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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跨省迁户口,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2024-03-01 20: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近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正式推出“升级版”便民举措。自2021年2月19日起,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即可,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新举措和传统办理流程相比到底有多方便?2月23日,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整合了三省一市公安机关人口数据资源,依托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以网上迁移信息流转取代纸质证件,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按照传统跨省迁移户口办理流程,申请人需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批准迁入后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再返回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全流程需要往返两地,至少跑4次公安机关。”该人士表示,新功能开通后,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仅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跨省户口迁移时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除外),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机关将通过人口业务系统直接发起网上迁移服务,生成准迁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将直接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在系统内生成迁移证电子信息,迁入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匹配的迁移证数据后,便可通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场办理落户手续。这样整个流程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

那么,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合肥)对跨省户口迁移有需求的市民们,在新政策开通后,具体该怎么办理呢?

记者获悉,首先要明确是否在办理范围内。其中,江苏省的办理范围涵盖除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以外的所有户口迁移类别;上海市适用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范围为公安审批“投靠类”(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和经上海市人社局审批入沪的“人才类”落户人员;浙江省迁移类型全覆盖,从原有试行期间仅限夫妻、父母、子女投靠迁移类型人员,拓展至区域内所有迁移类型人员(特殊政策规定除外);安徽省目前仅限合肥市,可以办理除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以外的所有户口迁移类别,其余设区市后续将逐步增加。

该人士表示,根据计划迁入的地方,判断自身情况属于办理范围后,再根据流程一步一步进行就可以了。“第一步是提交申请。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第二步是准予迁入。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第三步是迁出注销。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第四步是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一地办、网上迁”  警方教你这样办

第一步  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机关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第二步  准予迁入。

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

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第三步  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联系申请人,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第四步  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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