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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三、直接攻博 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4年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四、硕博连读 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招生办法》。 五、申请-考核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高职(含)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方可报考。 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研究生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3)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至2024年报到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应符合学院招生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5. 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6.英语成绩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85、或英语六级成绩≥425、或托福成绩≥80、或雅思成绩≥5.5、或新GRE成绩≥260。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如具备突出的工程实践能力,英语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7.符合报考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学术水平要求。 (二)申请流程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3. 申请-考核将在春、秋两季进行招生。 秋季仅进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0日。 春季招生网上报名拟定于2024年4月15日-4月24日。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网报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 报名网址: http://yzfs.bupt.edu.cn/DoctorKh/Signin.aspx。 4.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 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打印《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6. 考生网上报名后,秋季申请考生须在2023年11月15日前,春季申请考生须在2024年4月26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将以下纸质材料以EMS方式邮寄或送至报考学院教务科: 1)《北京邮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申请表》(下载)。 2)打印并签字确认的《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就业类别”一经提交不可更改。 3)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红章)。 4)有效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包括:视力、辨色力、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肌酐(Cr)、葡萄糖(Glu)和血常规。秋季报名的考生体检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0月1日,春季报名的考生体检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3月1日)。 6)两名与申请学科/专业类别相关的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份(点击即可下载)。 7)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请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8)已获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概要、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9)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 10)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1)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12)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1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由申请人自行拟定(不少于3000字,含对所申请学科的认识)。 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综合考核时携带交由综合考核小组秘书处。 7.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 西土城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 XXX学院教务科收 邮编:100876 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南丰路1号北京邮电大学 XXX学院教务科收 邮编:102206 各院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见下表: 学院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办公地点 00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010-62282163 教二楼425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2电子工程学院 010-62283720 教四楼431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3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010-62282679 教三楼810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10-62283635 科研楼1210-6 (西土城路校区) 005人工智能学院 010-62285128 创新楼218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6集成电路学院 010-62286875 科研楼121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7现代邮政学院(自动化学院) 010-66605530 邮政楼310室 (沙河校区) 008经济管理学院 010-62283397 经管楼216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9理学院 010-66605855 理学院楼321室 (沙河校区) (三)考核程序 学院根据本院的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及考核工作流程,对申请人进行遴选考核。 1. 各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与所报学科专业是否相适宜进行评定,学院根据评定结果择优确定差额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五天。 2. 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潜质等。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专业能力笔试等形式。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综合考核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内容及考核形式参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的综合考核意见进行审议,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bupt.edu.cn)公示五天。 六、学习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方式是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是采取多种方式和周末假期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当年的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二)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分为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 非定向生:人事档案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参加学校就业派遣。在学期间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奖助金、学业奖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2. 定向生: 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书规定向学校缴纳相应学费,不享有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而造成考生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无工作单位的定向生: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考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署相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按协议书规定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的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 七、学费标准及基本学制 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我校各博士专业学费标准见下表。 类别 专业 学费标准 博士 (全日制) 学术学位学科专业 10000元/生学年 085400电子信息 10000元/生学年 博士 (非全日制) 085400电子信息 30000元/生学年 12000元/生学年(工程硕博专项) 非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八、奖助体系 为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励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2023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见下表(仅供参考) 奖助类别 名称 金额 (万元/人/年) 覆盖比例及范围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1.5 100%,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生(不含定向生) 校内助学金 0.3 助研津贴 工科类,人均1万元/年 理科、管理类,人均0.8万元/年 导师根据学生学习、科研和实践情况确定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3 按照当年上级部门下发名额评定 学业奖学金 不分等级 1.2 100% 一年级博士生 不含定向生 一等 1.8 20% 学制内其他年级博士生 二等 1.2 80% 社会及企业奖学金 按照协议执行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的政策参照相关实施细则。 九、住宿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其他专项计划报考要求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邮电大学2024年将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须在报名前向我校寄送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否则不予准考录取。该专项报考要求与学院相应招生方式的报考要求一致。 其中克拉玛依联合培养博士计划2个,招收生源地在新疆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新疆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招收汉族考生比例不受限制。 2.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是促进科教结合,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北京邮电大学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简称为“校企联合培养”。 十一、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情况、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调取人事档案。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 https://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 yzb.bupt.edu.cn 单位代码: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教一楼314室 传真: 010-62285173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 十三、其他说明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2.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3. 考生必须保证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 考生可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有关招生情况。 5.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4年每位博士生导师所招收专项外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得超过1个。 6.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一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https://sice.bupt.edu.cn/info/1013/2226.htm 电子工程学院:https://see.bupt.edu.cn/info/1047/2609.htm 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https://scs.bupt.edu.cn/info/1020/3643.htm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https://scss.bupt.edu.cn/info/1110/5345.htm 人工智能学院:https://ai.bupt.edu.cn/info/1050/3003.htm 集成电路学院:https://ic.bupt.edu.cn/info/1042/1314.htm 现代邮政学院(自动化学院):https://smp.bupt.edu.cn/info/1152/2842.htm 经济管理学院:https://sem.bupt.edu.cn/info/1060/7555.htm 理学院:https://science.bupt.edu.cn/info/1084/3690.htm 返回首页 | 返回顶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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