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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03: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研究生从入学到毕业,在校期间的学籍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变动,学籍异动的类型包括休学、停学、复学、退学、转专业、延长学习年限、提前毕业等,研究生应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相关学籍异动的申请。

 

(一)由研究生自行提交的学籍异动:

1.异动类型: 保留入学、恢复入学、休学、停学、复学、自动退学、延长学习年限、提前毕业、硕转博等。

2.申请程序: 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学生业务”→“学籍信息”→“新增异动申请” → 选择异动类型 → 确定并填写相关信息 →提交申请 → 打印审批表 → 按顺序办理各项签字、盖章 → 将异动审批表交至研究生院。

3.涉及身份转换(如退学、转学、硕转博等)或停学、保留入学资格的,需办理离校手续(详见下表),在办理异动申请的相关手续时,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向学生发放离校手续单。

 

(二)所有异动申请必须经导师,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所、中心)公章。

 

(三)各类型学籍异动具体内容及注意事项:

                             表:异动类型及相关注意事项

异动类型

内容及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

保留入学;

恢复入学

参见第一章相关内容。

休学

1、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由校医院保健科开具休学证明。

2、研究生提交异动申请。

3、休学期间学业奖学金、公费医疗等事宜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4、入学第一学期不能办理。

以学期为单位,累计不超过一学年。

休学后

复学

1、由校医院保健科出具复查合格、同意复学证明。

2、研究生提交异动申请。

3、休学累计一学年期满仍不能复学者,予以退学。

应在复学学期开学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停学

1、  参军、怀孕等个人原因。

2、注册周前研究生提交异动申请,并完成离校手续。

3、停学期间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

4、停学以学期为单位,累计不超过一学年。

5、入学第一学期不能办理

于计划停学学期开学前申请。

停学后

复学

1、研究生提交异动申请。

2、停学累计一学年期满仍不能复学者,予以退学。

在复学学期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复学。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表:异动类型及相关注意事项

异动类型

内容及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

提前毕业

1、基本条件: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成绩优良;已完成规定的教学实习和劳动任务;学位论文初稿已完成;博士生已经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预答辩。

2、研究生提交异动申请。

3、须按照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年限缴纳相应学费。

预计7月份毕业者,于4月底前办理;预计1月份毕业者,于前一年11月底前办理(具体时间参照当年度有关通知)。

延长

学习年限

1、博士生完成学科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

2、所有研究生按规定缴纳延长期间学费。

3、博士生导师按规定交纳相关助研费用,或院系扣减招生名额。(具体事宜咨询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4、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含休停学),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含休停学),硕博连读按硕士入学年月计算。

预计7月份毕业者,于4月底前办理;预计1月份毕业者,于前一年11月底前办理(具体时间参照当年度有关通知)。

 

自动退学

1、  研究生提出申请,并经导师、院系和研究生院审批。

2、  办理离校手续。

3、  院系准备A、B档学籍材料,并将B档材料交至学校人事档案办公室。

予以退学

1、  院系提出处理意见。

2、  研究生院审核,经教务长办公会通过。

3、  研究生办理离校转单。

4、  院系准备A、B档学籍材料,并将B档材料交至学校人事档案办公室。

退学条件详见附录《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表:异动类型及相关注意事项

异动类型

内容及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

直博或硕博连读生转硕

1、学科综合考试不合格,补考仍不合格者,由考试委员会提出转硕建议。

2、硕博连读已转博者,应在转博一年后,经专门委员会考核确认,并提出建议。

3、 学费问题参考《北京大学学籍异动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该项异动需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审批,因此,必须比预计毕业时间至少提前半年提出申请。

转系转专业

1、异动理由:专业调整(如成立新专业);导师调动;身体原因等致使本院系无法继续培养等。

2、  经接收单位考核合格,转出、转入院系及导师同意。

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转专业。

转学出

申请材料:1本人申请,导师和拟转出院系同意。2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3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4在校学习成绩单。5拟转入单位同意接收的正式公函。

1、   每年4-5月和10-11月受理。

2、   经北京市教委和转出校所在地教委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四)登录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 )查询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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