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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4-06-28 02: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包头市青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成就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主要工作成就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目标指标

第三章 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二节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绿色升级

第三节 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供给体系

第四节 构建清洁高效能源消费体系

第五节 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第六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七节 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

第四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二节 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三节 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第四节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第五节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第六节 不断强化声环境质量管理

第五章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

第二节 统筹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

第三节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四节 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第五节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第六章 强化环境安全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管理

第二节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第三节 加大新污染物基础调查及排放控制

第四节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第七章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一节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

第二节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与处置利用

第三节 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第四节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置利用

第五节 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第八章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保障

第一节 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模式

第二节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第三节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第四节 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

第五节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第六节 完善生态环境制度建设

第九章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第一节 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第二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第三节 推动构建全民行动体系

第十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监管保障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第四节 强化人才保障

第五节 强化社会监督

第六节 开展规划评估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内蒙古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九届五中全会之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成为新一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基调,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包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头市青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引领社会发展方向,谋划未来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成就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主要工作成就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于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党中央“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发展定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压实责任,全力攻坚,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各项任务工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企业污染物排放消减稳定达标,空气质量达标率显著提升,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青山区。

1.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制度改革

落实机构改革、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及生态环境行政综合执法改革部署。根据区域情况和特点,按年度制定了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上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会及常务会、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会议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路径,有效保障了我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全区所有行业固定污染源企业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领治、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2.源头管控促进区域经济绿色发展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开展了园区规划环评修编。不断优化清洁能源供给,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全部完成,采取集中供热替代、天然气替代、 “洁净燃料+环保炉具”替代、电替代等形式,强化禁燃区原煤管控,设立原煤管控点,清理原煤存储售卖点。

3.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不断完善城市绿地建设,全区绿化覆盖率40.4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9.99 平方米,建成占地700 亩的全市第一个规模性苗木储备基地。全面开展大青山南坡绿化生态修复工程,新增造林面积7.36 万亩,栽植各类苗木740 万株,大青山南坡已基本实现能绿尽绿。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整治等生态工程稳步推进,森林覆盖率由15.82%提高到20%。

4.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打赢蓝天保卫战。按年度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青山区主要通过治理燃煤锅炉、居民燃煤散烧、餐饮业油烟污染、扬尘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持续改善了城区空气质量。

在“十三五”期间,主要完成的项目有:北方联合电力包头第二热电厂全封闭煤棚改造工程;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房,新增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包头第二热电厂两台20万机组和两台30万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一机集团除尘设备综合改造项目;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太阳能光热利用项目;当铺村平房及商户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禁燃区建设配售型煤项目;实施清洁取暖工程。

青山区“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6.57亿元,治理燃煤锅炉206.32蒸吨300余台,减少耗煤量11万吨,削减二氧化硫1408吨,削减氮氧化物323.40吨。同时,自2017年开始,通过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型煤推广等措施全力推进原煤散烧治理工作,对20个行政村27321户村民200万平方米供暖面积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减少耗煤量8万吨,削减二氧化硫1024吨,削减氮氧化物235.20吨,有效改善了城区空气质量。

打好碧水保卫战。“十三五”期间青山区已相继完成工业废水零排放、小油河雨污分流全覆盖、四道沙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北郊防洪沟河道治理等水环境治理工程,彻底消除城区内存在的黑臭问题。2018年一机、二机、二电厂厂内废水设施的提标改造工程相继完成,为青山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十三五”期间,主要完成的项目有:北郊防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包头市青山区银匠沟治理工程;小油河治理工程;四道沙河综合整治工程;包头第二热电厂脱硫废水系统处理改造工程;一机厂新建工业污水管网(雨污分流部分管网改造)项目;北重集团厂内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赵家营村给水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推进净土保卫战。通过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强化医疗废物监管、845线固废堆场综合治理、笸箩铺村煤焦油废渣清理恢复等重点工作,有效改善了青山区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完成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47万吨、规范处置医疗废物589吨。

打赢问题歼灭战。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全国人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成立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集中开展工业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把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改到位。

5.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采用“生态环境+公安”行政刑事同步执法模式,开展“环保利剑”、“散乱污”等专项行动。配合全市建成环境执法平台、在线预警平台和应急管理平台,实现环境风险企业的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控。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强化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查处率达到100%,强化危险废物审批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危废100%得到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

6.工业企业环境专项整治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包头市工业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2020年6月29日至7月6日期间,共排查工业企业641家,重点对自治区大督察、工业企业摸底清查、“散乱污”专项整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整改,采取分类施治的措施,为全面提升青山区城区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得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1.经济结构不够合理

国有(央企、军工)经济占主导地位,民营(民企、地企)经济发展不充分;传统产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小,生产性服务业较弱;产业链条短,主要工业产品零配件的本地配套率低、配套能力弱。日益趋严趋紧的能耗排放约束以及土地、水资源等要素制约,经济规模扩张的难度显著增大,转变发展方式和提高发展质量迫在眉睫,要素配置需进一步优化,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任务艰巨,严控碳排放强度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需下大力气。

2.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仍需推进

冬季采暖期间,因常住人口基数大、供暖总面积大,颗粒物超标问题严重。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仍有裸露渣土未落实绿化、硬化、抑尘要求,部分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未按要求做好日常管控,加之冬季植被凋零,不利于扬尘颗粒物的固化和净化,秸秆、垃圾焚烧等现象时有发生。

3.水污染防治基础能力不足

“十三五”期间,我区城镇污水收集、回用管网建设仍存在短板,再生水利用率较低,雨污管网私接、混接、错接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村镇生活污水因管网老化造成渗漏。遇到雨水天气污水流量巨增,污水处理厂超过处理能力造成雨污溢流现象时常发生,影响了我区涉黄河主要支流四道沙河的地表水水质,进而影响了我市入黄断面的水质。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升质改造工程实施迫在眉睫。

4.土壤环境治理存在难度

“十三五”期间,受工农业生产活动影响,我区局部地区和历史遗留工业场地土壤环境可能存在风险隐患。土壤与地下水协同治理不足,地下水质量及污染底数不清,污染治理难度大。对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的能力不足,开展土壤调查进行土壤生态修复的投入需要持续加大。

5.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不高

“十三五”期间,我区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依然较大,综合利用途径有限,受运输成本高等限制综合利用产品出路不畅。“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框架还有待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还需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但混合收集现象仍然存在;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综合利用水平有待提升。

6.治理能力建设水平亟需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区环境监测水平、人员技术能力亟待提高。监察执法人员不足,与日益繁重的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不相匹配。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 1.发展机遇

一是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内需市场优势,培育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发展将成为我国的重要任务。发挥制造业优势,深度参与国家发展格局重构,必将为我区提供新的发展空间。党和国家支持边疆地区、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资源不断聚集,共建“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叠加实施,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呼包鄂乌协同发展加快推进,这些都将为我区更好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

二是我国提出到2030年实现碳达峰和2060 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并且提出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我区发展新能源及相关材料产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绿色新能源、功能新材料产业链正在延伸,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正在成为经济发展新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是产业配套体系相对完善,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正在加快转换,产业链布局加快优化。驻区的央企特别是军工企业集中且规模较大,产业技术水平较高,生产加工能力较强,实力雄厚,对地方经济的带动辐射,特别是高技术转化应用产业发展的潜力和空间较大。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和应用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和思路创新,对深层次减轻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发挥根本作用。

四是体制机制改革惠及生态环境保护。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已重新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合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在国家层面已完成,生态环境管理机制改革逐步到位,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生态损害赔偿等一批重要机制逐步成熟完善,基本形成适应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需求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上的保障。

