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软件即征即退,除了名称和软著名称一模一样,其他有没有什么要求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发票的产品名称 对于软件即征即退,除了名称和软著名称一模一样,其他有没有什么要求

对于软件即征即退,除了名称和软著名称一模一样,其他有没有什么要求

#对于软件即征即退,除了名称和软著名称一模一样,其他有没有什么要求|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对于软件即征即退,除了名称和软著名称一模一样,其他有没有什么要求

答: 学员你好, 发票开具要求: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必须与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登记软件产品的个别模块或子系统时,应在开具发票备注栏中注明相应的登记证书软件产品名称。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的纳税人,不能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应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三)软件产品名称在开票中需要缩写的,可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全称,在货物品名栏目使用缩写。但一种软件产品名称只能使用一个固定的缩写。 (四)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非软件部分分开核算其销售额、进项税额,销售时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 (五)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不能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的,在开具发票时按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填列,同时发票备注栏注明包括与登记证书一致的软件产品。按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增值税退税。 (六)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具发票时,可在发票备注栏分别注明软件、硬件部分的销售额。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的纳税人,不能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可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办理流程: 需要提交的资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 2、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3、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符合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并缴清税款,当月销售的软件产品实际增值税负超过3%的,于申报纳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申请退税需要提交的资料: 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2、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报告 3、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