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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第一章

2024-06-12 14: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西方政治思想史

徐大同 主编

第一章 古代希腊政治思想

第一节 古希腊政治思想的产生

一、古希腊是西方政治思想的发源地

古代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也是政治思想的发源地。大约从公元前6世纪起,希腊世界出现了第一批国家,即城邦。政治思想是伴随着城邦的形成而出现的,并随着城邦民主制度达到鼎盛而繁荣起来。

所谓“希腊世界”,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一个地理和文化概念。它以爱琴海地区为中心,包括希腊半岛、爱琴海种各岛屿和小亚细亚沿海地区,其边缘延伸岛黑海沿岸和意大利南部及西西里岛等地区。

从地理环境上说,希腊地区的生活以海洋为中心。它具有开放、活跃和多样性的特征。希腊半岛被纵横交错的山川分割成一块块小的区域。在这样的地理环境种,不容易形成统一的政治中心,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古希腊形成众多城邦林立的极其多元化的政治局面。

二、希腊政治思想的萌芽

公元前12—8世纪,是所谓“荷马时代”。在反映这个时期社会面貌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文献《荷马史诗》种,已经产生了政治思想的萌芽。

《荷马史诗》相传为盲诗人荷马的作品。史诗包括两部分,其一是《伊利亚特》,讲述的是迈锡尼文明末期发生的特洛伊战争第十年的故事;其二是《奥德赛》,描写特洛伊栈中种的英雄奥德赛归家途中的经历。它曲折地反映出荷马时代的社会特征和人们的政治观念。

《荷马史诗》是记载希腊人原始政治观念萌芽的最早的文献资料。荷马时代的希腊人尚处于氏族社会末期,氏族内部的原始平等已经开始丧失,阶级和等级分化已经出现。主人具有绝对的权威,贵族与平民的区分已很明显。这个时期的政治生活还是极为原始的,政治权力刚刚萌芽,国家还没有出现。部落的权威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天然权威。民众大会还不是一个制度化的决策机构,而是表达和制造舆论的机构。

荷马时代的希腊人关于“正义”的观念蕴含着政治观念的萌芽。认为正义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习惯法是正义的具体体现。史诗的英雄们依据正义原则去追求和捍卫自己的“荣誉”或权利。荣誉意味着管理一切领域的事务和关系的权利。他们认为,这些荣誉是按正义准则根据本人的功绩赋予个人的权利,他维护荣誉是基于正义的要求。不过,权利纯粹是个人性的,表现为个人的特权。

赫西俄德的《神谱》和《工作与时日》中,希腊人关于神的正义的思想已经发展得更为系统。在他看来,宙斯的统治标志着正义、法制及公共事务的原则的确立。

二、早期立法家的政治思想

来库古被认为是斯巴达政治制度的创建者。来库古在斯巴达人内部创建了“平等者公社”。其特征有二:一是平等,二是集体主义。在斯巴达,公民内部严格地实行平等,每个斯巴达人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公民权,同时他们也是职业军人。为了贯彻极端的集体主义原则,斯巴达人必须在军营中过集体生活,结成公餐团体,实行共餐制。教育也都刻意渗透集体主义精神,以使每个公民被塑造成为城邦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为城邦奉献自己的全部身心。

梭伦使为雅典政治制度奠定基础的立法家。公元前594年,他得到了公民的授权,对雅典城邦制度进行改革。梭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中庸”原则。他的改革就是在相互冲突的要求之间设置一个适中的权利界限。他通过颁布“解负令”,使雅典人从奴隶状态下解放出来,并免除了沦为奴隶的危险,从而维持了作为城邦基础的公民团体。他同时也抵制了平民重分土地的要求,维护了城邦的私有制。对于城邦政治权利的分配,他综合考虑自由身份、公民资格和财富等因素。

梭伦的改革再雅典建立了有限的温和民主制。为日后民主制的发展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四、早期自然哲学家的政治思想

公元前6—5世纪中叶,一大批自然哲学家出现于希腊舞台。这个时期的哲学家专注于对自然现象的研究,他们摆脱了对自然的恐惧和崇拜,把自然作为客观的求知对象,面对变化万千、纷繁复杂的自然界,他们要寻求其统一的“本原”,发现其内在的和谐秩序与规律。

在自然哲学家的观念中,人类社会构成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的秩序和法则也应是人类社会的最高法则和范本。这种观念被赫拉克利特归为“逻各斯”这个概念。“逻各斯”指的是自然的普遍规律和共同法则,也是万物共同的、普遍的尺度。因此它是最高的支配力量,是高于人间法律的更高法律,是人间法律的源泉、准绳。“逻各斯”可以说就是后来西方政治哲学非常重要的自然法概念的前身。