2.面临挑战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未来五年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是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环境持续改善压力增大。我区淘汰落后产能、燃煤锅炉改造已基本完成,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挖掘的节能空间将越来越小。面对产业高级化和新经济时代大潮对我区长期形成、相对固化的传统产业体系冲击,我区产业已经处在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只有充分利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弥补传统生产要素不足,充分依托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向绿色化、差异化、高端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才能嵌入未来中国经济“双循环”体系。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伴随着未来控温降碳形势,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异常艰巨。

二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管理体系、能力机制形成还需要较长磨合期。虽然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绿色发展将成为“十四五”时期全社会各方面的主要发展方式,我区环境监测能力和体系尚未系统建立,监测能力有限,与实际需要存在较大差距。面对国家节能环保的刚性要求,我区工业转型升级难度较大,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北部山区生态退化严重,生态文明建设需爬坡过坎的现实,必须进一步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只有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快实现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才能赢得未来发展新空间。

三是生态环境问题复杂变化,治理难度不断加大。大气环境二级以上良好天数等指标与现实要求尚有差距等问题仍然存在。同时,环境问题向复杂多变的方向发展,从单一型污染向多种污染物的复合型污染转化,而臭氧和细颗粒物的协同污染等空气污染又不断涌现,城乡固废处置、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也陆续凸显, “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推进不足,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难度加大。

四是环境供需矛盾凸显,适应形势要求提高。随着社会公众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不仅仅局限于对物质生活的满足,对优美的生活环境也有着更高的需求。所以,必须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公众的参与和维权,媒体和舆情的监督,环境信息的公开,是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现代化新青山。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使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更高质量的发展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2.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

坚持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重要要求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需、所想、所盼,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人民至上,不断造福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的迫切需要,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3.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

遵循规划引领、预防为主、协同共治、系统治理的原则,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污染治理相统筹、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与区域协同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建设、气候变化应对相统筹,进行系统保护、整体管控、协同治理、综合施策,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环境功能整体提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大举措。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是增加优质生态环境产品供给、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带来不利影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重要手段。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是新形势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4.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

坚持深入推动污染源解析、形成机制、模拟与预警及环境容量与灾害预警等科学研究,精准识别问题,科学分析对策,强化源头准入,统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强化重污染天气等环境问题的科学应对、精准管控,全面提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准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的新景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

5.坚持稳中求进,协同推进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坚持稳中求进的主基调,坚持减污与增容并重,坚持在经济发展压力不稳定的情况下,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减、措施不减,坚持注重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稳步推进各项任务措施顺利实施。抓住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治理,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落实污染物“联防联控”、“联防联治”,多手段综合解决环境问题。

6.坚持全民行动,共治共享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的制度框架,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引导和监督。加强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主体及多方互动的“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统筹协调机制,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第三节 目标指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全面提高,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巩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全市制定的下降目标。

以生态绿色为基底,推动全域生态建设分类实施,向生态园林宜居区奋进。维护城中绿芯,疏通城区绿廊,美化城区园林,绿化北部大青山,降低各种污染物排放,净化城区河道,使天更蓝、城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两山理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初步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比例、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达到包头市要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断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作用全面发挥,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面提升宜居宜业宜游水平。

2.目标指标体系

依据经济可达、技术可行的原则,以可量化、可评估和可考核的原则,对标国家和自治区目标指标体系,建立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生态系统质量、环境风险防范4大类21项具体指标,具体如表2-1所示。

表2-1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领域

指标

2020年

现状值

2025年

目标值

属性

1

生态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79.6

达到包头市要求

约束性

2

细颗粒物浓度下降比例(%)

--

约束性

3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天)

18

逐步消减

预期性

4

水生态环境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达到包头市要求

约束性

5

地表水考核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6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预期性

7

绿色发展

应对气候变化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比例(%)

--

达到包头市要求

约束性

8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比例(%)

--

达到包头市要求

约束性

9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比例(%)

--

约束性

10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比例(%)

99.59%

约束性

11

氨氮排放量减少比例(%)

99.83%

约束性

12

生态系统质量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48.9%

面积不减少

预期性

13

生态质量指数(新E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4

森林覆盖率(%)

20

21

约束性

15

草原植被综合盖度(%)

--

达到包头市要求

约束性

16

环境风险防范

土壤生态环境质量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8

≥98

预期性

17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有效保障

预期性

1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66.7

95

预期性

19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体比例 ( % )

0

保持现有状态

预期性

20

核与辐射

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起/每万枚)

0

0

预期性

21

放射性废物安全收储率(%)

100

100

预期性

注:1.“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所采用数据为剔除沙尘天气数据。

2.“生态质量指数”,根据原统计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即新EI统计,因此项指标评定是采用遥感手段开展,而遥感数据源获取周期长(一般为植物生长季,年末才能收集齐覆盖全区的影像),且数据生产周期长,故目前尚没有2020年数据。

3.“—”代表为没有基数或未核定

4.“()”代表累计下降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比例为我区统计数据。

第三章 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理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决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宏伟愿景贡献青山区力量。

第一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强化“多规合一”,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战略引领作用,推动总体规划与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有机衔接。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培植绿色发展优势,构建生产空间节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空间布局。精准划分区域政策单元,明确主体功能定位,系统推进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完善推进城市路网体系、市政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区防洪排涝能力,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2.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严格控制城镇空间无序扩张和开发,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认真落实“三区三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永久基本农田数量,按照城市开发边界,精简增量空间,优化盘活存量空间。加强绿色低碳规划引领,系统推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推动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建设。合理分布推进城市主题化综合改造和完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第二节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绿色升级 1.严格准入条件

结合自治区、包头市“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意见,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严把项目用地准入关口。从源头推动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绿色转型,着力破解工业围城,推进重点排污企业升级改造。坚持“节能优先,量能而行”原则,严格执行能耗预算管理,切实强化能耗“双控”目标的约束和倒逼作用。实施“两高”项目台账与能耗预警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节能审查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联动制度,建立制造业领域高耗能项目立项审批与能耗“双控”联动机制。新建项目在满足青山区能耗“双控”要求前提下,工艺技术装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必须达到国家先进标准。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相关准入条件规定,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要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2.调整产业结构

通过“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严格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求,以节能降碳为导向。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开展工艺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数字化改造,推动传统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风电装备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全链条发展,大力促进信息技术与能源、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在现有循环经济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纵向成链、横向成网、多级利用、循环链接”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通过节能减排等方式,努力实现碳中和要求。

3.优化产业布局

以改革开放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为动力,以“链长制”和“群长制”为引领,以军民融合、区域融合、产城融合、三产融合、企地融合、校地融合为架构,加大“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力度,积极融入国内经济大循环,主动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国内产业转移,更大范围、更宽领域配置资源,不断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和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构建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工业体系,以生态都市农业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体系,全面推进产业提档升级扩容,转入高质量发展新轨道。

第三节 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供给体系 1.提升新能源产业优势

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发展风能、太阳能、氢能、核能等新能源产业,构建多元互补、稳定高效的新能源供应体系,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包头核科技创新示范产业园和氢能装备产业园建设。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氢能、太阳能、核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建设分布式光伏和清洁供暖项目,打造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的高水平新能源开发基地。促进集中式储能创新利用,布局建设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发展电化学储能,建设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聚力发展氢能源产业,加快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应用一体化的氢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晶澳太阳能、弘元新材料等项目升级,扩大单晶硅拉晶生产规模,引入晶旭碳碳产品生产制造、晶源碳碳复合材料生产基地、栢特新材料高性能炭纤维及相关产品等产业链完备的单晶硅棒、硅片制备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吸引蓄电池、逆变器、汇流箱、拉晶切片及光伏组件等光伏发电配套产业,打造完整产业生态体系。推动北重、北奔等企业发展氢能源动力装备。到2025 年,单晶硅产能达到70GW 以上。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持续建设商业、旅游业清洁能源生活区;开展建筑自主发电、高层建筑光伏发电工程;有效利用现有清洁能源供应场站布局,推广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建设跨越大青山电力输送通道,推动煤电机组参与调峰,形成清洁能源为主能源供应体系。

