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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

2024-02-12 22: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小规模纳税人经营期内累计12个月的销售额达到500万后,可以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携带材料(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转换,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厦、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等。

  转变条件:

  一、经营期内累计12个月的销售额达到500万。 

  二、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变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厦、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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