通过对自然的研究,自然哲学家们得到了关于均衡与和谐的观念。这种关于自然秩序的概念也被他们直接运用于社会政治领域,从而形成了关于城邦的正义、和谐等一些列思想,而这种均衡与和谐就是自然正义的体现。

公元前6世纪末的毕泰戈拉及他所创立的学派进一步发展了“和谐”的思想。他们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整个世界万物都具有数的比例关系,适当的数的比例关系就构成和谐。

第二节 城邦制度和政治思想的特点

一、城邦和城邦制度

古希腊的城邦是一种特殊的国家形式。

从外部特征上看,,城邦最显著的特征是小国寡民。一般城邦往往以一个城市或城堡为中心,包括附近数公里以内的若干村落组成,与其他城邦之间往往有山河海洋为自然边界。

希腊城邦的本质特征在于它们的社会政治结构,即它们是公民的自治团体。

所有城邦都由三个身份集团构成:奴隶、无公民权的自由人和自由公民。

1.奴隶。奴隶与自由人的区分是城邦制度的基础。奴隶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他们依附和从属于主人,是奴隶主的有生命的财产。在法律上,奴隶没有政治身份,没有任何政治权利。他们不属于城邦的成员,不能进入公共生活领域。

2.无公民权的自由人。包括妇女和自由的外邦人。外邦人是不具有本邦血统因而没有公民身份的自由人。他们没有政治权利,但有独立人格,有自由的身份。

3.自由公民。公民的本质特征在于享有政治权利,他们属于一种特殊的身份团体。在希腊,城邦在法理上属于全体公民所有。城邦就是公民团体,全体公民就是城邦。

从本质上说,城邦就是自由公民的自治团体,是公民在法律之下分享权利和义务的政治体系。

城邦政治是极其多元化的。多元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邦主权实体的多元化,即城邦林立的政治格局;二是城邦政治制度的多样化。

希腊城邦的民主仅限于公民范围内,是非常狭隘的民主。由于公民团体的规模狭小,城邦普遍实行直接民主制度,公民通过公民大会或陪审法庭等机构直接参与城邦重大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雅典民主政治评述

一方面,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公民政治;

其一,政府官职向全体公民开放,取消财产和等级的限制;

其二,公民大会构成城邦的权力核心,公民政治得到充分的体现;

其三,贵族会议形同虚设,贵族特权丧失殆尽;

其四,国家公职实行薪金制,进而为公民参政议政提供经济保证。

另一方面,雅典民主政治属于古代政治的范畴,只有成年男性的雅典自由人具有公民的资格,妇女和非自由人被排斥于公民政治和民主政治之外,所谓的公民权只是成年男性的雅典自由人的特权,所谓的民主政治只是存在于一定的范围之内,因而区别于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后者的特征在于与自由的社会氛围密切相关,具有普遍性抑或全民性。

二、古希腊政治思想的特点

第一,自然政治观与整体主义价值观。在政治秩序的建立和城邦的起源上,在他们看来,城邦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是由各种自然的社会组织自然进化的产物。城邦是一个有机共同体,个人是其有机的组成部分,个人的价值依存于城邦,

所谓整体主义,就是在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上,将国家视为第一位的,个人是第二位的,个人没有独立的价值,个人只有融入于整体,为其献身,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种整体主义政治观与个人主义国家观不同,他不是将国家视为个人的工具,而是将个人视为国家的工具。

第二,理性的政治思考与近于科学的研究方法。在希腊,公民们把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并通过他们的法律和民主制度规范了政治权力,实现了政治生活的理性化。在政治学领域,希腊人已经做到将政治学与宗教区别开来,与神话的解释区别开来。神话采取的形式是故事,而科学的形式是抽象的原理,精确的、客观的叙述。

第三,特定的研究主体和范围。希腊人的政治思想有着特定的研究主题,所谓政治学就是关于城邦的学问和技术。包括对城邦的起源、性质、目的、职能等的一般认识,以及关于如何组织和管理城邦的观点和主张。城邦政治的多元化使希腊政治思想家的视野非常开阔。希腊政治学的主题就是对政体的研究:对政体的分类、对不同政体的比较分析,各种政体的治理方法,理想政体等。

