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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刚:网传联想高管高薪酬,上市公司高管拿多少薪酬才合理?

2023-08-04 13: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二,尽管理论上存在度量经理人超额薪酬的方法,但它仅仅提供了一种参照系,上市公司高管究竟拿多少薪酬才算合理始终是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面临的巨大挑战之一。在利用上市公司公开可获得数据开展的实证研究中,存在利用相关理论支持的各种合理因素回归拟合的一个高管的“合理回报”的计量分析方法。这一拟合的“合理回报”与高管实际获得薪酬相减就可以得到理论上的经理人超额薪酬的度量。但这一方法的潜在问题是,对于哪些因素应该计入高管薪酬合理回报范围,理论上始终存在争议。

对思考这一问题有启发的一个讨论是薪酬绩效敏感性的经济涵义。所谓的薪酬绩效敏感性指的是企业绩效变换带来的高管薪酬的增加幅度。如果一家公司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敏感性,这会被认为这家公司针对高管设计的薪酬激励是有效的。其理论基础来源于2007年获奖得主Myerson教授发展的显示原理与2016年诺奖得主Holmstrom教授发展的充足统计量原理。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人的努力是观察不到的,但努力的结果—绩效是可以观察,甚至证实的。将薪酬与绩效挂起钩来才能很好地激励高管努力的付出。

Murphy给出美国上市公司的一个经验参考值是,绩效与CEO薪酬的敏感度为1000:6。即股东权益每提高1000美元,则CEO可以获得6美元的激励报酬。而作一个简单对照,联想集团28位高管获得的高达3335.7万元的平均薪酬,占联想集团税前净利润的7.7%。

第三,联想集团高管薪酬争议很大程度源于联想并非一个简单的私企,它的第一大股东是持股30%的具有准国资性质的中科院旗下的国科控股。这一事实加剧了很多人对联想集团高管薪酬是由于国资“所有者缺位”导致内部人控制,进而给高管发放“超额薪酬”的“联想”。在西方的公司治理实践中,巴菲特控股的伯克希尔为处理类似担心提供了一个典范。巴菲特本人只从其持股比例较高的伯克希尔公司中领取10万美金的固定年薪。他的老搭档芒格同样如此。对于这一做法的合理性,我的一个猜测是,给定外部投资者想到巴菲特会利用较高的持股比例引导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任何有利于巴菲特本人的“合法”薪酬分配并不难,巴菲特为了避免损公肥私的嫌疑和赢得股东对他的信任,自己主动向股东做出这项可置信的制度承诺。而这种被我认为是公司治理最高境界的“股东完全信任”恰恰来自包括上述制度承诺在内的巴菲特奉行的很多“长期主义实践”。巴菲特无疑从中赢得了众多股东的信任,乃至于一些股东认为“巴菲特做什么都是对的”。

我这里想提醒读者的是,即使发现联想集团高管超额薪酬的制度诱因很大程度是国资参股,甚至控股,我们也应该绝对避免采用“一刀切”的限薪手段。历史上,为了缓解国企高管中一度出现的超额薪酬现象,我们曾两度推出限薪政策。但“一刀切”的限薪除了不可避免地导致管理人才的流失外,还会诱发经理人更多地从谋求显性薪酬转向隐性薪酬。而当隐性薪酬遭受政府强力反腐不可得时,国企高管各种所谓的懒政,庸政和惰政就会纷至沓来。为了解决国企官员的“不作为”问题,我们看到,目前积极推进的国企混改的一个努力方向就是建立高管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从一刀切的限薪中,我们已经得到的教训太多太多。

第四,如何把历史上的补偿不足和现在也许存在的过度补偿有效地平衡起来也许才是寻求类似于联想集团高管薪酬争议的现实途径。

这次联想集团高管薪酬引发争议的焦点之一是,联想创始人柳传志先生尽管已经退休,但依然以联想集团名誉主席、名誉董事长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名义,每年从联想集团中领取约1亿元的薪酬。柳先生无疑是一位令人尊敬的企业家。相对于柳先生历史上的贡献,联想已经支付他的薪酬也许是远远不够的。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包括联想集团在内的很多由国企改制而来的企业,其企业家价值的市场定价机制是扭曲的。长期以来受到种种政策限制,企业家应得的合理报酬并不能“合法地”获得;在改制初步完成后,在一些尚未建立规范制衡的治理构架的企业中,看起来不尽“合理”的高管超额薪酬却以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这一“合法”的方式加以发放。如果说,现在一些企业向高管发放超额薪酬是“合法但不合理”,那么,我们以前向这些优秀企业家发放与贡献不匹配的薪酬则是另外一种“合法但不合理”。作为一个公司治理的学者,我一直期待,我们中国的企业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建立类似于伯克希尔那样权利与义务对称的薪酬体系和企业家价值定价机制呢?

应该说,格力电器的股改为类似于联想这类国企改制企业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能的思路。鉴于国资“所有者缺位”的事实,格力电器原大股东格力集团往往难以阻止管理团队提出的任何向管理团队自身发出“可能不尽合理”超额薪酬的议案。格力集团于2019年在格力股份股价合理的区间选择出让部分股份。这样做的客观效果是,除了从受让中直接套现400多亿外,格力集团从原来承担主要监督责任的大股东(持股18%),变成了搭便车的财务投资者(持股仅3%)。而未来董明珠团队给自己发多少则很大程度取决于与其有限合伙人高瓴资本的协商和谅解。这在经济学上称为“外部性”内在化。理论上,未来我们并不排除未来持股的董女士,为了赢得股东对她的绝对信任,向巴菲特一样宣布仅仅拿一个固定薪酬,甚至零薪酬的可能性。

文章源自微信公众号公司治理现代观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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