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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艾滋器官移植事故:疏失后的讨论(2)

2023-09-23 09: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首页 > 社会 > 热点 > 正文 台湾艾滋器官移植事故:疏失后的讨论(2) 2011-09-16 16:04 作者:陆晴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2011年第38期 器官移植疏失台湾艾滋事故 邱妈妈现在很痛苦,正是她出于做善事的好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捐出了患有艾滋病的亡儿器官,引发了这场被称做台湾医学史上最大的灾难。移植艾滋器官的事故引发了台湾从器官捐赠制度层面到操作细则以及艾滋病管理体系多方面的讨论。台湾对此次医疗事故的后续处理,也将为移植医学界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案例。

责任追问

台湾有38家医院可以做器官移植手术,其中16家去年都没有做,14家做了不到5例,除了几家比较大的医院很多都不活动,这次“撞枪”的台大医院和成大医院都是做得最好的,因此也更让民众感到震惊。台湾《天下》杂志的医疗记者林幸妃告诉本刊记者,台湾的媒体一直在讨论到底是制度问题还是人为的疏忽,很多报道都在质疑是不是只能怪一个器官协调师,制度是不是还有要加强的空间,制度的流程是不是出了问题。

台大医院在两天后发现了问题,立刻通知院方通知“卫生署”,“卫生署长”当时在美国,也立刻赶回来。卫生主管部门对于这场“国际级的悲剧”的处理按照两个层面分头进行。一方面是危机处理,其中一部分是事故调查,“卫生署”立刻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调查事故实际是怎样发生的,责任在哪里,要求台大医院和成大医院都要提出报告,调查小组也很快去两家医院做实地访谈。另一部分成立了一个关怀小组,对于涉及医疗团队、捐赠人家属、被捐赠人家属和被捐赠人,由社工组成法律心理辅导团队。据张翠芬介绍,这些工作可能9月底有一个初步结果。

李伯璋向本刊记者介绍说,事故被披露后,医院一方面迅速组织对病人的关护,一方面做事故的检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想把责任归到开刀的医生,但这并不公平,移植的疏失并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张耀懋说,“民众和舆论都没有把很多压力加在那个可能犯错的协调师身上,对病患、医师和可能出错的协调师,大家在愤怒和震惊之上是同情的。”并且台湾社会都倾向于认为,此次事故是制度和系统的问题。“一个严谨的制度应该是,有一个人出错,还有其他补救措施。医院平常的操作也没有要求他们一定要重复,每一个医师开刀前一定要看过所有检验报告,单纯一个人的错导致全部崩盘,一定是会归到制度问题。”

8月30日,“卫生署”医疗调查小组第一次会议后做出初步结论:将对台大医院与成大医院先开出第一张罚单,两家医院将被地方卫生局罚款15万元新台币。8月31日,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台大器官移植小组标准作业程序(SOP)的撰写者、器官移植团队负责人之一的柯文哲最先承认医院失误而辞职。张苙云对本刊记者表示,柯文哲说他在SOP里少写了一个动作,就是检验师在为了争取时效,在同协调师电话里口头说明检验结果后,应该再有一个确认动作,要求对方把听到的重读出来,再次确认。“但即便他没有写这个步骤,出现这种失误也是不可思议的。我举个例子,我今天看到器官移植报告,出现HIV有反应,表示说他是感染者的时候,你怎么可能会很冷静地报告,一定会有反应,说这个是不可以移植的,一个说讲错一个说听错,讲的人难道不会夸张一点讲?而且因为台湾的病例全是用英文写的,所以造成自然用英文回答,出现误差,以后可不可以改成用中文沟通?”

“大家都在谈协调师听错了,但是我们不认为关键在这里。当然这是其中一部分,这是最后一根稻草。我想其中的一个关键是,我们的医疗界在过去的将近30年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朝向利润先行,对于效率的要求、人力精简,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运转,在监督没有办法监管下,其实有很多基本动作都忽略了。所以这个事情很根本的问题是,医院应尽的义务这件事情长期以来都被忽略。”张苙云说,在医疗现场,如果检验师和协调师讲错了,已经摘下了捐献者的器官,要把它移到等待接受器官的病人的身上,那主刀的医师、麻醉医师、护理人员,整个团队总要有人看到,而且应该不止一个人看,大家都要看一下这个报告有没有搞错。“美国在几年前发生过一个类似的案子,是在半夜发生的,那次是因为血型搞错了,以至于被移植的人出现排斥死亡。因为器官捐赠这件事情,全球各地方都是稀有资源,所以一旦有人捐献,大家都很期待能把这个器官及时移植到需要的人身上,这个心情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基本动作不能忽略。”

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台湾已经具备了相对严格和完善的器官移植制度,1968年,台大医院李俊仁与李治学教授完成亚洲首例亲属肾移植手术,1987年公布施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器官捐赠与移植工作需经由移植医师、受赠者、捐赠者及其家属、器官劝募医院、器官摘取医院、器官移植医院相互配合建立合作关系,为使每一位等待器官移植病患皆能有公平机会接受器官移植手术,得到最佳器官捐赠与移植的成效。2002年,由台湾“卫生署”捐助设立财团法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即捐赠器官分配平台,目前有10家医学中心与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签约为器官劝募网络合作医院。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从理论上,有完全责任要确认协调师在登录中心网页输入数据的正确性,更应该要确认文书准确无误后,才能进行比对安排那位等待者接受移植手术。“因此所有医院同仁都信赖中心提供的信息。”

在李伯璋看来,这次的事故暴露出台湾的移植器官界信息不通畅的问题。“‘卫生署’下面有‘疾病管制局’,针对一些传染性疾病、艾滋病病人在‘疾病管制局’负责监控,这次的捐赠者长期受到‘疾病管制局’的监管,但是该局的工作还是有漏洞。”他举例说,一个艾滋病人在A医院接受治疗,如果到B医院去,B医院都不可能知道他是艾滋病人,因为在台湾每个病人手中的健保卡上,为了保护隐私,上面并不会特别记录有关艾滋病患的信息。“法律上也规定艾滋病人就医时要自我说明,但是实际上他不会说。这样的保障隐私权没有道理,其实对照顾他的医务人员很不公平,他们可能会直接跟艾滋病人有体液或血液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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