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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市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4-07-11 15: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促进我市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发挥教育装备投入效益,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办备[2015]4号文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促进实验教学系列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苏州市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技能大赛。各市(区)要根据文件精神和活动方案,认真落实组织机构和人员,做好本市(区)的遴选、申报工作,确保取得好成绩。

 

附件:苏州市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技能大赛活动方案

 

 

 

苏州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9日

                            空白空白

 

附件

 

苏州市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技能大赛方案

 

一、比赛目的

生物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实验教学既是生物教学的重要手段,也是生物教学的重要内容,教师的实验技能是完成课堂实验教学,落实课程目标的必备条件和基本保证。为鼓励教师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方案设计、器材准备、实验教学、数据记录、结果分析及对学生实验进行指导等有关技能,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举办苏州市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技能大赛。

二、参赛对象

全市初中生物教师或生物实验室管理人员。

三、比赛内容

依据《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和现行《初中生物》教材,并参考《中学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技术》和《中学理科实验教学指导-初中生物分册》进行命题,主要考察教师以下技能:

(一)使用常规实验仪器,按要求装配实验装置并准备实验,安全、有序地完成实验,排除实验中的故障;

(二)根据教学需要,用日常生活中易获取的材料设计新的实验,对常规实验进行改进;

(三)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并解决学生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四)通过实验达成教学目标。

四、比赛方式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二轮进行:

(一)初赛

1.初赛以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各市、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各市、区所辖每所初中(含完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至少要有一名教师参加初赛。

2.初赛由各市、区自行出题,自行组织。根据初赛成绩和省文件要求推选一定比例的人员参加全市比赛。

3.各市、区初赛前应将比赛方案上报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安排人员到比赛现场巡视,记录比赛组织情况。

(二)决赛

1.决赛由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苏州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联合承办,组委会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高国华任主任,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祁建新和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陈绍义任副主任,委员由各市、区分管局长担任。竞赛评审组由生物学科专家组成。

2.各市、区装备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人员的组织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领队,便于工作。

3.决赛分书面考试和实验操作,比赛成绩为书面考试和实验操作成绩之和,按得分高低排名。

五、奖项设立

(一)决赛设个人奖:市一等奖10名,市二等奖15名,市三等奖25名。根据省文件精神推荐部分获奖教师参加省级比赛。

(二)决赛设团体奖:按各市、区团体总分排名,团体奖5个。

六、时间安排

(一)各市、区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初赛。

(二) 2015年10月上旬完成决赛,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七、联系方式

王建美,电话65204331,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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