希腊政治思想主要限于公民内部问题,其核心使如何协调公民内部关系,如何分配权利义务,从而实现公民内部的和谐,使大家过上一种优良的公民生活。

第四,公民的政治视角。古希腊政治学家都是站在公民的视角认识政治现象,站在公民的立场上阐述政治见解的。希腊城邦公民所享受的政治自由和民主是政治学繁荣的重要原因。民主制度需要公民对政治的广泛参与,激发公民对政治问题的广泛辩论。这是政治学发展的温床。希腊政治学的发达是民主政治的需要,政治思想家创造的政治学理论是学者们对公民日常政治辩论的总结和理论上的升华。

第三节 智者和苏格拉底的政治思想

一、城邦民主制的繁荣和思想界的变化

公元前5世纪中叶希波战争之后,希腊城邦民主制度达到鼎盛,雅典成为希腊政治和文化中心。从智者和苏格拉底开始,希腊学术研究的主题由自然界转向人类社会。

二、智者的政治思想

公元前5世纪后半叶,在希腊一些城邦出现了一大批自称“智者”的职业教师。他们向人们传授有关辩论、诉讼、演说、修辞的技巧及相应的参政知识,并收取学费。作为第一批专注于社会政治问题的学者,他们对社会、政治和伦理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阐述了许多新颖的见解和主张。

智者实现了从现象和问题的客观的神的综合到主观的人的综合的转变。他们从对自然和“神”的研究转向人和社会,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以人的眼光去考察社会、政治和法律问题,将人类对自然、社会、国家政治、法律、道德、人类社会的形式和规则以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于作用的认识明显地合理化了。

智者们集中对自然与约定的关系进行了讨论。有的智者肯定习惯法和法律的价值,主张维护和遵守城邦的习惯和法律。也有智者将自然与法律习俗对立起来,强调人的本性具有不可抗拒的作用,为反对法律习俗的自然行为作辩护,并力图建立符合自然的新的法律习俗。

从“自然”与“法律”的对立出发,一些智者引申除了激进的平等思想。智者们开始探讨社会不平等是否符合自然,即是否有自然的依据。智者阐述的人人平等思想具有十分激进的性质,它成为斯多葛派平等思想的先声。

三、苏格拉底的活动和贡献

苏格拉底出生于雅典一个工匠家庭,其母是助产婆。苏格拉底自称,他心中“神的声音”不允许他从事政治活动。

苏格拉底是西方哲学和科学理性主义主流传统的开创者。他对每一事物都提出“什么是······?”的问题。这种提问题的方式意味者要探究事务的本性。

苏格拉底突出强调道德是城邦政治的基础,而知识和教育是城邦政治的根本。他极其重视知识的价值,并提出“美德即知识”的著名论断。在他看来,人的灵魂和身体的善都表现为和谐有序,这是要经过知识训练才能达到的没有人自愿作恶,但要使人避免作恶而向善,必须有一定的知识教养。

第四节 柏拉图的政治思想

一、生平与著作

柏拉图(公元前427—347年)是古希腊城邦时代的政治哲学家。出生于雅典的一个名门望族。创办“阿卡德米学园”。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柏拉图是第一个有系统的政治学著作传世的思想家。集中阐述政治哲学的主要有三部,即《理想国》、《政治家篇》、《法律篇》。

二、国家的理念和正义的国家

(一)理念与理想国

理念:柏拉图认为,理念是现实世界的原型、范式和本原,是唯一真实的存在,是永恒不变的。而我们的感官所接触到的具体事物所构成的世界,是不真实的,是变动不居的,不属于存在的范畴。

柏拉图将理念论运用到政治学领域,认为要认识国家、理解国家、把握国家就是要达到对国家“理念”的认识、理解和把握。所谓国家的理念就是最理想、最完美的国家,而所谓最完美、最理想的国家就是实现了正义原则、体现了至高的“善”的国家。

因此《理想国》一书就是要探讨什么样的国家是最理想、最完美的国家。

理想与现实的对立,由此而开创了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乌托邦主义的传统。同时也开创了整体主义的传统。

(二)社会分工理论

柏拉图认为,城邦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是基于社会分工基础上的满足人们需要的社会协作组织。

“之所以要建立城邦,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达到自足,我们需要很多东西……”“因此,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招来各种各样的人,由于需要很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叫做城邦。”(《理想国》,第 58 页)

柏拉图的理想国贯彻了严格的社会分工原则。国家应该有“统治”、“保卫”和“生产”三种职能,相应地,国家也应该分为三个等级,即统治者(哲学家)、辅助者(军人)和生产者等级。三个阶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互助,就实现了城邦的正义。

