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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宿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的通知

2024-07-18 04: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建设、施工及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建标〔2021〕46号)文件精神,现就发布宿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价格信息由宿州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采集、测算、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每季度初5日前在住建局官网及《宿州工程造价》发布上季度人工价格信息,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统一执行。

    二、人工信息价应由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组成。

    三、人工信息价按每工作日8小时测算,同时应考虑市场劳务工资对应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效率、是否携带简易生产工具、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与定额人工单价之间的差异。

    四、人工价格信息与我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施行的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

    五、人工信息价与定额人工单价的价差只计取税金。

    六、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人工费的调整方法,未约定的,应按照施工期间对应发布的人工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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