2.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发展装备制造,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风机光伏装备整机的本地化率,建成光伏发电装备生产基地。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和配套产业集聚,开展燃料电池系统、核心零部件、测试验证技术业务。加强零碳技术孵化应用,开展多种技术路线的储能装备产业布局。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能源、装备制造业等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快速发展,制定重点行业绿色制造地方标准。

第四节 构建清洁高效能源消费体系 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严格控制煤炭消耗增量,重点削减非电力和非集中供热用煤。一方面,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特别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规模,加快节能改造,提高电力行业煤炭利用效率,推进背压机组改造升级,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另一方面,以更大力度推动非化石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完善新能源消纳机制,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节能优先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总量控制排放制度,严格实施差别性电价、惩罚性电价,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持续开展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提升节能监察效能。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能源管理和服务机制,构建清洁、高效、低碳的工业用能结构,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并严格执行重点行业、产品、设备等节能标准,推动重点单位加强能源管理,支持重点和新兴领域节能改造升级。制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线图,鼓励工业企业、园区建设绿色微电网,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各行业建设绿色工厂。

3.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

推进原生资源协同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和水资源节约利用,削减工业固废、废水产生量,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环保装备,推动形成稳定、高效的治理能力。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进绿色制造体系,打造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第五节 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1.积极贯彻上级碳达峰行动方案

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将碳达峰作为我区低碳转型升级的外部约束条件。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做好存量减碳和增量低碳,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切实从源头和入口进行有效控制。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全力导入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降碳减污协同推进,加大碳捕集、碳封存、碳利用技术和项目的开发引进力度。开展低碳试点建设,推进前沿技术攻关和试点应用,形成一批典型示范。

2.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化

引导鼓励企业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指导企业优化用能管理,对未达到能耗优先值的企业,推动其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高耗能工业和设备。

利用智慧信息系统,监控园区弘元新材料、晶澳太阳能、阿特斯、杉杉等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用电情况,通过用电指标运行情况,落实企业制定的能耗措施,制定企业长期节电计划,通过除尘设备改造,车间温度控制指标提升,降低空调负荷等有效方式,减少用能消耗,并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整改方式,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切实履行节能降耗总体目标。推动重点用电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达到先进节能水平。

3.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化

系统推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筑,完善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清洁供暖改造,对青山城区夹心房和农村进行集中供热改造,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持续落实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稳步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墙体保温一体化”示范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建筑中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光储直柔建筑”。推广城市照明绿色节能系统提升改造,推进政府部门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农村房屋建设项目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范围,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完善建筑能源消费计量、统计和监测,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耗标识,建立建筑领域发展绩效评估机制。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

4.推进交通领域低碳化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实施铁路运能提升、多式联运提速等行动,进一步扩大铁路集疏运线路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开设大宗货物直达列车、集装箱加新能源运输。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优化客运组织,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完善物流集疏运通道,构建综合型物流园区、特色型物流中心、集散型配送中心三级物流网络体系,提高运输组织集约化程度。构建物流信息平台,加强物流信息共享,提升货运组织水平和衔接转换效率。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装备。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高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及铁路货场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普及率。推广智能交通。鼓励替代燃料在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中的应用,逐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纯电动、混合动力汽车的比重。加快推进加气站、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充电桩数量及布局,鼓励开展充电车位一桩多用、相邻共用、分时共享,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率,推进交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5.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推动节能减碳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全面推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做好节能审查。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推动各产业工艺链条实施全过程清洁生产升级改造,加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持续加强常规污染物治理力度,大力推进新污染物、塑料等污染防控工作。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进绿色制造体系,打造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促进绿色产品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严格执行政府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加大全民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六进”活动,提高公众低碳发展认知与认可度。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

6.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主体功能定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大力保护各类重要生态系统,全面推进林长制、山长制、河湖长制等,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巩固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冻土、耕地等固碳作用。完善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生态脆弱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体现生态补偿的碳汇交易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进一步落实林草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林草灾害防治,积极开展碳汇发展规划、碳汇计量监测、碳汇储量增加相关研究。深入实施大青山南坡生态修复及城区周边国土绿化,将国土绿化向大青山腹地推进,打造城区北部生态安全屏障,在现有绿化成果的基础上提档升级,栽植经济林和乡土景观树种,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和档次。推进大青山南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项目,对笸箩铺项目区继续坚持人工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采矿企业清理后遗留的废弃矿坑和危岩体进行清理整治和生态修复,全力打造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基地。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大青山南坡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稳步推进,2021-2025年新增森林面积2.5万亩,年均新增0.5万亩,森林覆盖率在2025年末将达到22.5%左右。

提高农牧业固碳增汇能力。推广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等,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农田碳汇。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等低碳农业发展,鼓励以可再生能源与生物能源作为养殖物原料来源,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休闲农牧业乡村旅游发展,拓展农牧业生态涵养功能。到2025年青山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7.发展碳捕集利用和碳封存能力

探索装备制造、电厂、新能源等领域的二氧化碳利用前景及技术,形成低成本、低能耗、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推动CCUS全流程系统集成与示范,掌握CCUS各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技术经济特性、运行管理等工程经验,以新能源、煤电等二氧化碳排放源为对象开展碳捕集工程示范。

第六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减少油气收集、加工、输送及贮存和配送等各环节甲烷泄漏。控制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和含氟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种植,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引导养殖企业高标准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配套建设沼气发电设施,减少畜禽粪便管理过程的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加大对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工作力度。

2.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将适应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消除贫困、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农业、林业、草原、水资源、基础设施及城市、生态脆弱区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特性及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推动企业完善碳排放管理,加强碳排放、碳交易及碳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主动适应、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提高企业绿色低碳竞争力。鼓励企业主动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实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监管。

第七节 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 1.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

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碳中和技术路线图。紧密对接国家重大科技研发计划,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储能材料、碳捕集碳利用等新技术的创新攻关及孵化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自主建设、联合共建等形式,在绿色技术领域建设一批技术产业创新联盟、中心和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做好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监测、评估、认证相关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驻包高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着力发展清洁能源应用配套技术,深入研究光伏发电大规模友好并网的智能电网技术,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推动核心装备制造国产化。推进电厂、建材、装备制造等重点工业行业零碳技术体系再造,全面提升传统工业技术水平。推广工业余热回收、热泵供暖、园区能源阶梯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

推进数字化制造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发展“互联网+装备制造”,重点领域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传统装备制造业升级改造的二次创业。推进包头市城投集团与国科智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内蒙古数字经济技术创新研究院,围绕数字经济领域,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深入推广。加大智能制造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应用,发展安全与应急产业关键技术。支持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百度等高校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智能无人转运车(AGV)开发及整个智慧运行场景的搭建。

推进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推进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核心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核能、氢能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积极推动工业节能技术、氢能制备和先进储运技术、资源回收与利用技术等一系列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重点开展纯电动客车、纯电动矿用车、纯电动卡车、电动专用汽车整车技术开发,新能源汽车用电池、电机、电控系统、传动系统等关键部件开发。重点在电池电极材料、电池管理系统、车用超级电容器等动力模块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实现突破。以北奔重汽氢能重卡研制为核心,带动氢能及燃料电池、分布式供能等先进能源前沿技术的研究。支持北奔重汽与北京汇通天下(G7)等企业合作创建全国首个“智慧物流碳中和研究院”,为推动绿色物流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强大支撑。推动北奔重汽氢燃料汽车重卡整车研制,北方专用汽车氢燃料电池多功能抑尘车研制支持光伏产业优化升级。紧盯国际国内储能技术革新,引进实施一批光伏组件、光热发电装置,加大储能设备的研发、试制。推动光伏级硅材料向电子级硅材料延伸。壮大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产业,提升大型光伏电站设备自给率。

