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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社保、医保)参保缴费服务指南

2024-07-04 19: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采用“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即通过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和人员变更登记,确定缴费人数、缴费基数、险种类型及缴费比例、核定应缴费额,按照核定缴费额通过税务渠道申报缴费。参保缴费流程如下:

 

 

为进一步向广大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缴费服务,按照优先推荐“非接触式”线上办理的原则,特制作该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服务指引,便于缴费人在参保缴费中参考使用。

 

01参保登记

 

办理部门:人社、医保、税务部门

 

1.1社保登记

 

(办理部门:人社部门)

 

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1.1.1 所需资料

 

①机关事业单位: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表》、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开户信息表》。

 

③民办非企业单位:《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开户信息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

 

*特殊说明* 2020年12月以后办理的营业执照,社保系统自动开户。

 

④工程项目工伤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验原件)、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明细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1.2 办理方式

 

①网上办理:企业单位以“法人”登陆模式登陆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大厅(http://rsj.weifang.gov.cn)”按相关提示提报材料,申请参保登记立户。

 

②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社保业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1.2 医保登记

 

(办理部门:医保部门)

 

涉及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等。

 

1.2.1 所需资料

 

①机关事业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②企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特殊说明* 通过潍坊市政务服务网“一窗通”系统注册的企业,可实现医保系统自动开户,无需提供申办材料。

 

③民办非企业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1.2.2 办理方式

 

①网上办理

 

方式一:用人单位登录潍坊市政务服务网(http://wfzwfw.sd.gov.cn),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进行医保登记立户。

 

方式二:微信搜索“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小程序进入“潍坊医保”公众号点击“医保掌上服务”,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单位参保登记”办理。

 

②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上相关材料,待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

 

1.3 信息确认

 

(办理部门:税务部门)

 

用人单位在人社、医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后,须到税务部门办理信息确认并进行信息关联,才能通过税务系统申报缴费,为方便后续费款缴纳,建议同时在税务系统进行实名认证和签署三方委托划缴税款协议。

 

*特殊说明* 社保、医保登记不与税务信息完成关联,社保费将无法申报缴纳。

 

1.3.1 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具有工商信息且无税务信息的缴费人,使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功能办理。

 

①首次办税信息确认。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点击“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按照网页操作,上传资料提交。

 

②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录入必录信息→确认。

 

(2)窗口办理

 

持有工商登记信息的用人单位携带单位公章、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确认,维护社保、医保账户的信息关联,开通电子税务局网报权限,签署三方协议。

 

02人员增减

 

办理部门:人社、医保部门

 

2.1 社会保险

 

(办理部门:人社部门)

 

2.1.1 所需资料

 

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②企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2.1.2 办理方式

 

①网上办理:企业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大厅(http://rsj.weifang.gov.cn)”分别申报增减人员信息,待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

 

②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社保大厅提交以上相关材料,待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

 

2.2 医疗保险

 

(办理部门:医保部门)

 

2.2.1 所需资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2.2 办理方式

 

①网上办理:企业登录“潍坊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www.wf12333.cn)”,分别录入增减人员的相应信息,生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签字盖章后上传电子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即可。

 

②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上相关材料,待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

 

03基数核定

 

办理部门:人社、医保部门

 

用人单位每年度到当地社保费经办机构(人社、医保部门),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基数。

 

3.1 社会保险

 

(办理部门:人社部门)

 

3.1.1 所需资料

 

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表、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表

②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明细表、诚信申报承诺书

 

3.1.2 办理方式

 

①网上办理:用人单位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大厅(http://rsj.weifang.gov.cn),通过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管理→缴费基数申报→录入缴费基数申报界面录入缴费工资后保存,打印缴费基数汇总表和明细表后盖章签字并扫描原件,点击下一步上传扫描资料后点击提交,待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成功。

 

②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上相关材料办理。

 

3.2 医疗保险

 

(办理部门:医保部门)

 

3.2.1 所需资料

 

医疗保险年报汇总表、医疗保险年报明细表

 

3.2.2 办理方式

 

①网上办理:用人单位登录“潍坊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www.wf12333.cn)”,在【基数申报管理】模块录入在职职工本年度最新缴费基数,生成打印《医疗保险年报汇总表》、《医疗保险年报明细表》,签字盖章后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申报。

 

②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上相关材料办理。

 

04申报缴纳费款

 

办理部门:人社、医保、税务部门

 

用人单位按期到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款,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递到税务部门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申报缴纳社保费,完成费款支付。

 

*特殊说明*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后,人员无变动的,直接核定生成当月社保费应缴费款,人员有变动的,先办理人员增减后,再核定生成当月社保费应缴费款。

 

