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计划》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助产服务新模式 关于印发《2023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3-05-15 13: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区内各相关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2023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3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计划》。现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计划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2023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是实施市、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区妇幼健康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响应国家“三孩”政策,紧紧围绕长宁区“四力四城”建设的奋斗目标,重点聚焦妇幼健康领域内涵提升,持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区域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辖区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

一、切实履行母婴安全保障职责

1.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下的母婴安全保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落实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加强医务人员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提升对孕产妇和儿童新冠重症高风险因素判定、重症早期识别、规范救治等专业技术能力,抓好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关口前移推进妇幼重点人群情况排摸与分级分类动态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新冠防护的健康宣教、主动随访、就医提醒,提高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

2.筑牢母婴保健服务与危重救治体系。各单位要夯实社区-专业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联动机制,规范落实各项母婴安全制度,优化生育全程管理与服务。专业机构要加强“三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开展质控督导与急救演练,依托区域产科资源和师资团队,探索建立辖区助产技术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助产医疗机构产科在面临新生育形势下的助产服务能力。各助产医疗机构要持续加强产安办履职能力建设,推进产科亚专科建设和多学科协作诊疗,健全与对口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的转会诊机制,做好危急重症现场协调,强化救治、转运、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

3.强化重点孕产妇管理。积极应对高龄孕产妇增多、妊娠风险加大等母婴安全新形势,专业机构、各助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把控高风险孕产妇风险预警,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强化“不宜继续妊娠”孕妇的有效干预。重视产褥期保健管理,严格落实产妇出院风险评估,进一步加强产后访视规范化管理,加大社区家庭医生团队参与高风险孕产妇管理力度。

二、着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级

4.推进各级各类妇幼健康相关规划。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和妇女儿童健康相关“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及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积极申报实施新一轮市、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妇幼健康相关项目、区公共卫生保障和优均项目。结合辖区实际,完成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技术新一轮规划设置,进一步优化产科、儿科布局。大力支持儿童友好城区建设,按要求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创建工作。

5.促进区域妇幼健康服务协同发展。夯实市级专科机构-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的三级工作网络,健全区内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网络,对接市危重救治网络,持续完善妇幼保健、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生命救治等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区妇保院(所)机构建设,落实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深化国家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强化妇幼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妇幼健康资源和适宜技术下沉基层,打造社区妇幼健康品牌案例。有序实施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指导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儿科医联体建设,开展全科医生儿科诊疗能力培训,提升基层儿科诊疗服务能级。推进妇女儿童健康领域中医药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中的应用。

6.深化妇幼健康数字化转型。推进区域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业务部门与信息技术部门的协同,促进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融合与共享,提升数据治理和信息辅助决策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智慧化、全程化健康服务管理。完成区域妇女两病筛查系统建设与应用。深化“云上妇幼”建设,打造会诊急救、教育培训、双向转诊、健康评估、健康宣教等线上平台。继续优化出生“一件事”线上帮办服务,推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网上办理。

三、持续拓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内涵

7.深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坚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策略,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探索建设从孕前到婴儿期连续性的降低出生缺陷标准化服务体系,推进风险筛查-评估-干预适宜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加强婚检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有效提升婚前医学检查率的综合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深化辖区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中心内涵建设,规范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等筛查诊治工作,落实中、高风险病案追踪随访。

8.关注儿童重点健康问题。规范落实儿童保健服务管理。持续深化儿童眼保健工作,扩大视力检查和屈光筛查覆盖面,建立完善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依托“医教结合”平台,推广学龄前儿童主动眼保健操。关注儿童口腔健康。聚焦儿童生长发育异常问题,加强儿童营养喂养咨询指导,推进儿童早发育筛查门诊建设,建立转会诊机制。探索开展多维度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不断深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身高管理、婴幼儿语言筛查干预、婴幼儿早期教育家长课堂等特色项目。落细落实托幼(育)机构儿童营养和膳食管理等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9.加强妇女保健管理。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推广无痛分娩,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开展反复人流等重点人群避孕节育健康宣教和指导干预。推进青春期、更年期保健门诊建设,推广“当青春期遇到更年期”科普项目,推进更老年期女性骨健康管理。落实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两病”筛查工作。依托社区妇科门诊,医防融合提供常见病诊治及妇女保健特色服务。开展宫颈癌防治宣传,推动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工作。

10.开展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结合健康长宁、健康校长等工作机制,以重大妇幼卫生问题为导向,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倡导妇幼健康相关公共政策和支持性环境。健全与部门、街镇共建共享共治工作平台,形成以重点单位与社区为基础、专业保健机构为核心的妇幼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充实区域妇幼科普师资力量,围绕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主题,开展多形式、多元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不断增强妇女儿童健康素养。

四、不断加大妇幼健康行业监管力度

11.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落实国家、本市基本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强化监测结果应用。专业机构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上海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强化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关医疗机构落实妇幼卫生工作的培训指导与管理评价,按要求报送核心指标(附件1)达标情况及重点项目工作进展至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职能科室。

12.提升妇幼健康行业治理能力。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审批。进一步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常态化打击代孕、“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与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工作机制,加强人工终止中期妊娠手术管理,进一步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强化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压实各级岗位责任,加强相关机构和人员培训。

附件:2023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核心指标

附件:

2023年长宁区妇幼健康工作核心指标

1.不发生孕产妇I类死亡;

避免孕产妇II类死亡;

2.早孕建册率≥95%;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

4.重点孕妇管理率100%;

5.产后访视率≥98%;

6.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8%;

7.剖宫产率≤32.5%;

上海和睦家医院剖宫产率≤28%;

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剖宫产率≤31.5%;

海军九〇五医院剖宫产率≤34%;

上海市同仁医院剖宫产率≤37%;

8.巨大儿发生率≤6%;

9.出生低体重儿发生率98%;

23.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98%;

24.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覆盖率>98%;

25.4-6岁儿童屈光筛查率>98%。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