推进新材料领域技术创新。发挥能源优势,开展稀土功能材料、石墨烯新材料、硅材料、高分子材料和碳纤维、芳纶纤维等复合材料的关键技术攻关。扩大单晶硅产能规模,以晶澳、弘元新材料、阿特斯等光伏企业的技术和产能为基础,重点发展单晶硅产业,不断完善拉棒到切片、电池片、组件、支架、背板、逆变器的光伏装备产业链的技术创新。发挥石墨、萤石资源优势,重点加大发展石墨导电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石墨(烯)材料在储能、导电、导热、涂料等领域的技术攻关,努力形成完整的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发展技术体系。

3.实施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研究

围绕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大气污染成因、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开展绿色循环低碳技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节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加快农牧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完善农牧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搭建低碳科技创新平台载体。

4.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开展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科技企业培育行动,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头部企业集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组建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联合体、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开展协同创新。培育多家绿色低碳技术领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重点领域头部企业建立低碳节能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促进孵化平台建设。完善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服务功能。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支持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孵化培育低碳型科技企业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创建绿色低碳技术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创新型企业梯队。

统筹产业创新布局。瞄准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前沿和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支持北京化工大学与包头市政府共建“北京化工大学包头低碳技术及先进材料研究院”,在道路材料、功能材料、碳中和技术、粉煤灰利用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国防军工、生物制药、新能源材料等方向为重点,建立起产业发展的技术平台和工程研究中心。以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的科技研发能力及科技成果为基础,与市政府、区政府共建包头材料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所。推动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作,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通过集聚区域优势资源、汇聚精英人才,不断完善检验检测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一机集团与苏州市共建“空气净化系统重点实验室”,加大对新兴装备、空气净化系统的研究和研制。支持北奔重汽与北京理工大学共建“汽车电子联合实验室”,满足新能源智能网联重卡领域核心零部件的软件刷写、测试条件。支持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钢铁制造流程优化国家工程实验室智慧水务和生态资源智能化创新中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力的智慧水务和生态资源智能化治理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专栏1 绿色源头重点防控工程

1.工业领域低碳改造升级

监控园区重点工业企业用电情况,制定长期节电计划。推动重点用电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达到先进节能水平。

包头第二热电厂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在厂区内建设分布式光伏。

2.新能源建设工程

推进包头核科技创新示范产业园建设。建设分布式光伏和清洁供暖项目。聚力发展氢能源产业,加快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应用一体化的氢能源产业发展。

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硅基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单晶硅拉晶及光伏行业配套生产项目。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拉晶切片项目。明天氢能投资氢燃料动力装置项目。众宇动力投资氢燃料动力装置及制氢站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及动力电池组装项目。青岛碳碳材料生产项目。

3.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推动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进绿色制造体系。

4.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完善物流集疏运通道,构建综合型物流园区、特色型物流中心、集散型配送中心三级物流网络体系。

加快推进加气站、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5.提升碳汇能力

推进大青山南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项目,对笸箩铺项目区继续坚持人工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采矿企业清理后遗留的废弃矿坑和危岩体进行清理整治和生态修复,全力打造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基地。

第四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紧紧围绕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坚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山奋斗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为重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一节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十四五”期间,以空气质量改善为主线,引领大气污染防治布局,深化结构调整与治理相结合。高标准推进高污染禁燃区建设,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洁净型煤替代,持续提高“煤改气”工程管网入户率和使用率。持续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持续开展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断巩固燃煤锅炉、窑炉及“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逐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1.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

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重点企业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启动除尘设备改造。加强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治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建材、热力生产及供应等重点行业企业粉状物料堆场必须实现全封闭,块状物料堆场必须安装抑尘设施。2025年,北重集团完成特钢事业部除尘系统新增和改造工程。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焊接烟尘和淬火油烟的治理工程,以及VOCs治理和在线监测安装工程。二电厂煤棚东山墙进行封闭工程。

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不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2.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程

推进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大力推进《包头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2021-2023年),在青山区以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燃气锅炉、光伏绿电等集中供暖为主,分散式电、可再生能源(土壤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天然气等利用为辅的清洁取暖格局。实施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加强供热管网保温材料的更换,推进供热场站、管网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建设年限20年以上供热管网改造任务。

全力做好生活服务业清洁取暖工作。进一步开展生活服务业燃煤散烧整治专项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散煤复燃问题,杜绝新建各类燃煤设施。对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商户,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完成整治。加强巡查管控,确保已完成替代的商户无原煤复烧现象。

推进农村牧区冬季取暖清洁化转型。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取暖,积极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常住房间舒适性,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30%以上。推广空气源热泵供暖、被动式太阳能暖房等技术,综合采用电、天然气、可再生能源、清洁煤利用等清洁取暖方式,扎实推进散烧煤取暖“动态”清零。

加大禁燃区散煤管控执法检查。通过常态化防控和定期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属地责任,设置原煤管控点,严禁散煤入城入村。加强日常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散煤禁售、禁运、禁燃工作体系。

3.优化货物运输结构绿色转型

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持续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降低公路运输所占比例,提高铁路货运比例,不断提升重点行业企业铁路运输比例。

强化油品监督管理。持续保持打击油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基本消除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等违法行为,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油品持续升级,做好成品油质量抽检,对全区各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重点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回头看”。

强化道路执法监管。严格高污染车辆禁行区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联动机制,强化监控执法措施,严查排放不合格车辆。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精确定位系统和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部门联网,禁止排放不合格的车辆进场。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加大M 站维修企业发展规模,强化监管。持续开展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严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监管。配合推进具备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精确定位系统和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禁止排放不合格、无牌无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配合市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大型农牧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检查,组织抽检抽测。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严控排放不合格机械,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4.推进城市低空面源污染整治

强化建筑工地管控。对建筑工地实行清单化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工地列入征信“黑名单”。各类市政、公路、管网建设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加大对车流量较大重要路段冲洗保洁频次,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提升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春夏秋季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洒水频率不低于3次/日,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视情况增加洒水频次,强化道路扬尘执法检查,督促散状物料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落实苫盖、密闭及空车清理清洗等防护措施,严厉打击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运输途中物料遗撒、滴漏、扬散等行为。加大110、210 等公路的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

加强裸露渣土堆的扬尘污染治理。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裸露渣土堆、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反复梳理,避免出现苫布破损、缺少维护等导致的扬尘污染问题。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绿化、硬化、清扫等防尘措施。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市建成区严禁露天烧烤及产生油烟的露天餐饮加工。积极推进餐饮专项整治工作,餐饮企业(除破墙开店)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与排风机同步运行、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检测、维护、清洗,确保正常运行。

加大露天禁烧工作力度。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引进秸秆收储、加工类项目企业,研究鼓励秸秆回收利用的政策办法。强化青福镇、兴胜镇主体责任,研究制定秸秆禁烧奖惩管理办法,完善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秋收后等秸秆焚烧高发期要采取巡查、驻村检查等措施,加大对秸秆、垃圾、落叶等露天焚烧行为查处力度。

5.开展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源头控制。严格控制使用高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要加快产品升级转型,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辐射固化等低VOCs 含量产品的比重。加大汽车整体制造、汽车修理、木质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等工业涂装行业、包装印刷行业及电子行业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替代力度。到2025 年底,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溶剂型胶粘剂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0%、20%左右。组织开展含VOCs 原辅材料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 含量限值标准,确保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符合标准的产品,尤其在夏季等臭氧高发季节加密抽检频次,曝光不合格产品,依法追究责任。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23 年底前争取完成城市建成区1 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的低氮改造。加强工业企业氨逃逸防控,禁止过渡喷氨,推动企业安装氨逃逸精准调控技术装备。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试行)》为指导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储料不密闭等排放问题进行整治;对装载和污水处理密闭收集效果差及装置区废水预处理池、废水储罐废气未收集等不规范的排放问题进行整治。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推进市政工程、道路施工中涉VOCs排放的防腐涂装、沥青铺设、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等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尽量错开午后等臭氧污染高发时段。

