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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4-06-02 17: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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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嘉和美康 股票代码:68824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2、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31,577,19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9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11月30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9.50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2.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4.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56.1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59.6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2021年11月3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9.61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T-3)。

注1:2020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1年11月30日)总股本。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计算扣非前静态市盈率均值时,剔除异常值万达信息,计算扣非后静态市盈率时扣除异常值万达信息、东软集团。

本次发行价格39.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59.6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4、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最近三年及一期”),该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260.77万元、-78.66万元、1,270.81万元和-3,681.23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721.71万元、-82.74万元、2,097.90万元和-2,787.55万元,盈利能力较弱。公司盈利能力较弱的主要原因为:(1)发行人医疗信息化业务收入规模较小,且发行人逐步收缩医疗器械业务,使得整体营业收入较低;(2)为提高市场推广力度,加强公司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规模较大,由于收入规模较小,规模效应尚未显现,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3)为保持技术领先性,公司研发资金的投入规模较大,由于收入规模较小,规模效应尚未显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如果公司盈利能力较弱的状态持续,将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现金流,进而对公司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研发投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增加及回款能力较差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务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整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分别为17,302.90万元、29,752.57万元、30,621.13万元和35,043.45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51%、67.05%、57.58%和166.84%。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9,903.52万元、15,567.42万元、9,298.72万元和6,119.89万元,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率分别为57.24%、52.32%、30.37%和17.46%。

公司对第三方非医疗机构的应收账款余额整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分别为7,380.85万元、12,299.39万元、12,569.71万元和13,182.40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42.66%、41.34%、41.05%和37.62%。

公司客户包括医疗机构和第三方非医疗机构,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存在因其财政拨款审批、自身资金安排、资信状况发生变化或公司无法有效实施应收账款催收管理等原因,导致医疗机构不能及时付款或无法支付款项的情况,公司对医疗机构存在部分或全部货款延迟回收或无法回收的风险,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金周转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部分第三方非医疗机构客户根据其资金状况及其与终端客户的合作情况,需要在收到终端客户付款后才能向发行人付款,并与发行人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该类客户实际执行中需要终端客户付款后才向发行人付款。由于终端客户多为大中型医疗机构,付款流程相对较长,如果发生终端客户延迟付款或不支付相关款项,将导致第三方非医疗机构客户延迟向公司付款或无法支付款项。对于其他第三方非医疗机构客户,根据合同约定无需终端客户付款后才向发行人付款,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部分客户由于自身资金安排等原因,向发行人付款存在逾期情况,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金周转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不断增加,应收账款的回款能力较差,且对医疗机构和第三方非医疗机构均存在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能导致坏账损失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差,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金周转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分别为-12,398.22万元、-16,397.31万元、-6,023.88万元和-10,676.68万元,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最终客户绝大部分为医疗机构,这些项目前期建设投入较高,受付款审批进度、资金到位时间跨度的影响,项目回款周期普遍较长,持续的新增项目投入和滞后的回款造成了资金错配;(2)随着公司所承接的项目数量和规模的增加,公司对项目的人员投入、对技术服务和软硬件采购的支出金额较大,导致公司存货余额增长较快;(3)公司为了能够保证市场竞争优势,持续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项目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和技术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较高,其平均薪酬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研发投入较大。如果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且无法筹集到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将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四)存货增加及存货跌价的风险

发行人对自制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均采用终验法进行收入确认,尚未验收的项目实际发生成本均计入存货。随着发行人实施项目增加,发行人存货金额也不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0,295.43万元、17,428.07万元、27,101.66万元和35,341.22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43%、23.00%、27.19%和34.1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金额可能将进一步增加,进而对公司营运资金造成一定的压力。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421.84万元、715.72万元、742.67万元和1,066.29万元,主要为对医疗信息化业务劳务成本、部分医疗器械业务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如果发行人医疗信息化项目合同金额无法覆盖存货成本,则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与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通过控制弘云久康间接持有发行人14.55%的股份,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报告期内,弘云久康曾持有熙牛医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80%股权。

发行人对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内容系向其销售临床辅助决策系统及智能化病历质控系统;对熙牛医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内容系向其提供云电子病历系统相关的研发服务。

根据业务开展需求,发行人与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将会继续发生。如果未来该等关联交易的规模增加,且该等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或不合理等,则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发行人与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风险。

(六)公司受医疗信息化业务发展趋势等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受医疗信息化业务发展趋势等影响较大。近年国家持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支持我国医疗信息化产业的发展,但该等行业促进政策的实施主体由基层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等构成,该等机构自身信息化水平不一,国家对各个级别的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要求也不尽相同,因而政策因素对发行人订单的获取具有较大影响,并且部分下游用户的信息化需求存在一定的阶段性特征。

在2018年12月《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发布后,发行人来自于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订单金额大幅增加。如果将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确认收入的嘉和电子病历平台、智慧医疗产品体系项目中,来自于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和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签署的订单的收入视为因为政策影响导致的增量收入,则上述政策导致发行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收入分别新增6,300.03万元、13,646.12万元和10,719.10万元,毛利分别新增4,571.20万元、8,543.39万元和5,981.65万元。

如果医疗信息化行业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或下游客户需求特征出现变动,将对公司后续订单和收入的持续增长、毛利率水平变动带来较大不确定性,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七)公司在医疗信息化的市场占有率不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风险

