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十四五规划团日活动新闻稿 ›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标 题: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来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标 题: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1日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