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集中整治。强化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管,逐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等标准要求,督促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装置按要求使用,并定期维护、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整改。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督促餐饮油烟企业定期开展设备维护、检修,确保餐饮油烟收集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实施PM2.5和O3协同控制。针对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加油站等重点场所,筛选烯烃、芳香烃、醛类等O3生成潜势较大的VOCs物质,精准确定VOCs控制重点行业和排放企业,加强VOCs、NOx协同减排。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

6.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坚持“底线思维有效应对、突出重点精准减排、绩效分级差异管控、措施可行有据可查”的原则,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落实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列入清单的企业按要求执行减排措施。持续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切实做好精准减排。推动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工作,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完成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工作,在做到精准应急的同时形成正向激励机制,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继续运用网格化监测、移动走航、激光雷达扫描等手段,强化污染物精准溯源、针对性治理。结合青山区大气污染特点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要求,通过开展移动走航监测、激光雷达扫描、园区空气质量监测、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完善监测网格,优先强化工业园区、环境敏感点等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科学、精准、依法治污水平,持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专栏2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1.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工程

一机集团、北重集团大气治理项目。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煤棚全封闭煤粉尘治理工程。

2.多种污染物综合治理工程

推进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整治,建设适宜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3.清洁取暖改造工程

制定实施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以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燃气锅炉、光伏绿电等集中供暖为主,分散式电、可再生能源(土壤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天然气等利用为辅的清洁取暖,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4.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工程

持续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降低公路运输所占比例,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精确定位系统和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部门联网。

第二节 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十四五”期间,紧紧围绕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继续强化监管,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开展饮用水源调查评估,保持饮用水水质达标状态;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源地管理和水耗“双控”,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现象。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加快装备制造园区涉水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止工业和生活污水违法排入沿黄流域,确保沿黄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黄河饮用水源安全。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建设目标需求,推进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逐步实现人水和谐。

1.实施流域水环境质量达标管理

持续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结合河长制,全面建立完善流域责任管理体系。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推动“水体断面-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推动建设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对处理达标的尾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再生水循环利用,纳入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

2.深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

重点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最终实现应收尽收、合规处置、雨污分流。推进涉水企业深度治理。强化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园区污水雨水收集管网建设,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形成园区完善的雨水、污水管网信息,为园区后续管理工作奠定基础。2022年,推动北奔重汽完成磷化液切换,实现工业废水无镍排放。2023年,北重集团规划在公司内部主要排水干线安装实时在线监测设备,监督排水水质、水量。二电厂厂内废水规划实施改造工程,使水质能够达到循环水使用标准。

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水平。实施包头市雨污合流管线改造工程,完成蒙牛路、民主路等合流点进行改造,继续开展包头市主城区积水点治理工程,完成年度改造计划;继续开展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哈达道雨水管线改造。重点区域雨季雨水、污水溢流混排情况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对管网智能检测发现的雨污混接问题进行科学治理。督促北郊水质净化厂实施提标升质工程,北郊水质净化厂要强化运行管理,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排放标准要求。

强化农业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精准施肥,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积极推广缓释肥料等新型肥料,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的还田渠道,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统测、统配、统供、统施“四统一”服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推进科学用药,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推进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推进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有序替代,建立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评估,到2025年前,全面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对分散养殖的村庄要利用堆肥工艺处理粪便污染。把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建设结合起来。依法规范禁养区环境监管。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监管,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废弃物集中处理,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推进专项行动,建立排口清单,完成排口监测、溯源分析、分类整治等年度工作任务。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落实企业达标排放与减排责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分类整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入河排污口台账。

4.优化水资源配置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用水结构,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坚持以流域、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可配置量)为刚性约束,总配置水量不超过水资源可利用量,地下水配置水量不超过地下水可开采量,地表水配置后不影响河流湖泊维持基本生态功能,完成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思路,认真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监督,严控地下水开采总量。

完善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工业、生活、农牧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继续加大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力度,拓宽再生水回用途径。在水资源规划配置中优先配置利用再生水,完善再生水利用管理措施。配合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做好北郊水质净化厂水质提标、中水管网的建设、再生水推广使用等工作。引导现有用水企业实现多元化精准配水,鼓励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工业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

强化水生态流量保障。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工业、农业、城镇节水,降低水资源开发强度,逐渐实现采补平衡,构建主要河道水资源综合调配和利用体系,形成水系连通及循环路径,缓解地域性缺水造成的河道干涸及生态退化。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着力确保生态基本需水、粮食生产合理需水,优化配置生产经营用水。

5.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

深入落实河长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河长办职能,实现巡河常态化、全覆盖,每月对河道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巡河、巡湖坚持问题导向、水岸同抓、标本兼治,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突出对四道沙河进行巡察,对排查的异常情况及时督促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做好河道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河道环境。积极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对河道进行疏浚治理,打击肆意倾倒等行为,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体系;重点实施东达沟、银匠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现遏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改善小流域生态环境的作用。

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落实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采、乱堆问题予以严格监督管理。采取错时执勤、高密度巡查等方式,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及时查处城市规划区内河道倾倒废弃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河道内建筑垃圾堆存等问题得到有效管控解决。

深入推进雨污溢流混排隐患控制。继续实施青山区雨污管网智能探测及修复工程,完成主城区雨污管网结构及功能现状普查,混接、错接情况排查及整改修复。围绕保障四道沙河入黄口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配合水务集团重点对辖区内的泵站、污水处理厂溢流雨污混流水进行应急处置。切实消除汛期雨污混排造成的断面超标隐患。

6.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持续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划定”“立标”“治理”三项重点任务,推进水源地“一源一档”建设,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继续巩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治理成果,落实青山区兴胜镇当铺村、羊山窑村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任务,规划2025年完成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保护区内风险源应急防护和水源地监控设施工程。按时完成农村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任务。持续推进园区水源地重新划定工作。

7.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雨污合流管线改造工程、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等重点工程,持续巩固我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确保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避免整治后黑臭水体返黑返臭。

专栏3 水生态环境提升重大工程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工程

巩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治理成果,落实青山区兴胜镇当铺村、羊山窑村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任务。按时完成农村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任务。持续推进园区水源地重新划定工作。

2.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工程

完成蒙牛路、民主路等合流点进行改造,继续开展包头市主城区积水点治理工程。北郊水质净化厂实施提标升质工程。装备制造园区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3.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实施污水再生利用、再生水输送管网等工程。

4.工业废水治理工程

推动北奔重汽完成磷化液切换,实现工业废水无镍排放。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北重集团规划在公司内部主要排水干线安装实时在线监测设备。二电厂厂内废水规划实施改造工程。

5.河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

继续实施青山区雨污管网智能探测及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河道环境。大青山南坡中水上山管线建设工程。

第三节 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源头管控和治理修复。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地块整治。强化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高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率。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规范固废、医疗废物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十四五”期间,重点对一机集团845 线固废堆场、二电厂粉煤灰堆场进行生态恢复和综合利用治理。继续推进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工作,提高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1.扎实推进土壤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加强土地征收、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不满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块,严禁再开发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证发放时序。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从严管控农药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合理规划布局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2.有效防范建设用地新增土壤环境污染

开展土壤环境保护重点行业企业布局控制工作,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加强对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加强对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定期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制定整治方案。

3.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

开展耕地安全利用。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质量类别划定结果运用,全面实现耕地分类管理,持续推进耕地安全利用,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及种植习惯,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所含标的重金属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之前,严禁种植直接入口食用农产品,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发展经济作物等措施,确保其安全利用。

