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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四季度 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政策更新

2023-10-03 11: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 中国银保监会修订保险业法规

a.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为促进保险业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保险保障基金的积极作用,维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于2022年11月10日对《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 修改了保险保障基金筹集条款 • 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相关财务要求 • 优化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 • 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规定 • 加强保险保障基金相关监督管理

经修订的《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2日起实施。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b. 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 为发挥保险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积极作用,银保监会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按照产品维度和客户维度相结合的方式,分步骤有序推进绿色保险负债端业务统计工作。其他关键要求包括:

• 加强绿色保险能力建设 • 强化绿色保险业务数据治理 • 优化信息系统建设 • 建立健全对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产业客户和绿色保险标的的识别及管理机制

各公司应于2022年12月起按月开展试报送工作,试报送阶段将报送《绿色保险业务统计表》的全国数据。自2023年7月起,各公司正式报送《绿色保险业务统计表》的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数据。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 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

c.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11月17日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规定如下:

• 保险公司应当全面披露产品的条款、费率、现金价值全表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 保险公司应当完善内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 明确保险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材料制定、使用等方面的责任 • 明确违反本办法对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可采取的监管措施和处罚举措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d. 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 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决策部署,推动保险公司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11月22日印发了《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包含五方面内容:

• 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基本要求 • 明确保险公司可向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等 • 规范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资金管理、合同管理、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 • 明确对保险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经营的监管要求 • 对银保信公司建设维护银保行业信息平台等提出要求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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