先采取全封闭措施,油品泊位及罐区应采取油气回收等严格防治措施。根据《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增加船舶压载水岸上接收装置建设要求,依法依规加强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管理,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5.强化危险品泊位及堆场的安全监管

在马村港区二期泊位存在部分滚装危险品运输,如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危险品堆存作业区,则需划定专门的危险品货物堆场,并预留相应的安全距离,布置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加强对现有危险品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环境和安全监管,规范操作流程,保障应急设施储备,强化安全演练,避免可能发生的环境和安全隐患。

6.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范

本次调整方案实施后,马村港区吞吐量将有所增加,往来船舶数量增加,船舶大型化趋势发展,船舶污染事故规模有增加的趋势,升级后的码头应根据相关要求配备防污染和应急设备。加强港区环境风险管理,强化马村港区油品等液体散品装卸、输运及存储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与港区及罐区环境风险相匹配的应急能力,统筹规划应急基地、船舶与设备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7.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和提高能耗水平

随着交通行业碳达峰和碳中和要求的不断提升,马村港区应进一步提高港区清洁能源的利用比例,码头应同步配套建设岸电设施,鼓励建设配套的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大力推广光伏能源、氢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并加强港区照明和作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耗,逐步降低港口企业碳排放强度。

8.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长期监测体系

基于马村港区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基础,建立涵盖水、生态、大气等要素的常态化监测体系,根据监测结果和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优化港区规划建设内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运营管理。

9.加强后续生态环境管理

上轮规划后,海口港及马村港区一直未开展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尽早推进海口港的总体规划修订及规划环评,开展海口港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依法将评价结果报告或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在修编中应将本次规划环评的生态环保要求及成果纳入。

10.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长期监测体系。

建立涵盖水、生态、大气、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等要素的常态化监测体系,根据监测结果和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优化港口规划建设内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运营管理。

11.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正式实施五年后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评价结论

《海口港马村港区总体规划方案修订方案》,在原规划方案基础上进行了大幅缩减,将原花场湾西侧的西一港池和西二港池等陆域布局全部取消,将西部按断作为港口岸线进行控制,不进行平面布置,同时对位于花场湾内的岸线功能均予以取消,并对东部港区功能进行局部优化调整。总的来看,本次规划修订与海南省主体功能区划、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澄迈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等相协调。

总体上看,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提高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加强环境监测和跟踪评价,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基础上,规划实施不会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压力,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海口港马村港区总体规划修订方案》总体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海口港马村港区规划修订方案(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1、规划编制单位: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英航  

电话:0898-6761665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肖杨

电话:010-57802672

传真:010-57802678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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