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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女子与网友见面被迷晕,醒后全身赤裸,还被拍了视频

2024-07-03 07: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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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赤裸着醒来,完全没有记忆,只记得最后是喝了一杯他递给我的饮料......”一位女士向警察叙述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离奇事件”。

案件回顾

这位做着自述的女士称自己是江苏淮安人,以下称她为刘女士。刘女士对自己怎么一觉醒来就是第二天了,以及怎么自己赤身裸体,未着衣物没有一点记忆,思来想去觉得不对劲的她报了警。

报警女子

在沟通中,警察了解到刘女士前一天是她和网友的第一次线下见面,同时,警察带她去做了一些身体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刘女士的身体里有药物残留,并且她的身体有留下医学可检测到的被侵害的痕迹。而刘女士本人对自己是否喝下某些药物毫不知情,也没有被侵害的记忆,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只能从前一天去寻找原因。据刘女士的描述,前一天她和自己网聊了没多久的网友约了线下见面,对方自称是个老板,姓胡。

他们是二〇一七年在网络上偶然聊上的,闲来无事的她和他在聊天中消遣时光。刘女士觉得这位昵称叫做“石墨生花”的网友幽默风趣。

即使他的资料里显示自己是90岁,但聊天中发来的照片很明显就证明他只是在开玩笑,更多的是进退有度,又有礼貌,聊起天来顺畅又舒适。

刘女士经常网聊

并且这位胡先生说自己是创业者,目前四十岁,已经成功打拼出自己的一番天地了,目前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刘女士难免不会对这样一位优秀的成功异性生出好感来,他们就这样联系着。

直到这位男士发出了线下约见的邀请,刘女士欣然答应。两人见面后,频繁的线上聊天为此打下了坚实基础,开始时依旧是相谈甚欢。

胡先生陪着刘女士散步逛街,两人似乎对彼此“奔现”的结果都比较满意。在游玩途中,刘女士觉得口渴了,正打算去买杯饮料解渴。

胡先生此时坐在主驾驶座,“贴心”地拿出自己为刘女士“专门”准备的水,刘女士觉得有些幸福,为自己遇到这样一个体贴温柔的人感到开心。

胡先生没有给刘女士过多思考的机会,用甜言蜜语和各种话题吸引刘女士的注意,刘女士也的确被“粉色炮弹”哄骗了,接过水就喝了下去。

刘女士在车内喝了“专门”为她准备的水

接下来的事刘女士就没有了记忆,醒来的她一看时间,竟来到了第二天,再一看自己,身上不着片缕,甚至连内裤都没有穿。

而周围环境也不是最后记忆里的胡某的车里,而是在自己家中,察觉事情不对劲的她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等到警察来,带她检查和常规问话,才有了刘女士在开头自述的这一幕。

得知自己身体里有药物残留,警察和刘女士都反应过来,猜测应该是前一天刘女士喝下的那杯“贴心饮料”。结合刘女士描述的情况以及检查结果,可以证实刘女士被这位“胡老板”迷奸了。

警察迅速展开对犯罪嫌疑人胡某的追捕,好在刘女士提供了许多有效信息,抓捕工作很快就结束,胡某被逮捕。

但在搜集证据深入调查时,发现胡某其实是已经年满51岁,有自己美满的家庭。更过分的是,谎话连篇的他竟然还录制下来了侵害刘女士的过程。

不仅如此,在警方搜查胡某家时还发现了400多个这一类型的视频。据有关了解,这一文件内涉及一百多名女性受害者,而犯罪的人都是胡某。还有确凿的证据——迷药“听话水”,且数量庞大。

刘女士被侵害 视频截图

在这些确凿的证据面前,胡某只能老实交代。他将行车记录仪反过来,拍下这些视频一方面是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

另一方面是可以以此威胁那些被侵害了的女性,让她们出于可能会面对的社会的凝视和指责而不敢声张,只能咽下苦果,让事情不了了之,让彼此都“好过”。

胡某可能以为刘女士也是一个“识时务”的人,但不曾想刘女士察觉到不妙的时候直接果断报了警,警察动作迅速直接抓捕了他,并且搜罗到了他全部的犯罪证据。

警方介绍案情

这样一个胆大妄为的社会渣滓终于被绳之以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法律分析

胡某为什么在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迷奸这么多位女性后,仅判处6年有期徒刑呢?怎样才属于强奸呢?

首先,根据《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六条解释:强奸罪指的是犯罪者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违背妇女被害人的意志,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本案中,胡某以迷药的手段,使得被害人丧失意识和行动能力,然后对其实施了彻底的性侵行为,并拍摄视频威胁他人。这不仅犯了强奸罪,还犯了侵害他人隐私权的的罪。

若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但事后女方因某种原因告男性对她实施了强奸行为,则不能成立。

又或者男方不是诉诸暴力,而是以生命等作为要挟,要求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该女性即使主观上对发生性关系是不愿意的,但是情急中也不愿意承担一条人命的责任,因此发生了的性关系不属于强奸。

这一罪名的详细解释和案例还有很多,较为详细地划分了与其有关的“罪与非罪”、“既遂与未遂”等。

其次,对于胡某的处罚,根据《刑法》关于强奸罪的量刑,可以处3—10年的有期徒刑。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出庭作证的有关涉案被害人描述,判处胡某6年有期徒刑是符合规范的。

回到有关强奸罪的定义,“妇女”一限定词指的是十四岁以上的女性群体,针对十四岁以下的幼女,则需从重处罚,可以处10年以上,或无期,更为严重的判处死期,具体情形需要参考实际和详细的法律条文。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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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建磊_NBJ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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