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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4-05-25 22: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5日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科技创新工作迈上新台阶。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建设。一是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牵头制定全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专题研讨6次。全局开展集中学习15场次,组织各党支部和党小组依托“三会一课”落实每月2次党史专题学习。组织开展了38场革命传统教育,累计教育培训党员630人次,发动党员撰写学习心得75篇。二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实施局领导挂点联系镇街企业制度,打造服务企业、服务基层“行走的办公室”,扎实开展“送政策到企业”、高企申报认定培训会、高企申报认定“面对面”预审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均按期高质完成,提炼形成2个典型案例,其中“五有”模式(即:上门辅导有专人、科研管理有专员、研发需求有专家、研发过程有专档、政策解读有专班,有效提升企业研发管理水平)获2021年市稳企安商优秀案例征集入选奖。三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工作发展。1个支部获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科室成为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先进单位,1名同志获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新成立1个下属事业单位支部,市工业技术研究中心荣获“2021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获中国生产力促进协会颁授“2020年度生产力促进奖(服务贡献)”。

  (二)推动科技创新载体发展。一是中山科技创新园建设加速推进。中山科技创新园的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中山市工业技术研究中心2个项目获得市政府立项。中山科技创新园作为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已完成勘察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正在积极进行中。中山光子科学中心、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已派员进驻临时办公场地开展预研工作,推动科技基础设施“快动工、快建设、快投产、快见效”,安排市级运营及科研经费11657万元,并争取到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印发《中山科学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成立中山科学城建设领导小组,委托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开展中山科学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申报科学城项目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约50亿元。二是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创新中心、中国检科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3个平台挂牌成立。全市引进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建设创新平台累计达15个,成为我市提升创新能级、融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的坚实支柱。协助火炬开发区做好“一区多园”工作,支持和协助小榄镇开展创建省级高新区的前期谋划与沟通工作,推进深圳大学研究院落地中山的合作沟通。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国检科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通过广东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认定,获得省级扶持经费3500万元。支持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建设与团队引进,安排运营经费及人才经费8300万元。哈工大机器人(中山)无人装备与人工智能研究院成功创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全市现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9家。三是提升市校(院)共建科研机构建设质量。支持高端科研机构提高自身科研能力建设,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共建设开放共享实验室2家,立项经费935.5万元。支持中山复旦联合创新中心科研项目立项7项,安排经费810万元。安排2家高端科研机构年度运营经费400万元。制定《中山市引进建设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科研机构统筹布局,探索实施分类管理,完善科研机构引进和管理机制。四是探索发展重点企业创新联合体。加快推动完美生命健康科技研究院建设,2021年支持完美研发经费补助2836.52万元。会同翠亨新区与中广核集团展开对接,规划建设“中国南方原子能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心”中山科研基地。

  (三)推动产业能级持续发展。一是开展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针对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实施了揭榜制项目3项,立项经费900万元;聚焦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激光、5G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五大领域开展了市级重大科技专项13项,立项经费5620万元;安排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配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余款共计1001.145万元。推荐明阳智慧能源、明阳龙源电力电子、瑞科新能源、凯旋真空等4个单位获2021年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立项经费4500万元。实施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3项,立项经费1107.5万元。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成功创建坦洲省级农业科技园区。4个花木产业项目获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400万元。支持医疗卫生、高校类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209项,立项经费1155.5万元。二是完善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持续开展以升促建工作,构建孵化载体梯度培育机制。成功申报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省级众创空间,新增市级众创空间5家,全市现有市级以上科技孵化载体79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9家、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7家。对2020年获得国家、省级孵化载体认定单位发放补助400万元。开展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和动态管理,2021年组织全市72家孵化载体参与市级年度运营评价,其中15家孵化器、15家众创空间获得市级A级评价,并对在国家、省、市评价中优秀的孵化载体给予资金扶持695万元,对评价不合格,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弱的3家孵化载体,取消市级认定资质。积极组织参加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其中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国家级评价获得良好以上等级。三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年技术交易活跃,共办理技术合同登记445项,技术合同交易额19.46亿元,增长148.5%,技术合同成交额18.28亿元,增长153%。对275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补助项目给予补助657.96万元。