加强耕地污染源头管控。开展涉及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源头排放。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和排查治理,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全面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各类措施,确保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优先保护类面积不减,安全利用类面积不增。

4.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力度

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技术,优化施肥结构,提高化肥利用率。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健全病虫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农药监管,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全面推行可降解地膜,从源头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坚持农用优先,推广饲料化和肥料化利用,探索燃料化利用,进一步提高秸秆利用率。严格规范和监管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5.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按要求开展全国污染地块信息上传、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动态更新。对具有高风险的在产企业和污染地块优先开展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督促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开展相关调查及风险管控活动,有效防控地块环境风险。推进环兴稀土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全面依托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我区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的空间信息。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合理规划布局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第四节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十四五”期间,紧紧围绕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强化制度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地下水安全。

1.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

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风险管控,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协同治理,有效管控地下水生态环境风险。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核心,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加强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应按程序撤销、更换;强化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对可能影响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的风险源进行排查;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2.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

继续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等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针对存在人为污染的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完善地下水生态环境监测网,整合各类型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到2025年,配合市级部门基本构建地下水生态环境监测网,初步完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3.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重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统筹规划农业灌溉取水水源,使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加强监测评估,避免在易污染区进行再生水灌溉,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可能影响地下水污染的建设用地地块,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措施、治理修复方案,突出协同防治。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场地层面重点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为主以及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场地修复(防控)工作。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对高风险的化工业集聚区、固废填埋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防止持续污染地下水。

4.强化地下水生态保护治理

建立地下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行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水位、用途、水质及机电井数量“五控”制度,加大对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的治理力度,加快实行地下水红线管控,到2025年,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五节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有效改善,人民生活幸福感有效提升。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坚持重点突破与综合整治相统筹,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农村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1.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在深入全区各村摸底调查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农村新建住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在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旅游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大力推进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加大宣讲、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群众改厕积极性和卫生厕所使用率。积极推动兴胜镇厕改造任务。大力推广使用水冲厕所,做到宜水则水、宜旱则旱。

青山区从改善农村居民人居环境的需求出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有效提升农村水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推进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大力推广纳入城镇管网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规划2022年前完成青山区17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完成兴胜镇羊山窑村、兴胜窑村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24年完成兴胜镇王老大村和二相公村、蛇令窑村小组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在处理方式上选择纳入城镇污水管网,2025年青山区21个行政村将全部实现生活污水治理。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有效提升了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建设美丽新乡村夯实了基础。积极推进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村牧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扩大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合理开展垃圾分类,采取“农户集、村收、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完成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垃圾围坝”、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保障经费来源,设立保洁员岗位。

专栏4 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积极推动兴胜镇厕改造任务。规划2022年前完成青山区17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完成兴胜镇羊山窑村、兴胜窑村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24年完成兴胜镇王老大村和二相公村、蛇令窑村小组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在处理方式上选择纳入城镇污水管网,2025年青山区21个行政村将全部实现生活污水治理。

第六节 不断强化声环境质量管理

加强重点源日常监管,确定我区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强化城市声环境管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应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落实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畅通各级环保“12369”、公安“110”、城市执法局“12319”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探索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到2025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重点源噪声污染排放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城市区域环境和道路交通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第五章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努力探索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第一节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 1.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做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减少、功能不降低,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现状调查,按要求建立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点。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罚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2.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

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整合各类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功能分区及勘界立标,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3.开展生态保护执法监督与考核

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依法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强化与自然资源、林草等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以国家自治区专项督察为契机,对突出生态破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予以惩处,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实现生态保护全过程监管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第二节 统筹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 1.构建健康稳定的林草生态系统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统筹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退耕还林等生态治理重点工程,开展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提高森林质量,强化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深入实施大青山南坡生态修复及城区周边国土绿化,将国土绿化向大青山腹地推进,打造城区北部生态安全屏障,积极争取生态环境保护。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有效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大青山南坡沿黄生态绿色廊道建设与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北部区生态建设,推进重要节点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2.加强矿山生态恢复和治理力度

持续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实现施工低尘化、加工密闭化、运输清洁化,进一步加大生态恢复力度,不断改善大青山南坡生态环境质量。

第三节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 1.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评估

加强典型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跟踪分析典型自然生态系统植被质量及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掌握保护状况、动态变化、威胁因素。

2.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切实做好生物多样性就地、迁地保护,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保护修复,完善优化就地保护网络,连通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坚决打击各类乱捕滥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3.积极落实生态保护制度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坚决守住生态保护底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现城区园林化、农区生态化、山区森林化。按禁建区和限建区对现有生态资源实施分级分类严格管控,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空间管控、建设项目分类引导等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积极应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有效提升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落实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督查制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四节 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1.优化绿色城镇格局

科学规划城镇发展格局,合理布局工业用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利用气候条件和资源,合理设计通风廊道,禁止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高层建筑群。加快推进绿设施升级改造和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2.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建设

强化城市绿道、绿廊等城市绿化工程,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将生态系统和市民休闲活动设施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推进青山区主要道路、公园、游乐园、节点改造工程,重点实施儿童公园、青山公园综合改造,对道路两旁行道树、绿化带进行新植补植和整形,提档升级青山区主干道景观和全域绿化水平。因地制宜添加社区公园、游园、综合公园等城市各级公园绿地,保障城市绿量稳步提升;倡导节约型园林绿化,广泛推广地面绿化—墙面绿化—室内空间绿化—屋顶绿化的节地型园林形式,推广应用本地的乡土植物种类,采用微喷、滴灌、渗灌等节水技术,发展节水、抗旱型绿地。加强现有公园环境品质提升改造,持续开展道路绿化亮化美化提升行动。到2025年,新增公园绿地面积5万平方米。

第五节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1.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开展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的生态价值核算,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发布制度,适时评估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价格、信用、转化和交易体系。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生态产品价值实施路径。

2.探索创新“两山”转化实践模式

依托生态资源优势,推动生态产业化,聚焦生态旅游业、生态农牧业等,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发展能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加快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以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为重点,统筹谋划生态旅游资源,创新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户外运动以及康养产业,促进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以打造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为依托,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智慧农牧业,培育农畜产品加工业,持续推进农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5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1. 青山区大青山南坡绿化生态修复项目

对青山区大青山南坡继续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同时在现有绿化成果的基础上提档升级,栽植经济林和乡土景观树种,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和档次,全力打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实践基地。

2. 大青山南坡和重点绿化区域养护项目

对大青山南坡及G6 高速、环城铁路、青大线、县县通等重点绿化区域进行灌溉、修剪、施肥、防火和禁牧等养护工作,巩固好生态绿化成果。

3. 大青山南坡矿山危岩体治理项目

对笸箩铺项目区继续坚持人工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采矿企业清理后遗留的废弃矿坑和危岩体进行清理整治和生态修复,全力打造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基地。

4. 青山区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对青山区辖区内河道按照近期五十年一遇、远期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青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第六章 强化环境安全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将环境风险管控纳入常态化管理,“防”“控”并重,在重点领域做好全过程、精细化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推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管理 1.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按要求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督促装备园区及重点企业建设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

2.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逐步建立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多层次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损害鉴定和修复机制。完善环境安全例会和例检,定期开展企事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全覆盖。按要求完成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加强对政府、企业预案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各级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度。健全企业、园区、政府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及应急物资调度工作体制。完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规范环境应急响应流程,加强环境风险监控和污染控制,及时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3.加强环境应急管控能力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饮用水源环境风险评估。以装备园区、危险化学品移动源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和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探索建设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数据库,推动环境应急指挥与综合管理平台业务化应用。建立应急处置资源清单,推进无人机等先进设备或技术在环境应急事件的使用,提升环境应急工作效能。推进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及应急专家库建设,支持建设社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完善区域联动快速应急响应与调度支援机制。探索开展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应急演练评估等研究,强化应急处置与监测等技术集成示范。

