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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创新驱动背景下 如何实现“双自联动”

2024-07-16 07: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 李善民

对各地的自贸区管委会而言,既有自贸区,又有自主创新示范区,如何实现“双自联动”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上海最早提出“双自联动”概念。2015年,上海颁布了一个“双自联动”方案。2016年,广东也颁布了一个珠三角版的“双自联动”方案。随后,深圳、珠海都提出“双自联动”,但方案还没有公布。

“双自联动”可从四个角度理解:首先,从空间角度看,“双自联动”实际上是双区联动,因为自贸区有固定边界,自主创新示范区也有固定边界;其次,自贸区是制度创新,高新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科技创新;第三是资本的“双自联动”;第四是涉及到人才的“双自联动”。“双自联动”又有四种模式,即完全包含模式(自贸区在自主创新示范区里)、分离模式、相连模式与重叠模式。

“双自联动”的意义,从自贸区角度讲,改革创新的经验可以在自主创新示范区里复制推广,自贸区的资源优势也可以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例如,可为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等。从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角度而言,科技成果可以为自贸区提供试验,有助于弥补自贸区因投资、金融和贸易领域的制度创新而忽略的科技创新这一局限。同时,自主创新示范区能够反映高新科技企业对制度创新的实质性需求,有助于自贸区的创新做到有的放矢。

自贸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管理机构,包括上一级政府、地方政府、管委会以及各种管理部门。自贸区试验的是制度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试验的是科技创新,自贸区里生产服务型企业较多,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多。可以说,从政府到管委会,再到企业层面,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联动的问题。“双自联动”真正联动起来,核心在于机制的建立,以保障实现联动,加强互动。

目前,“双自联动”方案有几个版本,一是上海版,二是广东版,三是横琴版。在比较了“科技+金融”等各方面制度后,我们发现,每个地方在“双自联动”方面都有各自的区域特色,都结合了一些地区优势。

当然,“双自联动”也有共性。比如,行政服务改革、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水平、吸引全球各地的人才集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障机制等方面,大家都有所行动。差异方面,表现为上海定位高端,如对国际人才的吸引;广东突出粤港澳科技合作;前海更加突出深港合作等。

最后,我提出一个政策思考——以创新驱动发展,提速“双自联动”。具体可从五方面着手:一是管理联动与政策联动。以上海为例,重点考虑政府层面管理体制和自贸区制度创新政策,与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如何协同;二是传统科技政策要转型升级。传统科技政策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以前对“走出去、引进来”考虑不多,现在科技政策应突出“科技+”,如“科技+投资”“科技+贸易”“科技+行政体制改革”等,采用这种理念升级科技政策;三是突出市场主体力量。在实体层面形成产业联动,发挥企业的重要作用,自主创新、科技创新最终都要落实到企业;四是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双自联动”体制;五是“双自联动”经验也要复制推广。

信息来源:浦东时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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