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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项目评审报告

2024-07-13 09: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国家艺术基金于2021年7月15日发布了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4个项目类型的《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9月15日发布了美术创作项目2022年度的申报指南,于2021年7月15日至9月15日、9月15日至10月15日分两批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经国家艺术基金专家评审,共评选出立项资助项目628项,综合立项率约为5.7%,其中,年度一般项目603项,一般(地区)项目25项。现就申报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

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支持下,各级各类艺术机构、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热情响应、积极参与。申报受理期内,项目申报主体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12486项,最终有7461个项目主体确认提交10978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总额约67亿元。

申报结束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项目受理审核标准》开展了申报项目受理审核工作。共有10635个项目通过受理审核参加网络评审,决定不予受理项目343项,受理审核通过率为96.9%。

申报项目分类统计:

(一)申报项目类型

2022年度项目申报主体正式提交的项目数量为10978项,申报项目数量连续两年突破1万项。

1.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申报3481项,占申报总量的31.7%。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1146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2335项。

2.美术创作项目

美术创作项目申报1908项,占申报总量的17.4%。其中,中国画创作项目600项,油画创作项目582项,雕塑创作项目257项,版画创作项目142项,水彩(粉)画创作项目132项,漆画创作项目93项,今年新增加了对书法篆刻创作项目的资助,申报项目102项。

3.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942项,占申报总量的8.6%。从艺术门类看,演出类项目467项、展览类项目475项;从传播范围看,在国(境)内实施的项目919项、在国(境)外实施的项目23项。

4.艺术人才培训项目

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申报1253项,占申报总量的11.4%。从艺术门类看,舞台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508项、工艺美术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395项、美术书法摄影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350项;从培训周期看,短期培训项目1199项、中长期培训项目54项。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3394项,占申报总量的30.9%。其中,音乐作曲、戏剧编剧、曲艺编剧、舞蹈舞剧编导和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等舞台艺术类项目1078项,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等造型艺术类项目1982项,今年新增加了对青年文艺评论人才的资助,申报项目334项。

(二)项目申报主体类型

在7461个项目主体中,艺术机构、单位2159家,艺术工作者个人5302位,分别占项目主体总量的28.9%和71.1%。项目主体分布广泛,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委办局所辖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其中,机构提交的申报项目5676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51.7%;艺术工作者个人提交的申报项目5302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48.3%。

在机构项目申报主体中,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4803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43.8%;非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873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8.0%。

(三)申报项目地域分布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艺术机构、单位和艺术工作者,申报项目数量依次为:北京1146项、浙江617项、山东593项、四川564项、江苏541项、河南504项、湖北487项、陕西461项、广东425项、安徽402项、内蒙古401项、河北395项、辽宁376项、云南366项、广西361项、湖南337项、上海303项、山西300项、吉林300项、江西271项、天津257项、重庆241项、宁夏220项、甘肃207项、福建205项、黑龙江149项、贵州142项、新疆141项、香港69项、澳门66项、海南63项、青海28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5项、西藏15项。

二、项目评审

(一)专家培训工作

管理中心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大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李群主持会议。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艺术基金专家库专家,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相关司局及责任处室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艺术基金委托管理机构相关负责同志等分别在北京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艺术基金立项评审是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出精品攀“高峰”的艺术理想,坚持崇德尚艺的品质追求,把握正确导向,坚持质量标准,突出资助重点,注重实施能力,恪守公平公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科学、专业的精神把立项评审工作做实、做细,做到组织严密、规范有效。

会议要求,要全面总结艺术基金设立以来在资助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坚持高标准,突出公益性,不断优化资助方式,健全管理制度,注重绩效评价,以高质量的项目实施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艺术工作者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机构、单位和艺术工作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和成果运用工作,推动形成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竞相涌现的良好局面。

会议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开局之年,艺术基金工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进一步“做强做大”为目标,做好“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的发布和实施工作,加强地方工作体系建设和自身建设,更好地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服务文化和旅游部党组的重大部署和工作重点,服务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文艺作品需求的新期待,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新气象。

在会议评审期间,组织召开了6次专家见面会,就会议评审工作要把握正确导向、做到标准严格、注重实施效果、适度兼顾平衡、坚持公正廉洁和做好疫情防控等提出明确要求。

管理中心结合近几年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在项目评审前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指南》,就不同类型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评审要求,明确评审重点,帮助评审专家更好地履行把关责任。为帮助会议评审专家准确理解评审指南的要求,管理中心在每个评审组正式评审前,安排了召集人沟通环节,在召集人的组织下进一步明确评审标准和评审要求,并就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解疑释惑,确保专家对基金的工作要求理解到位、依规依据地参与评审工作。

(二)专家评审(网络评审)工作

1.项目分组情况

管理中心依据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参评项目的项目类型、艺术门类、申报数量和地域分布情况,对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规律相近的项目进行了最小限度的合并,将10635项通过审核参加网络评审的项目分成了215个项目评审组。

2.专家抽取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在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文艺报等新闻媒体记者的指导、见证下,管理中心按照“地域回避、单位回避、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人员回避、授课教师回避(艺术人才培训项目)、推荐人回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和近亲属回避”等回避原则,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自动发送了能否参加评审的问询短信,并根据专家回复情况,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了补充抽取。经电话和短信确认,共1616位专家同意参加评审工作。

