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
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要求,现将有关项目申请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阅读指南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了解各学科资助强度、资助重点、申报限额及相关要求。 (二)在线申报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报。在线填报平台为“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教师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科,于2月10日前统一报送学院科研处(开通账号模板见附件5)。 (三)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2023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 2.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但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计入;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其余限项规定详见《指南》。 (四)预算编制 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设备费、劳务费、业务费三个科目的定义和范围,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6)。 (五)个人简历信息 1.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重要提示:2023年简历版本已经更新,切勿使用2022年版或之前的简历)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 3.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六)合作研究 1.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2.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七)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的注意事项 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八)遵守学术规范 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九)形审自查 申请书撰写完成后,生成“申请书草稿”,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务必对草稿进行反复检查,并参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7),逐条核对申请书相关内容。项目形式审查是十分重要的工作,请项目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请注意:专家推荐信、导师同意函、国外合作者知情同意书模版,可在基金委申报系统中下载)。 二、申请安排及要求 (一)申报辅导 2月28日前,项目申报期间各二级单位需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线上线下”、“一对一”等多形式、多轮次的论证辅导工作。 (二)第一轮形式审查 2023年3月5日前,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首轮形式审查(项目申请人系统在线生成申请书草稿,无需提交)。 (三)第二轮形式审查 2023年3月7日前,申请人应按照形式审查表自查通过后系统内提交,提交后将纸质申报书和形式审查表一式1份报所在二级单位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11:00时)。 (四)材料报送 3月8日前,各二级单位将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7)、《申报汇总表》(附件8)和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科研处(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 (五)第三轮形式审查 3月9日-11日,科研处组织各二级单位再次对全院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处理发现问题。 (六)终审提交 3月17日前,科研处完成全院项目申报书最终审核,在线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七)伦理审批 涉及伦理的项目,请各二级单位于3月6日11:00前统一向科研处报送《伦理审查申请表》《伦理委员会评审报告》。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项目联系人:张 微 伦理联系人:刘 洋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pdf 附件2:项目申请书系统填写说明.pdf 附件3:面上项目—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2023版.docx 附件4:青年科学基金-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2023版.doc 附件5:国自然开通账号Excel模板.xlsx 附件6:预算表编制说明2023版.docx 附件7: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8: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3年1月30日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专题文章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