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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22年版)
录入时间:2022-11-25 13:35:55 来源:202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1.范围 部分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
2.仪器和设备 2.1 天平:0~200g,精确至0.1g。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250mL、150mL。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灭菌刻度吸管:10mL、1mL。 2.8 恒温水浴箱。 2.9 均质器或研钵。 2.10 灭菌均质袋。
3.培养基和试剂 3.1生理盐水 成分: 氯化钠 8.5g 蒸馏水加至 1000mL 制法: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21℃高压灭菌20min。 3.2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 酪蛋白胨 17g 大豆蛋白胨 3g 氯化钠 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卵磷脂 1g 吐温80 7g 蒸馏水 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后,再与其他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每瓶90mL,121℃高压灭菌20min。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制法:取液体石蜡50mL,121℃高压灭菌20min。 3.4灭菌吐温80。 制法:取吐温80 50mL,121℃高压灭菌20min。
4.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规格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从不少于2个包装单位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时可适当增加样品包装数量。 4.2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置于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他分析。 4.5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中进行。
5.供检样品的制备 5.1液体样品 5.1.1水溶性的液体样品:用灭菌吸管吸取10mL样品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5.1.2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g,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5.2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5.2.1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分振荡混匀,静置15min。用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5.2.2疏水性样品:称取10g,置于灭菌的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检液。 5.3固体样品 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使用均质器时,则采用灭菌均质袋,将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称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10mL吐温80,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min~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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