第二节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1.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配合上级部门督促我区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辐射安全隐患大排查,推动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配合上级部门监督电磁辐射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配合上级部门推动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监管机制,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地区辐射安全。

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各项能力建设

配合上级部门全面提升企业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以“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逐项整改提升。积极参加核与辐射监管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区辐射安全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妥善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三节 加大新污染物基础调查及排放控制 1.开展新污染物调查

按要求开展化学品基础信息调查更新,进行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分析,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2.强化新污染物排放控制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管理登记责任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不断提升全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检测及监管能力,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督促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鼓励对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非法生产和使用。

第四节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1.严格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持续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动态更新、补充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坚持“减量替代”或“等量置换”原则,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加强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加强涉重产业转移承接地行业环境管理。强化涉重行业企业与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地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

3.强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开展涉重行业废水零排放问题排查整治。涉重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大涉重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

第七章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总结“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建设经验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助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宜居水平。

第一节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 1.着力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要求,围绕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调整存量、优化增量”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控制外延式规模扩张,新上项目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

持续推进新能源、电力等行业绿色制造。着力推动新能源、电力等产业转型升级,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严禁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重点推进相关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绿色制造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绿色产品信息、绿色技术咨询、绿色产品认证等信息共享,为企业绿色生产提供全流程信息服务。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宣传绿色体系建设相关政策,鼓励装备制造、电力等重点行业逐步开展绿色制造,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在原料供应方面严格要求,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源头消减,带动下游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建设,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就地消纳。

2.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大力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多类别协同利用。积极推进对一机集团845 线固废堆场、二电厂粉煤灰堆场的生态恢复和综合利用治理。推动大青山王老大村村后区域倾倒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项目,按时修复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被破坏的环境。根据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和综合利用情况,引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的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及相关投资机构,共同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产业发展。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生态修复。结合我区已开展的砂坑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废弃矿坑、砂坑采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生态恢复的模式。对已修复完毕的砂坑、矿坑进行评估。制定“一坑一策”的生态修复方案,逐步开展生态修复作业。

3.切实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调查和整治工作。强化工矿企业、固废堆场等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固废堆场“回头看”调查基础上,重点推进历史遗留“无主”堆场的整治工作,根据“发现一处、评估一处、管理一处”的原则,对“无主”堆场的废物特性、地理地质条件、环境损害和风险等情况进行分析,对其中造成环境损害的开展修复,对未造成环境损害的堆场进行清理整治及土地复垦。

第二节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与处置利用 1.鼓励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较大的企业或集团公司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减少危险废物转移所带来的环境风险;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跨区域统筹布局,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范引导企业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对返回原工艺或作为燃料的危险废物的利用方式应充分考虑环境风险,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绩效评估,全面提升现有产生单位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管理水平,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以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配合上级部门持续加强包头市固体废物物联网平台应用,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的基础数据收集、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利用处置设施管理、分析决策和辅助执法等功能模块的拓展,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为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环境执法、环境统计、环境应急等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第三节 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1.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加大示范和政策引导力度,建立秸秆利用企业和收储组织为主体、经纪人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加运体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以提升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为重点,积极推广秸秆新机械(烘干设备)和裹包、黄贮、碱化厌氧技术等加工调制技术。结合“粮改饲”项目,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玉米全株青贮规模。到2025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2.推动标准化地膜的使用

大力推广可降解生态地膜应用技术,实现地膜栽培的清洁生产。发挥区供销合作社组织优势和行业优势,在用膜重点镇村,开展区供销合作社可降解地膜使用的试点工作,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形成典型经验和做法。

第四节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置利用 1.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

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根据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垃圾产量等,科学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专门设置有害垃圾储存容器,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固定回收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废弃物收集点及装修垃圾收集点。在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设置餐厨垃圾专门收集容器,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引导居民将滤出水分后的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点,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

科学确定分类收集方式。城镇居住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车站、交通站点以及文化、旅游、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单位,相关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有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当对餐厨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制定并严格实施“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多举措推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行强制分类。

2.加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

提升分类运输能力。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统一运输车辆标识标志,按分类要求逐步改造现有运输车辆,配备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圾运输车辆,推广车载桶装、密闭直运的餐厨垃圾运输系统。

完善分类转运设施。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点),有条件的转运站可在站内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分拣台,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计量、分类中转等功能。在试点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泊位,配置厨余垃圾专用转运设备,设置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并加强对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控制。

规范分类运输处置。有害垃圾由社区或单位与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根据有害垃圾产生情况,由企业预约或定期利用专用车辆进行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根据试行居民小区、单位可回收物产生情况,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交由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或区环卫部门收运后,由已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厨余垃圾由区环卫部门(运营企业)及批准的餐厨垃圾处理重点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运送至厨余垃圾处置中心或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它垃圾,除上述三类之外的所有垃圾,设置容器,定点投放后,按现有收转运模式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强化分类运输监管。采取安装GPS、运用数字城管、推广车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过程监管。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推行市场化分类运输服务,逐步壮大社会化、专业化分类运输服务队伍,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效率。严格分类运输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鼓励群众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继续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提高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推进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规范焚烧飞灰利用处置。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体系,规范管理垃圾拾荒群体。合理安排、指导推进建设再生资源分类回收中转站;按时完成综合分拣中心建设,完善“再生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溯源功能,建立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统计体系。宣传引导、清理整顿持证经营回收网点做好回收数据统计上报或运用“再生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实现回收数据统计上报。取缔无证、存在安全隐患的回收网点。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秩序,实现有序分类回收。

第五节 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切实加强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强化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推广使用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以连锁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到2025 年底,在所有商场、宾馆、饭店、快递网点全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

专栏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1. 一机845 线工业固废堆场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抑尘网、雨水导流渠、围堰、道路硬化和污染物监测等,规划2022年完成全部治理工作。

2.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针对建筑及生活垃圾引进专业企业对其进行综合处理。

3. 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将建设年产轻质加筋板材项目、轻质加气外墙保温板项目,利用粉煤灰和脱硫石膏建设生态颗粒生产线。

第八章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保障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创新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体、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新格局。

第一节 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模式 1.落实党政部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

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有关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分工负责,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制定配套政策、统筹资金支持;区委、区政府统筹落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具体工作。

2.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等法律法规,始终保持高水平的监管态势,压实排污企业生产过程减排责任。督促企业主动开展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环境违法、环境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强化各项政策制度落地,严格落实企业源头防控、依法排污的责任。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

4.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信用管理体系

健全政府守信承诺机制,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环境治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制度,及时归集政府公职人员失信违法信息。

加强企业环保信用建设。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体系,不断扩大参评企业覆盖面,强化企业“三同时”、自行监测、违法处罚等环境管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环评、验收、清洁生产等服务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专家诚信档案数据库。构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商务、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的联动,发挥环保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确保“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严格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节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落实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基础调查,探索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和无人机、遥感影像资料等观测监测技术,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城市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测,确保生态保护的实时性和精准性。开展重点地区、行业、重点企业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试点,完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形成2小时应急圈。

1.健全污染源监测体系

完善固定源监测及管理体系,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推动VOCS、总磷、总氮、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监控,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提高我区污染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推动执法监测纳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升测管融合协同效能。加强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涉重金属行业企业以及相关堆场等设施的监督性监测。定期开展重点区域、园区VOCS组分监测。增加颗粒物超低排放、烟气汞及其化合物等的监测,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过程中一些特征污染物监测。建立移动源监测体系,加强道路交通污染监控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构建移动源及受移动源影响的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交通流量、噪声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

2.强化应急监测

健全应急监测体系,推进应急监测自动化、可移动的先进监测设备建设,建立训练有素的应急监测队伍,加强应急监测技术和案例的宣贯、学习、培训和综合性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探索建立社会化应急监测参与机制,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提升环境应急监测水平。

