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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彦雅,女,耒阳人,现任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2024-07-11 03: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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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彦雅同志简历

曾彦雅,女,1983年4月出生,汉族,湖南耒阳人,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7月参加工作。

2005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河北省廊坊市商业银行工作;

2008年1月至2010年11月在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工作(2008年2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证);

2010年11月至2013年2月招录为咸宁市检察院公务员在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

2013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咸宁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咸宁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科科长、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2019年3月至7月任咸宁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政治部干部科科长;

2019年7月至10月任咸宁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咸宁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一级检察官;

2020年6月至12月任咸宁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咸宁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1年9月任通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现任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来源:通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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