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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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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4 来源:教务处 作者: [打印] 字号: T T T

各教学单位:

近日,教育部已完成对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公示,我校本次共获批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其中线上课程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2门,线下课程3门。截至目前,学校累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在市属高校中处于中等水平,高水平课程建设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及推荐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部署,力争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审中实现新突破,教务处现对推荐工作做如下预通知:

一、推荐原则

质量优先原则。本次推荐的课程应已具备一定建设基础和建设周期,课程质量应符合或接近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要求。

特色突出原则。本次推荐的课程应与学校学科专业特色相结合,能较好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和课程自身特色。

覆盖面广原则。本次推荐的课程类型应满足多样化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课程申报,力争实现申报课程类型全覆盖。

二、推荐范围

参照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类型,预计第三批课程将继续保持五种类型: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社会实践课程。

各类课程的申报标准暂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推荐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动员,集中力量,在本单位现有课程中发掘亮点,优中选优,对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标准加强建设,提升质量,做好以下工作:

1.启动预报名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对照申报标准,遴选符合条件的课程并与4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写并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博纳楼135室。

2.积极参加培训。教务处近期将组织一流课程申报及建设系列培训讲座,预报名的课程团队原则上须派员参加。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报名表.xlsx 分享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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