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劳务管理制度 › 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
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项目劳务作业层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 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 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 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 应建立以分部、 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要紧形式的经济合同 关系。
第二条
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 “以我为主、 先内后外、 合理有序、总量操纵”的原则,由处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打算,托 付项目部组织公布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治理。
第三条
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治理。 劳动力动态治理应包 括下列内容:
1 、
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稳,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 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打算。
2 、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 核并支付劳动酬劳和兑现奖罚。
3 、
发觉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峻不一致或工 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 、
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形进行定期 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 纠正不规范用 工行为。
第四条
内部劳务队伍治理
1 、内部劳动作业队伍,是指由处劳务基地在强化培训、优化组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