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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最残忍的六大女性刑法,最后两种是对女子最大侮辱,不忍直视

2024-04-27 09: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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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也有很多的法律,针对各个阶层,其中就有一些法律是针对妇女的。但是今天我说的并不是关于妇女犯罪的法律,而是一些针对妇女犯错,社会上设立的一些刑法。首先先从最轻的刑法开始说吧。

幽闭:简单点来说,就是终身囚禁一个房间里,这是为那些皇宫里的妃子设立的,如果她们犯了一些很大的过错,惹得皇上不高兴了,就会被幽禁,也就是打入冷宫,一辈子都没有翻身的机会了,整日与冰冷的墙壁为伴。这一种刑法倒还好,身体上没有受到多么大的侵害,只是被关了一个禁闭而已,只是时间有点长罢了。

卖入青楼:这种刑罚是为那些犯了错的家族女子设立的,比如一个家族被诛九族了,皇帝法外开恩,不让这些女眷们死了,可能就会把她们卖入青楼,或者送入宫里当奴隶,伺候皇宫贵族。这种刑罚是对这些女子尊严的一种践踏。

浸猪笼:这种刑罚是针对于不遵守妇道,在外面养男人的女子而设立的,方法就是把这些女子衣服全扒了放在猪笼里面,有河的扔河里,有江的投江里,让她们在水里泡一定的时间,罪情严重的,直接淹死。

站砖: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脱了鞋光脚站在砖头上,但在古代,女子很多都是小脚,脚都是不健康的,脱了鞋根本都站不住,基本上站了砖之后的女子,身体都瘫痪了,生活更不能自理了。

骑木驴和除晦烙印就不给大家详细解释了,这两种刑法简直是对女性的最大侮辱,第一种刑法是针对于私生活比较乱的女性设立的,第二种刑法是针对于新婚不到一百天丈夫就死了的妇女,因为她们命太硬了。对现在看来都是很不合理得,丈夫死了还要怪做妻子的不是,无法理解!

看了这几条刑法之后,感觉妇女的地位是真的低呀,丈夫死了还得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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