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成立要件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合同具备的条件 劳务合同成立要件

劳务合同成立要件

#劳务合同成立要件|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劳务合同成立要件

  劳务合同成立要件即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劳务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合同期限、劳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劳务报酬、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以及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找法网提醒,虽然劳务合同的法定形式多样化,但涉及劳动主体的劳务关系,还是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为好。用人单位在认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后,应特别注意自觉守法,不能将应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统统改为建立劳务关系,以规避法律,使用廉价劳动力。不过,用人单位采用租赁劳动力的方式,以劳务关系代替劳动关系的情形例外。

劳务合同成立

三、如何区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二者有什么不同

  区分劳务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关键在于主体方面,二者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同: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适于单位之间、个人之间或单位与个人之间。劳动合同仅限于单位用工,主体为单位和个人。

  2.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3.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典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