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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上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出站考核的通知

2024-03-04 10: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在站博士后:

为进一步加强全脱产博士后(师资博士后、科研博士后)在站期间管理,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后百人计划》(南工校人〔2020〕27 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博士后在站期间中期考核、出站考核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一)  中期考核对象:

2022年1-6月份完成进站手续的全脱产博士后;已参加过中期考核的人员不在本次中期考核范围内;

(二)  出站考核对象:

进站满21个月及以上的博士后。

二、  考核内容

(一)中期考核:主要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政治思想、在岗情况、科研进度等情况进行考核,

依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后百人计划》(南工校人〔2020〕27 号)中期考核要求;

(二)出站考核:主要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政治思想、在岗情况、科研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依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后百人计划》(南工校人〔2020〕27 号)出站考核评分标准。

三、  考核程序

(一)6月25日前,博士后本人根据进站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递交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或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表》,及相关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同时填写电子版附件3汇总表《2023年上半年学校博士后中期、出站考核信息一览表》。

(二)博士后所在学院对照博士后出站考核标准,组织专家组(至少4人以上)对博士后进行中期、出站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三)学校对考核材料及学院意见进行审查,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四、  考核结果运用

(一)中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由学校一次性发放考核奖励。考核不合格,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劝退等情况处理,不再发放考核奖励。

(二)出站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及以上,由学校一次性发放考核奖励,为其办理出站手续。考核不合格,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劝退或停薪延期出站等情况处理,不再发放考核奖励。

(三)未达到出站要求延期出站人员,不享受考核奖励。

五、  有关要求

(一)学校博士后考核工作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进行集中审核及考核奖励发放。博士后所在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博士后进站情况常态化做好博士后考核工作。

(二)6月30日上午11点前,各学院向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1)提交2023年上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出站考核材料,提交材料包括:纸质版附件1、附件2和附件3(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盖公章)及相关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电子材料附件3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相关表格见附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025-58139140

 

人事处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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