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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2024-06-29 21: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五十七章

(六道书院版)

正文: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注释

以正治国,

        正:正道,即合乎常规之道;取天下自然离不开政事和军事,而治国是为政事,政者正也,故曰以正治国。

以奇用兵,

        奇:奇道,即非常规之道;《孙子.势篇》曰“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奇为用兵致胜的法宝;正与奇是道的阴阳二面,道有不易、变易、简易三大特点,正道为不易,奇道为变易;治国要守之以正道,不可妄为而随意变动;用兵要出之以奇道,则不可墨守成规。

以无事取天下。

        无事:无妄为之事,即无为;取天下:包括得天下和治理天下二重涵义;以无事取天下:指以无为之道取天下,就必须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取天下要善于把握好政事和军事二者的阴阳正奇之道,“以正治国,以奇用兵”是实现本句的条件,“以无事取天下”则是其结果。

吾何以知其然哉?

        然:此处为代词,指前面三句所说的道理:即以正道治国,以奇道用兵,以无为而取天下。

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忌:认为不适宜而避免、戒除;讳:有顾忌而躲开某些事或不说某些话;多忌讳:指政令繁苛,隐喻专政独裁、有为而治。

民多利器,

        利器:本义指锋利的武器;民多利器:古代对老百姓拥有兵器有严格的规定,先进利器一般都会限制民间使用,故民多利器则以比喻民权过于自由泛滥,如当今之美国就是如此;“民多忌讳”与“民多利器”属于二种极端的社会治理模式,背离了阴阳平衡之道,故均不可取。

国家滋昏;

        滋:副词,更加、愈甚,表示程度;昏:昏乱、世道混乱。

人多伎巧,

        人多伎巧:帛书甲本和楚简本为“人多智”,指人们多智巧计谋。

奇物滋起;

        奇物:指奇巧淫邪之物。

法物滋彰,盗贼多有。

        法物:本义指帝王用于仪仗﹑祭祀的器物或宗教礼器﹑乐器等器具,引申指贵重的技艺制品,通行本此二字为“法令”;彰:彰显;第3章曰“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法物滋彰如同“贵难得之货”,故盗贼多有。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无为而民自化:与第37章“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其意相类同。

我好静而民自正,

        自正:自主、自定;我好静而民自正:第37章曰“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第45章曰“清静为天下正”,君王喜好清静,则能慎独自省,行不言之教化,使百姓回归清静无欲,故能自正无咎。

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事而民自富:君王无妄为之事,故能无为而治与民生息,社会安定,百姓自然富足。

我无欲而民自朴。

        我无欲:帛书本和楚简本均为“我欲不欲”;我无欲而民自朴:指君王追求无欲无我,亦感化百姓自行宾服于道而复归于自然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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