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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答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咨询请致电 2789352 / 2789348 后续人社君将会 持续发布人社政策宣传 欢迎大家关注! 热门文章 ▼▼▼ 原标题:《微课: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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