柏拉图论述了这种等级划分的合理性。他认为,一个人的灵魂中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理性在价值上属最高层次,欲望属最低层次。相应地,城邦也包含着三个组成部分,哲学家最有智慧,代表着国家的理性;生产者从事粗鄙的经济活动,代表着欲望;而军人处于两者之间,代表着激情。

三、哲学家治国思想(哲学王思想)

哲学家执政是柏拉图理想国家的核心内容。根据柏拉图设计的社会政治建构,哲学家被置于等级结构的顶端,垄断城邦全部政治权力,其他各等级则完全被排斥在城邦权力体系之外。这是理想国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

“除非哲学家成为我们这些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之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够严肃、认真的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利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那些得此失彼不能兼有的庸庸碌碌之徒,必须排除出去……除了这个办法外,其他办法是不可能给个人、给公众以幸福的。”

“知识”与“意见”之分

他认为一般人所谓的知识归结到“意见”范畴;只有哲学家才具有“知识”。它是对“理念”的把握,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只有哲学家才达到了对于国家理念的认识,知道理想国家应该怎样组织、怎样治理。

柏拉图的哲学王思想,实际上是知识与权力的结合,在他看来,只有由最有智慧、掌握了城邦的理念的人掌握最高权力,城邦才有希望。因而应该把城邦的权力交给少数哲学家,这实际上是对雅典民主制度的否定。

哲学家为打造理想的城邦,必须按照城邦的理念对城邦进行改造,其中包括:

1、维系社会分工制度,防止等级混杂

2、在统治者和军人内部废除私有制和家庭,实行共产与优生制度

“他们若是在任何时候获得一些土地、房屋和金钱,他们就要去搞农业,做买卖,就不能再搞政治做护卫者了,他们就从人民的盟友变成人民的敌人和暴君了;他们恨人民,人民恨他们……结果就会是他们和国家一起走上灭亡之路, 同归于尽。”

3、对公民进行教育。教育是培养哲学王的根本手段,也是培养有美德的公民的根本措施,因而教育在城邦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但理想国的教育体现了文化专制主义精神。

四、政体思想

1、早期的政体思想(《理想国》)

柏拉图将政体划分为五种,即理想的贤人政体和现实中的四种政体。最理想的政体是哲学家执政的“贤人政体”, 但在现实中并不存在。贤人政治的内在原则或标准是智慧,其他几种政体分别是荣誉、财富、自由和专制。它们是依次下降的,一个比一个更差,僭主政体最坏。

对平民政体和僭主政体的批判:

在柏拉图看来,平民政体下,人们崇尚自由和平等,结果导致自由泛滥,平等走向极端。这反映了雅典型城邦民主在走向衰落时期的消极的一面。

极端的平等带来极端的奴役,平民政体必然演变成僭主政体。在混乱的无政府状态下,独裁者攫取了权力,凭借暴力建立了专制统治。

2、晚期政体思想(《政治家篇》)

柏拉图按照统治者人数的多少把政体分为三种,即:一个人统治的、少数人统治的和多数人统治的。这三种又有使用暴力的和自愿接受的、贫的和富的、不守法和守法之分,因此,一人统治的可分为王制和僭主制;少数人统治的可分为贵族制(贤人政治)和寡头制;多数人统治的可分为共和制和平民制。

五、第二等好的理想国

柏拉图在《理想国》当中所提出的种种设想在现实当中无法全部实现,而事实又表明这些设想并非全部合理,因此在《法律篇》中,柏拉图又设计了一个第二等好的理想国,主要有以下内容:

第一,主张法治,强调法律的至高无上。在没有“哲学王—国王”的条件下,法律是上帝籍以传达其命令的声音。

第二,主张有限的民主,提出了混合政体的思想。他认为健全的政体应该是两者的混合,即将平民成分与某种个人权威相结合。

第三,放弃共产优生的设想;柏拉图建议将土地分配给公民耕种,但所有权属于国家,承认家庭的合法性。

第四,重新将城邦中的人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公民、无公民权的自由人和奴隶。

第五节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

一、生平和著作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是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和思想家。西方政治学的创始人。创建“吕克昂学院”代表著作有:《尼各马可伦理学》、《政治学》、《雅典政制》等。

二、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亚里士多德的学术研究突出特点在于对知识的系统考察和全面把握。其最主要的贡献,在于首次形成了自觉的学科分类意识,并对人类知识进行了系统分类。

亚里士多德第一次使政治学与其他学科区分开来。形成独立的研究领域。确定了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对政治学的基本范畴和原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建立了完整的学科体系。

