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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4-07-16 10: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亲自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

  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

  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

  即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遇到困难时,他方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尽力给予帮助,以便双方尽可能地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被解除怎么维权

  若劳动合同被解除,有以下维权方法:

  1.如果公司是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

三、签订劳动合同突然想离职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

  个人提出离职有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不经用人单位同意,在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后立即离职,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等。

  2.如果不提前30天离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直接递交辞职信后离职。这个时间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招用劳动者产生的费用。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提出书面辞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即可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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