3.网络评审情况

2021年10月21日至31日,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专家评审(网络评审),共有1496位网络评审专家按时提交了评审结果,提交率92.6%。信息系统自动汇总专家网络评审的独立排序结果,共有1037个项目进入会议评审,网络评审通过率约为9.8%,比上一年度降低5.2%。

(三)专家评审(会议评审)工作

1.项目分组情况

会议评审共有1037项参评项目,分为66个评审组。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14组198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16组158项、美术创作项目8组159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6组159项、艺术人才培训项目5组109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17组254项。其中,涉及资助金额较大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申报主体进行了网络视频答辩。其余项目采取了专家分头审阅申报材料,通过视频会议开展研究,在信息系统上提交评审意见的方式进行评审。

2.专家抽取情况

2022年度会议评审专家遴选工作,按照“单位法定代表人回避,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人员回避,文化和旅游厅(局)相关领导回避,授课教师回避(艺术人才培训项目),推荐人回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和近亲属回避”等回避原则,在管理中心监督处工作人员监督下,通过信息系统,分3批抽取专家,共有248位专家参加了会议评审工作,其中175位在上一年度没有担任会议评审专家,更新率达到70.6%。

3.会议评审情况

2021年12月6日至20日,开展了会议评审工作。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训这3类体量规模较大、资助额度较高的项目采取了专家集中评审,申报项目的机构、单位通过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美术创作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这3类项目采取专家分头审阅申报材料,通过视频会议开展研究,在信息系统上提交评审意见的方式。

(四)核定资助资金

今年,管理中心在整理分析以前年度资助项目资助额度的基础上,经征求专家意见,拟定《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分类分档标准》,依据此标准核定了项目资助资金。

(五)专家委员会复核

管理中心通过传签的形式请专家委员会委员复核了评审结果,提出意见建议。

三、资助项目分类统计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和2022年度资助项目资助资金预算,按照“突出导向、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依据以下原则:一是在坚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对申报主体获得三大类项目(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资助数量进行调控,有助于项目主体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防止久拖不结或者影响实施质量。二是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在全面评价此前年度资助项目实施效果、结合专家对申报项目总体质量评价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年度的资助重点。文化遗产原貌传承保护类的项目,因国家另有专门资金支持,原则上不纳入资助范围。三是根据不同艺术类型申报项目的总体质量,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在确定资助项目时有所侧重,而不是简单地按照同一比例来取舍。确定2022年度立项资助项目628项,综合立项率约5.7%。

(一)项目类型统计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1146项,立项资助101项。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资助戏曲创作项目45项,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44.6%,其中支持围绕戏曲珍稀濒危剧种传承发展开展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项目5项。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2335项,立项资助93项。歌曲、舞蹈和小戏曲创作项目数量较多,三类合计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63.4%。

3.美术创作项目

美术创作项目申报1908项,立项资助104项。2022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新增加了对书法篆刻项目的资助。

4.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942项,立项资助95项。其中,演出类项目49项、展览类项目46项。

5.艺术人才培训项目

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申报1253项,立项资助76项。从艺术门类看,舞台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36项、工艺美术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20项、美术书法摄影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20项。从培训周期看,短期培训项目74项、中长期培训项目2项。

6.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3394项,立项资助159项。美术、工艺美术等造型艺术类立项82项,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51.6%,舞台艺术类立项60项,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37.7%。今年新增了对青年文艺评论人才的资助,立项17项,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10.7%。

(二)项目主体统计

从各类项目申报主体的申报量和立项量看,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的申报项目5676项,立项资助365项。其中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为4803项,立项资助330项;非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为873项,立项资助35项。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的申报项目5302项,立项资助263项。

(三)地区(系统)统计

从各地区(系统)申报量和立项量看,东部地区立项量为326项,占总立项量的51.9%;中部地区立项量为156项,占总立项量的24.8%;西部地区立项量为128项,占总立项量的20.4%。今年,艺术基金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艺术机构和艺术工作者全面开放项目申报,立项资助18项。

(四)项目类型分布统计

各地区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艺术资源的占有情况,也是文化特色和工作情况的反映。

(五)一般(地区)项目资助情况统计

艺术基金一般(地区)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同年度申报的一般项目中评选产生,且资助额度与一般项目一致。经测算,2022年度共资助一般(地区)项目25项,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10项、美术创作项目3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7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5项。

四、项目评审特点

(一)把握时代主题、聆听时代声音,重点资助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主题创作,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引领示范作用。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核心任务,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把文艺创造写到民族复兴的历史上、写在人民奋斗的征程中。重点资助围绕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奋斗过程中涌现的光辉事迹、先进人物、重大成就、伟大精神,围绕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开展的作品创作。重点资助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作品创作。

(二)努力推动艺术事业发展成果为广大人民共享,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着眼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将紧扣时代发展、把握人民需求,符合传播规律,体现创新意识,为人民喜闻乐见,公众参与度高的项目评选出来。重点资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生产的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切实发挥文化惠民作用,重点资助深入市、县基层,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开展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活动。

(三)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努力培育德艺双馨的高水平艺术人才。助力戏曲艺术传承发展,重点资助围绕珍稀濒危剧种、经典保留剧目传承发展组织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推动形成有助于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生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基层艺术机构、单位培养更多可用、好用的实用人才,在原有的培养各领域艺术领军人物的基础上,将培养基层优秀实用型人才纳入资助范围。加强文艺评论工作,选拔培养一批中青年文艺评论人才,切实发挥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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