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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华蓥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财务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7-16 15: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公开选聘

华蓥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财务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华蓥市人民法院根据华蓥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兴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2月2日作出(2021)川168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28日作出(2021)川1681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四通破产清算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华蓥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明确核实华兴公司真实的财务情况,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公开的方式选聘华兴公司审计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华蓥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03月30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华蓥市高兴镇四通路14号,注册资本8,000,000.00元。公司经营范围为: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钢材、水泥、河砂、石子、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矿山机械、机电设备。(凭相关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王晓林认缴出资8,000,000.00元,持股比例100%。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总计为71,924,695.41元。

二、报名条件

1、入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内各中级人民法院审计中介机构名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

2、有对房地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审计的业务经验。

3、近三年机构及从业人员没有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审计要求及审计范围

1、华兴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破产清算受理之日止的所有会计年度报表常规审计。

2、华兴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破产清算受理之日止的会计行为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所有方面,如有不符合须指出不符合的具体会计行为。

3、华兴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破产清算受理之日止的财务账目规范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规范;

4、华兴公司股东是否实际缴纳了出资,缴纳出资后是否抽逃出资;

5、华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是否有侵占和挪用公司资产的行为;

6、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的情形;

7、华兴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破产清算受理之日止有无转移、侵占、挪用、隐匿财产和利益、接受或输出不当利益等情况。

8、奕景佳苑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实;

9、所有应收、应付账款,须在单独报告或单独事项中向委托人提交依照会计办法核实的准确数据。

10、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会计政策的经济活动行为。

四、报价费用

管理人结合华兴公司的资产情况及《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决定报名机构报价不得超过10万元(包干价),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应当提交的资料

1、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拟派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入围人民法院名册的证明,近三年机构及从业人员没有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证明(行业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或者自行出具承诺书);

3、报价单;

4、对房地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审计的案例;

5、以上资料一套密封,密封面留机构联系方式。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工作费用、差旅、食宿等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2、为配合债权人会议,管理人能够接受的提交审计初步报告时间原则不迟于3月20日,最终报告时间不得迟于4月1日;

3、报价以包干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4、审计机构需向管理人提供5份最终审计结果报告书;

5、开展工作时,管理人不预付任何报酬和费用,报酬将在华蓥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变现处置后予以支付。

6、对于报名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七、报名及中选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2月22日12时。

2、考虑到疫情期间,报名机构采取邮寄提交密封资料,邮寄地址:华蓥市红星路622号,电话:13541003924,李律师。

3、本次以符合报名条件报价最低者中选,报价次低者作为备选机构,若出现多个最低报价一致的,则由人民法院案件承办合议庭抽签决定,中选结果(管理人邀请人民法院案件承办合议庭参与见证)将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通知中选机构及备选机构,不再组织现场评选。

4、中选机构将于中选结果通知后3日内签订相应的委托审计合同,本通知内容纳入合同内容。

5、审计机构应当对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华蓥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破产企业详情请咨询:李律师,13541003924。

特此公告

华蓥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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