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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保:门诊慢特病政策调整,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种类增加,保障能力提升…

2024-04-30 09: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滨州医保:门诊慢特病政策调整,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种类增加,保障能力提升…

广大慢特病患者注意了,从2023年3月1日起,我市统一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执行后,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种类大幅增加,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什么变化吧!

 

一、病种及认定标准不再区分职工和居民

 

全市职工、居民执行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基本病种种类和认定标准不再区分职工、居民。我市现有病种未纳入《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范围的,实行过渡期管理。

 

二、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扩容

 

《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中共有48种基本病种及18种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及认定标准后,目前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达到63种,单独支付病种数量达到14种。较现行政策职工医保增加21种,居民医保增加34种,保障范围扩大,受益面更广泛。特别是近年来群众反映的、涉及病患人数较少的罕见病病种纳入保障范围,如生长激素缺乏症、阿尔兹海默病等,给少数群体切实稳定的保障,进一步彰显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作用。

 

三、增加药品单独支付病种

 

将部分门诊治疗费用相对较高、治疗用药单一、诊疗路径明确的病种纳入药品单独支付管理。单独支付药品原则上限国家谈判药品。参照门诊慢特病进行管理。

 

四、慢特病待遇稳中向好

 

门诊慢特病及门诊单独支付药品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起付标准以下和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双通道单行支付的9种药品,并入慢特病管理。居民医保对于新增病种按乙类病实行限额管理,其中生长激素缺乏症及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年度限额为1万元。居民至多申请2个病种,职工至多申请4个病种。

来源: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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