在国家大力推进医改和医疗卫生信息化的背景下,我国医疗信息化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深入,国内从事医疗信息化的企业纷纷加大投入抢占市场,进入该领域的公司也不断增加,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产生的收入包括自制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外购软硬件销售等三个方面,其中前两者是公司核心技术相关业务产生的收入,主要包括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及其相关的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报告期内收入分别为17,082.22万元、35,935.94万元、43,898.77万元和18,144.19万元,占医疗信息化业务的比例分别为91.65%、91.10%、86.91%和88.68%。

根据Frost&Sullivan的研究数据,2020年发行人医疗信息化市场份额为3.7%,位于卫宁健康(11.4%)、万达信息(10.3%)、东软集团(9.9%)等企业之后;2020年病历系统信息化软件市场中,发行人在该细分市场中以17.7%的份额排名第一,领先于东软集团(12.1%)、南京海泰(10.9%)、卫宁健康(10.0%)等企业。相关咨询机构并未就数据中心细分市场直接发布过市场排名的数据。

因此,发行人在医疗信息化的市场占有率不高,电子病历细分市场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领先优势较小,发行人医疗信息化业务整体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八)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单体报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969.92万元、-26,698.63万元,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由于公司盈利能力较弱,未来仍需持续投入较大规模资金进行市场拓展和研发活动等,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状态可能持续,将导致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进行利润分配,从而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号文注册同意,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的申请,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70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嘉和美康”,证券代码“688246”;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137,877,502股,其中31,577,198股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4日起上市交易。

三、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12月14日

(三)股票简称:“嘉和美康”,扩位简称:“嘉和美康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24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37,877,502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4,469,376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1,577,198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06,300,304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378,775股,均由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本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212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13,403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58%,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57%。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54.56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53,183.70万元,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5,630.34万元、44,376.70万元和53,183.70万元,研发投入分别为6,441.39万元、7,124.05万元和9,226.87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50%。因此,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中规定的第二项上市标准:“(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夏军直接持有公司23.88%股权,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和美嘉和间接控制公司8.57%表决权,通过与任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形式控制公司2.98%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5.43%表决权,夏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17年5月19日,夏军、任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1)双方确认,因双方具有一致的企业经营理念及存在共同的利益基础,自嘉和美康成立至今,无论是否直接持有嘉和美康股权,双方对嘉和美康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务及其他重大事务的实施均实行一致行动,对嘉和美康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务及其他重大事务的决定或执行在事实上保持一致。(2)双方承诺,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嘉和美康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对嘉和美康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依法行使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及决策权保持一致。(3)如双方对相关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夏军的意见进行表决。(4)《一致行动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签署日至嘉和美康上市之日起60个月。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夏军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经济学院大专学历。1991年1月至1998年7月任中国科学院计算中心鹭岛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8月至2006年9月任通用电子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嘉美科仪经理;2005年3月至今任嘉和设备执行董事;2011年4月至2013年2月任嘉和有限经理;2013年2月至今任嘉和美康董事长、经理,嘉和信息经理;2013年4月至2021年1月任珠海颐亨隆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生科研究院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任嘉斯睿特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嘉和海森董事长、经理。

任勇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浸会大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有机化工厂会计、副主任;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主管;2001年1月至2004年5月任北京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6月至2006年10月任通用电子副经理、财务总监;2006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嘉和新仪副经理、财务总监;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任嘉和有限董事、副经理、财务总监;2013年2月至今任嘉和美康董事、副经理、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今任嘉和信息执行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上海智墨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智墨创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嘉和海森副经理。

和美嘉和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6名、核心技术人员6名。

1、董事

2、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4、核心技术人员

(二)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后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详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员工通过和美嘉和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通过嘉和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一)和美嘉和

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和美嘉和的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二)嘉和投资

和美嘉和的有限合伙人嘉和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嘉和投资的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以上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人员中,黎云目前已退休,朱杰、郑长志、盛炜、杨嵘、徐东兵、李玉华、王仲、艾冬悦、张婷9人目前已自发行人离职。除上述10人外,其他均在发行人或其下属公司任职。

和美嘉和不遵循“闭环原则”。和美嘉和为员工持股平台,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和美嘉和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和美嘉和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保荐机构控股股东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战略配售股数为1,378,775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4.00%。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34,469,376股。

二、每股价格

每股价格为39.50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股。

四、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259.60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2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15元/股。(按照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2.22元/股。(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45.72万元。

2021年12月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9日12时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3,787.7502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3,787.7502万元。

九、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及明细构成

注:各项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增加系包含了印花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45.72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29,017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4,469,376万股。其中,最终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378,775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9,957,601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9,957,601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3,133,000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3,051,060股,放弃认购数量为81,940股。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81,940股,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2476%,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2377%。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会计资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6244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公告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100号)。公司2021年1-9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及2021年的经营情况预计等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以及“第八节/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全文可查阅《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二、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一)整体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经营模式、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审计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大华对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100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资产总额为112,914.0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3.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42,228.35万元,较上年末降低5.08%。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23.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8.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7.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70.68万元,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收窄47.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2.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16.20万元,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收窄46.36%。202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956.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73.10万元,降幅为19.86%。

2021年1-9月,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相对于2020年1-9月公司医疗信息化项目完成交付的金额有所增加、实施效率有所提高,因此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有所增加,公司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大幅收窄。公司2021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当期员工数量增加且调整薪酬水平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科目有所增加。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已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浦发银行电子城支行、招商银行酒仙桥支行、兴业银行月坛支行、上海银行高碑店支行、宁波银行亚运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已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浦发银行电子城支行、农商银行北安河支行、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态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和销售价格、采购和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下转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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