亚氏认为,所有学科都为了实现某种善,政治学使研究人和城邦“至善”的科学。他把研究个人的善归于伦理学的范畴,政治学研究是城邦的善,也就是说,政治学的对象是城邦。

在研究方法上,亚氏有意识地对研究方法进行了探讨和选择,并采用了在当时较为先进的研究方法。首先,运用了历史的和经验的研究方法;其次,为了认识城邦的本质,他自觉地采用了两种分析方法,一是溯源法,二是将城邦分解为最基本要素。

三、城邦的起源、本质和目的

(一)城邦的起源

1、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亚氏认为,人按本性的要求必须过城邦生活,这样,人的本性才能够实现。而人类的目的在于:物质的富足、身体的健康、良好的道德

2、城邦的产生过程

人是天生合群的动物,必须过共同生活。(前提)

出于需要,先结成家庭,由若干家庭组成村社(部落),若干部落联合组成城邦(高级而完备的境界)。所以,城邦完全氏自然进化的产物。

(二)城邦的本质、目的

在于家庭和村社的比较中,显现出城邦的本质,亚氏认为,城邦是“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因为人类生活可在城邦范围内得到完全的自给自足,人的善业在城邦中得以完成。而城邦的目的是“至善”,是公民“优良的生活”。

在个人与城邦的关系上,亚氏持整体主义观念,他把城邦比作有机的整体,个人氏其有机组成部分,个人的价值依赖于城邦。

纵观亚里士多德的国家理论,有一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的产生不仅仅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过好的生活,优良的生活

第二,为什么国家生活是一种善的生活?因为国家生活阶段是人的本质的体现

第三,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在本质上先于个人,所以国家高于个人,个人必须服从于国家,这是一种整体主义国家观。

四、政体分类及其变革

(一)政体的含义

“政体可以说是一个城邦的职能组织,由以确定最高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也由以订立城邦及其全体各分子所乞求的目的。”

(二)政体分类的标准

政体划分的标准:其一是政府的宗旨,即统治者是只照顾统治者自身的利益还是照顾到全邦的公共利益,依此标准,政体区分为正宗政体与变态政体两类。其二是站我城邦最高统治权的人数的多寡。依次标准,两类政体又分为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统治三种。两个标准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六种政体:

正宗政体:君主政体(王制)、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他们分别由一个人、少数人和多数人掌握最高权力,但都以城邦公共利益为依归。

变态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它们分别是由一个人、少数人和多数人掌握最高权力,但都只谋掌权者自身的利益。

亚里士多德认为,每一种政体都是依一定的条件存在的,所以每一种政体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一个城邦实行什么样的政体,从根本上决定于这个城邦的社会历史环境和自身的社会结构,这种把政体问题与城邦的社会结构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的方法,对于后世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理想城邦的设计

(一)财产私有公用

“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务。”这是一种有限制的私有制。即承认财产私有,但要保障它用于公共的目的。

(二)为奴隶制度辩护

亚氏认为,奴隶制既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也是维护城邦生活所必须的。

(三)为民主的价值观辩护

在他看来,城邦氏平等的自由公民的自治团体,它在本性上就是民主的。民主是公民由其身份而产生的权力,由于全体公民都有天赋的平等地位,所以,应该让全体公民大家参与政治。公民的政治权利是正义的要求。

(四)中产阶级

亚氏的理想政体以“中庸”为原则,以中产阶级为基础。中产阶级人数最多,更为稳定,具有中庸的美德。

(五)主张混合政体和“轮番为治”

“凡能包含较多要素的总是较完善的政体,所以那些混合政体的思想应该是比较切合于事理”。具体做法是,将寡头制与平民政体混合起来,集中两者的优点而避免其弊端。

公民内部平等,实行“轮番为治”,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但每个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则以其才得为依据。

(六)实行法治

法治有两层含义:其一,已成立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其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法治的优越性:法律四多数人制定的,体现多数人的智慧。法律是没有感情的智慧,是合乎正义的“中道的权衡”。

六、对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贡献

首先,亚氏氏政治学的开创者。他第一个有意识地将人类知识区分为不同的学科领域,使政治学成为独立的学科,从而为政治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他确立了政治学的研究对象、范围、目的和研究方法等,同时对政治学的基本问题和概念、范畴进行了系统研究。

其次,亚氏否定了柏拉图的极端整体主义精神,在整体主义的框架内渗入了某些个人主义的因素。他成为西方较为开放、进步和理性主义政治传统的先驱。

最后,他氏古希腊政治理论的集大成者。他的政治思想充分体现了古希腊城邦高度发达的政治成就,也是希腊政治文明的一个成熟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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