*特殊说明* 使用“零余额”账户签署三方协议的机关事业单位需先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再缴费;总部在省内且潍坊地区无财务账户的分支机构,可使用总部银行账户签订三方协议缴费;总部在省外且潍坊地区无财务账户的分支机构,可由总部使用分支机构税务信息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费。

 

4.1 生成申报数据

 

(办理部门:人社、医保部门)

 

4.1.1 社会保险

 

办理部门:人社部门

 

①网上办理:用人单位(企业)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大厅(http://rsj.weifang.gov.cn)办理人员增减后,在系统首页-社会保险-企业社保费缴费单据生成,点击“企业社保费缴费单据生成”,显示单位缴费年月,选择本次缴费的年月后,点击查看应缴,可查看具体的缴费数据、计划缴费或者补缴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到选择缴费界面。点击下一步后,缴费方式提示税务缴费,点击下一步后提示“请企业单位到电子税务局平台进行缴费”,点击确定后会自动转到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平台,用人单位登陆后缴费即可。

 

②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通过社保部门公开的微信征缴群或服务电话生成应缴费款(职业年金生成缴费数据后需直接汇款至社保部门基金账户)。

 

③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社保业务窗口生成应缴费款。

 

4.1.2 医疗保险

 

(办理部门:医保部门)

 

①网上办理:用人单位(企业)登录“潍坊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www.wf12333.cn)”办理人员增减后,点击日常业务管理-网上缴费申报-在线申报,点击“查询”功能。系统会查询本单位的应缴信息,单位确认无误后,点击“缴费申报”按钮,完成本次缴费申报业务。缴费申报完成后系统会提示“您已完成当月缴费申报业务,请稍后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缴费。”,可点击“电子税务平台”按钮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平台缴费。

 

②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医保部门公开的微信征缴群或电话生成应缴费款。

 

③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医保业务窗口生成应缴费款。

 

4.2 缴纳费款

 

(办理部门:税务部门)

 

①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用人单位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点击“社保费缴纳”页面,进入社保费申报缴费模块,点击社保费单位申报,查询待申报信息,选择待申报信息,点击查询,可以获取全部数据,也可选择条件查询。选择需要申报的数据(单选,同一个征集流水号)进行申报。

 

申报完成,选择申报记录,点击缴费,可通过三方协议划款、网银转账、扫描二维码、银行端申报查缴等方式进行缴费。

 

②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点击右上角“下载”→软件下载→下载并安装“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添加单位登录后在系统首页点击“社保费申报”页面,带出社保费待申报信息→选择后点击申报→确认后点击“立即提交”完成申报。

 

申报完成,进入缴费环节,可选择通过三方协议划款、网银转账、扫描二维码、银行端申报查缴等方式进行缴费。

 

*特殊说明* 银行端申报查缴。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按上述操作完成申报后,在缴费界面选择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到开户行转账缴费。

 

③前台缴费。通过社保、医保大厅税务前台或税务大厅前台申报缴费。

 

4.3 缴费凭证打印

 

(办理部门:税务部门)

 

用人单位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税务前台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打印税收完税证明,也可通过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查询打印缴费信息明细和证明。

 

05权益确认

 

办理部门:人社、医保部门

 

用人单位完成缴费后,税务征缴数据在3个工作日内会自动回传至社保、医保信息系统,社保、医保确认其完成缴费,确认其权益享受。

 

5.1 基本流程

 

税务信息系统自动向社保、医保系统传递缴费数据,社保、医保系统自动完成缴费确认,无需人工干预。

 

5.2 确认查询

 

用人单位在完成缴费3个工作日之后,缴费人可自行登录社保、医保网上平台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或者到社保、医保前台服务窗口查询其缴费的确认情况。

 

5.2.1 社会保险

 

(办理部门:人社部门)

 

用人单位(企业)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大厅(http://rsj.weifang.gov.cn)后,通过信息查询-单位缴费凭证(情况)查询功能,可以查询单据状态是否确认。

 

5.2.2 医疗保险

 

(办理部门:医保部门)

 

用人单位(企业)登录“潍坊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www.wf12333.cn)”,通过信息查询-缴费凭证管理,分别选择未确认单据或已确认单据后,点击同步数据后可以查询单据确认情况。

 

06误缴退费

 

办理部门:税务部门受理申请,人社、医保部门退费

 

6.1 所需资料

 

缴费证明(税收完税证明、银行端缴费凭证或税务收现证明)、加盖公章的退费申请书、单位或法人、经办人银行账户。

 

6.2 办理方式

 

用人单位到税务部门前台发起退费申请,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退付费款到缴费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07待遇享受

 

办理部门:人社、医保部门

 

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门诊(含急诊、急诊留院观察)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保部门咨询电话及办事地址

 

医保部门咨询电话及办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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