第三节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1.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制度

建立综合执法事项清单责任制度,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农牧等部门间联合执法衔接机制,划分各部门责任边界,建立区域交叉执法核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帮扶。健全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保障各类主体的环境权益,严禁“一刀切”。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常态化监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建立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制度,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强化非现场监管模式。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联动机制,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做到“精准把脉、辨证施治”。

2.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模式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广“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模式,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以自动监控为主,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推进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在环境执法中应用。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加强执法能力、队伍的建设,配备统一服装、调查取证、移动执法、数据分析、执法用车等装备。

第四节 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 1.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

配合上级部门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智慧监管,提升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智慧环境治理能力。开展政务公共服务,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广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模式,拓宽政务服务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

2.构建创新共享生态环境大数据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配合构建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完善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主要包括全区范围内现有的大气、水、土壤、固废等全要素质量数据,以污染源为点、污染链为线、空间区域为面、生态环境为体,建成立体式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库,实现对环境质量数据化管理与分析。

3.筑牢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

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健全统一、可视、全天候的生态环境云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全面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搭建生态环境信息化运行监控平台,对所有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重点工作等运行状态进行集中、实时监控和分析评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运行管理水平。

第五节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1.创新环境治理模式

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行。积极推行环保管家,开展第三方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开展以生态为导向的治理模式(EOD),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大力推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不断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探索对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进行抵质押融资,鼓励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

2.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

继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推行重大项目“领帮办”制度,设置专人盯办重大项目环评办理进度。推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打击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3.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推进多领域、多要素协同治理,着重提升环境服务质量和效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以发展生态环境服务业为主导,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以引进环保装备技术为主线,推动环保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为突破,有效提升重大技术装备水平,以形成环保产品为载体,推动产品的消纳与消耗,扩大产业规模。加快形成环保产业链,全面促进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以第三方牵头建立环保全过程咨询服务体系,避免在对企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现脱节现象。支持、鼓励拥有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能的本土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加强环保产业协会、学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协调、行业自律、市场规范、调查统计、环保技术交流、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不断规范行业内企业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带动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第六节 完善生态环境制度建设 1.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相关制度全联动。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推动监管、监测、执法有效联动、闭环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2.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

健全排污权交易相关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建立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实现排污权交易从政府有偿出让向企业之间直接交易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资中的作用,推进企业排污权资源化,提高企业减排的积极性。

3.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温室气体排放等的资金支持。探索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发展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探索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生态补偿模式,探索建立跨地区、覆盖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

4.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评估评价、生态修复等专业化能力。推进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进一步解决生态环境损害只罚不赔、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建立线索双移送机制,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与相互支持,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探索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机制,倒逼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5.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继续推动环责险试点工作,做好保险服务于风险防控,形成化解企业环境风险的保障机制。在高环境风险行业和重点区域积极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分担企业经营风险,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风险管理水平。

专栏9 生态环境制度建设

1.生态信息化能力建设

提升智能监管水平和信息化建设,配合建设在线监控系统及智慧监管平台等项目。

2、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评估评价、生态修复等专业化能力。

4、环境管理模式创新

积极推行环保管家,开展第三方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

第九章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第一节 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重点针对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公共服务场所、商业机构等,广泛动员各类媒体,创新传播方式方法,拓展传播平台,组织策划有影响、有声势、有效果的宣传活动,讲好生态文明故事,进一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

2.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和课程体系,开展各学科生态文明教育“项目课程”建设,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3.培育繁荣生态文化

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积极培育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化。探索构建符合时代特征、满足群众期盼、传承中华文化、体现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持续开发创作生态环境文化产品,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加大对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承载生态价值理念、思想艺术水平较高的生态文化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挖掘导向正确、创意新颖、深受欢迎的优秀生态文化精品。

第二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加强绿色生活宣传

加强传播手段和社会动员方式创新,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优化例行新闻发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大力宣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唱响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组织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推行垃圾分类,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形成文明健康新风尚,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六进”活动,提高公众低碳发展认知与认可度。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低碳公益行动,引导市民关注生态环境,践行绿色消费。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增强绿色供给、推进绿色包装,选购绿色产品、绿色食物,倡导绿色消费,减少一次性制品(木筷、纸杯、纸巾等)使用,开展绿色回收行动;实施节水行动,协调推进分质供水、再生水利用,减少使用瓶装水,提倡使用节水型洁具;减少电梯使用频率;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倡议广大市民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保持自己责任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良好;倡导文明的低碳生活方式,自觉养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良好习惯,发现身边有浪费等不良行为要主动制止、及时规劝。

3.创建低碳节约型机关

严格落实低碳节约型机关创建相关标准,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统筹开展行为节能和技术节能,发展绿色办公、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食堂,开展节电节水、垃圾分类行动,开展绿色文化、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推进网络理政,加快平台智能化和智慧化升级改造,构建低碳政务体系,积极推广“无纸办公”、“无纸通信”,节约打印、复印用纸,提倡双面使用;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

4.创建绿色文化校园

支持和引导学校师生参与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内外绿色生活主题宣传,对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行为发出倡议,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精心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粮食安全宣传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将绿色学校的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培养青少年学生、幼儿绿色发展的责任感,提高爱绿护绿的行动力,养成健康向上的绿色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我能行”“光盘行动从我做起”“绿色行动晒一晒”活动,举办线上线下绿色生活记录展评,过程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绿色家庭我做主”活动,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5.创建绿色现代服务业

把握产业融合的规律和趋势,加快服务业创新驱动和新动能培育。着力推进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从完善企业绿色管理制度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强化绿色供应链体系、倡导绿色回收等方面,构建生态低碳商贸物流业发展体系。拓展移动互联网应用场景,推进医疗卫生、文旅体育、民生保障、涉企事项等重点领域向一体化服务平台集合,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全天候、快捷、精准的绿色信息,提升生产生活便利性和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力争万达、华联购物中心两家1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综合体全部通过国家商务部绿色商场认定。

6.积极引导低碳出行

加快公交专业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完善智慧交通体系,发展一体化智慧出行服务。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布局合理、容能充分、设施完善、换乘舒适、衔接顺畅、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为主城市出行体系,全面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率。引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方式出行。合理优化共享单车投放数量和比例,完善共享单车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

第三节 推动构建全民行动体系

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鼓励企业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有效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积极联合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组织制定参与环境治理方案,完善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参与环境治理机制,搭建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平台。健全生态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界推进、全民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

构建低碳政务体系。推行“一窗式”企业开办窗口,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广公共机构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加大机关、学校、医院、场馆节能改造力度,持续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

积极落实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统筹创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社区等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组织开展先进单位、年度贡献单位评比。

加强低碳发展数据核算与管理。配合上级进行碳达峰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为常态化开展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数据核算体系奠定基础。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

第十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坚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落实,强化部门协作和工作指导,推动目标任务实施。

第二节 强化监管保障

加强部门联动,做到“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听取各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重大的环境保护问题,通报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加强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考核与问责等工作制度,强化各级生态环境监管人员、设备和经费等保障,确保生态环境监管见实见效。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健全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体制。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奖励资金支持,鼓励创业投资企业等增加生态环保投入。统筹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资金管理。加大环境科研投入,提升环保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调查和研究的资金支持。统筹利用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现有资金渠道,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第四节 强化人才保障

全面梳理在监测、执法监管、信息化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人才现状,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优化调整人才队伍结构, 切实提升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端人才开发培养,加大生态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数据科学及大数据技术等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实施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人才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

第五节 强化社会监督

依法推动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定期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和信访案件查处工作,依托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联网管理平台,整合公众监督举报、群众信访等资源,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实现信访投诉信息“一网登记、一网转办、一网处理、一网回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第六节 开展规划评估

严格规划实施评估,开展规划年度监测,生态环境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对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调度。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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