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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

2024-06-30 19: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2022-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数据统计和梳理归纳,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此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2-2023年度,哈尔滨理工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注重加强二级单位统筹联动,强化信息多样化发布、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出台《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事项内容和责任单位,并且建立信息公开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员专业队伍建设,明确各单位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工作。同时,为高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微信工作群,围绕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存在的问题,组织信息公开信息员开展业务经验交流,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信息员业务能力水平。

(二)强化技术支持,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为主渠道,以校报、官微、宣传栏、校园广播等融媒载体为补充,不断扩展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和工作效果。同时,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网络技术升级,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对网络插件进行更新维护,全面保障信息的日常发布和及时公开。学校梳理业务流程200余项,建立网上办事大厅,方便师生员工办事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业务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三)筑牢保密底线,抓实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扎实开展信息保密工作督导检查,进行了风险信息专项清理,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做到既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又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集中统一领导与各部门开展具体工作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2-2023年度,学校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进行了及时、全面地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2-2023年度,除学校信息公开目录所含主动公开事项外,还通过以下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一是以学校官方网站为主,校内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网站为辅发布信息。哈尔滨理工大学官方网站、新闻网通过设置理工要闻、院处动态、媒体理工、通知公告等栏目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1596条,学校协同办公系统校内公告、校内通知、会议纪要、专栏向校内公开信息900余条。二是通过文件、校报、年鉴等载体主动公开信息。编辑印发党委、校发文件210份,编印《哈尔滨理工大学报》19期、修订编印《哈尔滨理工大学年鉴(2022卷)》。三是通过各种会议公开信息。编辑印发党委58份、校发文件116份,召开党委常委会29次,校长办公会19次,共形成会议纪要48份,在校园网上发布。四是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载体完善校领导与师生员工沟通交流信息的渠道。五是通过“校园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平台”受理师生员工提交的各类意见建议。六是通过微信新媒体公开信息,通过哈尔滨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发送图文129篇,总点击次数超233.3万次,总阅读人数超181.96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涵盖了学校党务工作、政务工作等方方面面,2022-2023年度学校按照《清单》逐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办学基本情况,包括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校园网主页“学校概况”“党政机构”等专栏中予以公开。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在校园网首页“校内办公”专栏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五届第二次教代会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等在各层面代表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大会、编印大会材料汇编等方式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情况在校园网上公开。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等在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等在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学校于每年10月末编制完成《哈尔滨理工大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报教育厅审核,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

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涵盖全国31个省(市、区)的13余个类别批次。其中,普通本科录取6346人,专升本录取291人,黑龙江和新疆两地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合计79人。普通本科中,校本部录取4712人,荣成校区录取1634人;理工类录取4326人,文史类录取242人,综合改革类录取1628人,艺术类录取150人。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学校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着内容准确、形式简洁、程序合理、发布及时、方便获取的原则,对所有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相关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予以公开和公示。

(1)招生章程公开

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官微及时向校内外公布公开本科招生章程,对学校招生资格、录取规则、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形式以及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等进行明确客观的说明。

(2)招生计划公开

根据教育部统一发布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科学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登录各省计划数据平台核对完毕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和招生计划手册中公开。同时,学校也及时在学本科生招生网、学校官微、纸质版招生简章公开分省分批次招生计划以及往年录取最低分;在招生网和手机招生网设置分省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查询功能。

(3)特殊类型招生事项公开

学校在各省市设置的艺术类美术学科招生计划均采用各省市统考成绩,学校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自主考试;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类型已停招多年。为落实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二学位招生工作,工作进行中及时公布公开相关信息。

(4)录取进程与结果公开

学校根据各省招考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日程,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并将分省分批次的录取进程在招生网、手机招生网、抖音平台对外公布;制作“录取进行时”的公告栏,在封闭的录取现场外即时公开正在录取的批次情况。招生网设置了录取进展情况公布专栏,各批次开始投档、录取结束、录取分数情况、通知书邮寄情况均在第一时间对外公告。学校在招生网专门建设了录取结果查询功能,对应批次录取结束信息发布后,考生可以间查询录取结果。此外,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查询信息也在招生网链入中国邮政速运网站进行查询。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学校以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公布我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校官网和招生网等学校授权的可对外发布招生信息的各类平台。同时,学校设立校园开放日接待考生家长入校咨询,组建招生咨询工作队伍,为考生提供现场、电话和在线咨询服务。在录取期间,设立考生申诉接待席和考生申诉接待专线,并在招生宣传材料中公布申诉接待专线电话。目前,学校正在开展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经查未发现入学考生的资格问题,也未接到有关举报情况。

