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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市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建设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玉浦江路48号 环评机构 深圳市源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段华京/段华京 项目概况 项目厂区建筑面积 2800m2,计划年生产兰索拉唑肠溶片 6.3t、奥美拉唑 肠溶胶囊 4.2t、氨酚待因片(II)4.8t。。主要设备有4台高效筛粉机、8台电子天平等。主要工艺流程为:粉筛→干燥→混合→压片→包衣→包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技术成熟可靠,属于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 2、废气:汇集到同一排气筒DA001,引高排放,排放高度 20 米3、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所在建筑原有纳污管道收集至厂区内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纳入汕头市龙珠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4、固体废物:包装废物、明胶废囊、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妥善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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