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疑犯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还咬伤民警,最终仅以袭警罪定性!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喝醉袭警犯法吗 女疑犯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还咬伤民警,最终仅以袭警罪定性!

女疑犯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还咬伤民警,最终仅以袭警罪定性!

2023-05-22 12: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7月7日0时许,被告人勒古么叶作在巧家县××镇××大酒店卖淫后,被巧家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巡逻时查获,在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过程中,不听民警指令,并对执勤民警黄某撕咬,经鉴定,黄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查证,勒古么叶作患艾滋病(呈HIV阳性)。

另查明:被告人勒古么叶作已怀孕。

被告人勒古么叶作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已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认证的受案登记表,查获经过,立案决定书,前科情况,谅解书,户口证明,证人阿根尔吉、吴某等人的证言,被害人黄某的陈述,被告人勒古么叶作的供述,巧家县人民医院检查报告单,鉴定意见,辨认笔录及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袭警罪是指以暴力袭击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传播传染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性病、艾滋病等严重传染病卖淫、嫖娼的行为。被告人勒古么叶作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然进行卖淫活动,被查获后,撕咬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致其受伤的行为,符合袭警罪、传播传染病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构成袭警罪、传播传染病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勒古么叶作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勒古么叶作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勒古么叶作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可以从宽处罚。被告人勒古么叶作犯数罪,应对其数罪并罚。被告人勒古么叶作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被告人勒古么叶作已怀孕,对被告人勒古么叶作从重处罚并适用缓刑,符合法律规定。公诉机关建议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勒古么叶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传播传染病罪判处被告人勒古么叶作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三百六十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勒古么叶作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传播传染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总合刑期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缓刑考验期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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