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在学校文件、校园网、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及教育部指定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本年度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信息15项。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在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本年度公开我校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等相关信息2项。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5项。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开”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开推免服务系统”的专栏上公开,在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公开《2024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公告》等相关信息3项。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校内办公”专栏公开,同时在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的部门网站公开。学校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2项。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信息在校园网首页“招标信息”专栏、“校内办公”专栏和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网站予以公开。学校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学校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价格违法举报方式、投诉电话、受理地址等,以上信息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

此外,学校财务信息还通过以下多种渠道予以公开。将新生入学费用明细,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与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在电子屏幕上滚动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过财务信息查询微信平台,提供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工资等财务账目查询,同时推送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校内财务制度等信息,有效便捷的公开方式使职工能够及时了解财务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中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年度无此类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在校内办公“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专栏予以公开。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在“校内办公”专栏予以公示公开,学校人员招聘信息,在校园网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开,并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现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解决。

5.教学质量信息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在校园网首页“学校简介”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相关信息在本科招生网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3740门、实践教学学分(2596.5)占总学分(10270.5)比例约25.28%、选修课学分(1732.5)占总学分(10270.5)比例约16.87%。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322教授上课)的比例约90.2%,教授授本科课程1167门次占课程总门次数(8129)的比例约14.3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国家、省、校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站、学校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予以公开,使每一名毕业生都能够及时知晓政策,获取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信息。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在《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上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学校“校内办公”、就业信息网站、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籍管理办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79号)中发布,在信息公开网、校园网、教务处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书籍(2019年8月出版《新起点、新生入学导航》)的形式公开。学生管理部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通过校园网、会议、专题活动、校内办公OA系统、微信公众号、钉钉平台、微博、qq工作群、微信群等新媒体传播模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学生奖助金评定、学生助学贷款办理、学生勤工助学、学生违纪处分决定、学风建设、选调生、大学生保险等相关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本年度公开与学生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合计70余项。学生奖励处罚办法以书籍(2019年8月出版《新起点、新生入学导航》)的形式公开。书中《学生综合测评积分办法》《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中有详细规定,以书籍形式发放,面向社会公开,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学生申诉办法以书籍(2019年8月出版《新起点、新生入学导航》)的形式公开。书中《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有表述和说明。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

7.学风建设信息

学风建设机构。收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生管理规定》和《公寓管理规定》,收录《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积分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在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学术规范制度。学校重视加强学术制度建设,《哈尔滨理工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等制度在校园网“校内办公”专栏和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开。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制度,在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开。

8.学位、学科信息

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20项。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本年度无此项工作。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本年度没有出台新的办法制度。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本年度没有拟新增授权点。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本年度我校未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列入招生计划。留学生管理工作通过网站、公众号向校内、社会公开信息24条,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布留学生管理制度2条:《哈尔滨理工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校留学生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根本,落实《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实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完善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我校来华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10.其他

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本学年度学校没有巡视组进校反馈意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公寓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后勤管理处预防暴风雨应急预案》《后勤管理处防洪应急物资存放规定》《预防暴风雪天气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防校园建筑物发生外墙脱落事故应急预案》《哈尔滨理工大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以校内文件形式公开,同时在部门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凡经党委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均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在校园网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和《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本年度学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够多渠道、多载体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学校设立了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监督电话,本年度未接到相关负面评议意见。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纪委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部门,本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比如:个别单位信息员岗位变动,还存在新接任工作人员业务熟悉慢,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下一阶段,学校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对相关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做到工作中有法可依,操作上有章可循;

二是进一步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监督提醒,持续做好动态更新,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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