  (四)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一是深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2021年共推荐997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预计通过840多家,通过率近85%,全市高企总量近2300家,数量排全省第5,其中规上高企占比超过60%。据初步统计,2021规上高企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837.41亿元,同比增长24.0%,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44.1%,成为推动工业增长的重要力量。全市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502家,同比增长34.2%,数量排全省第5位。评选认定2021年创新标杆企业20家,总量达40家。评选出30家2020年度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企业。二是扎实落实企业创新支持政策。对2020年通过认定的758家高企发放认定补助6130万元,对695家企业发放研发费后补助6809.16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配套补助4项120万元,全年共支持企业1457项,支持金额1.3亿元,有力推动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0年全市R&D经费投入达73.97亿元,比上年增加8.6亿元,同比增长13.16%,比全省平均增速高0.85个百分点,R&D/GDP比重达2.35%,比上年提高0.24个百分点。三是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迈雷特数控通过2021年度广东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认定,获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100万元,我市现有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7家。组织推荐63家单位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家获得认定通过,全市现有省级工程中心351家。开展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和动态评估工作,新认定41家、撤销6家,累计965家;对上年度动态评价A级的50家市级工程中心发放建设补助首期资金500万元。

  (五)推动创新人才高地建设。一是优化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机制。修订出台《中山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管理办法》和《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新增支持基础研究类、投融资类的创新科研团队项目,打造全生命周期的科研人才项目培育体系。安排市级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490万元。开展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征集、申报评审工作,拟资助10项;完成6项市级创新标杆企业人才攻坚悬赏项目论证;开展第九批市级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征集44个。2021年推荐国家重大人才工程6人,其中创新创业团队项目7项,高层次人才15人。全市现有省级创新创业团队5个、市级创新科研团队45个,获科技部、中组部认定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2人。二是优化人才服务。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业务全流程网上办、马上办,办理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全年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714人次,截止12月31日,持有效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共1032人;全年共发放5份《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修订出台《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1年对符合条件的275人次发放境外高端人才个税补贴4056万元。推荐申报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和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项目20项,其中“银龄专家”和“海外名师”共获立项7项。大力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2021年共有32家企业与科技特派员对接成功,17名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开展了技术合作。

  (六)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一是加快发展创新创业投资。出台《中山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增加直接投资的投资形式。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组建首支投资基金——广东粤科珠江西岸大健康创业投资基金3亿元。二是加快发展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启动修订《中山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优化科技信贷申请流程,简化放款及还款备案手续,采用“白名单+负面清单”制度,严把入池企业关,放宽贷款用途。2021年新增科技贷款10亿元,累计入池企业超2400家,累计审批贷款超90亿元。推动成立全省首家科技保险专管专营机构(中山市科技保险服务中心),推广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科技创新类险种,为科创企业提供多重保障。中山辖区科技保险在保企业211家,保障金额183.45亿元。2021年对310家企业发放科技保险补助797.12万元。三是积极举办2021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中山赛区),我市共有310家企业参赛,报名数、获奖总数连续6年位列广东赛区第二,其中全国总决赛优秀企业8家、广东赛区一、二、三等奖5家。赛事期间,康晟生物、医诺维申2家企业获创投机构投资2.4亿元,38家企业获银行授信总额度约3亿元。2021年对74家企业发放创新创业大赛市级补助730万元,对2020年获省奖的21家企业发放省级补助260万元。

  (七)推动创新生态环境优化。一是强化制度顶层设计。全年共制定或修订了6项科技政策,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5项政策启动修订,委托省科技厅下属单位作为我市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服务机构的覆盖面继续扩大,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出台《中山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定位目标和重点任务。二是持续开展科技政策宣贯培训。组织高企认定申报、科技人才引进、研发费规范管理、科技项目管理、创新创业大赛辅导、科技金融对接、技术经理人、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等培训班近60场次,培训企业超过5000家次。组织局领导挂点联系镇街企业、“送政策进企业”活动走访调研科技企业近400家。编印《中山市科技创新政策汇编(2021年版》《中山市科技创新政策图解汇编(2021年版)》《中山市科技创新人才服务指南》《中山市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成果汇编》,制作了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8个科技政策宣传视频。三是加强科技项目规范管理。遴选4家优质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审计工作,全面落实财务资料原始凭证标注项目信息的要求,坚决杜绝项目间重复引用凭证的问题出现。全年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134项,其中通过验收93项、终止结题33项,不通过要求整改8项;医疗卫生一般项目财务验收65项。坚决依规收回科研项目财政资金,全年共完成683多万元财政资金返纳工作。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全年共调整失信名单4次,涉及单位7家。开展市级科技人才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题10项,其中通过验收2项、终止结题8项,终止结题项目退回剩余财政经费162.745万元。四是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联合气象、农业、卫健、科协等多个单位赴镇街开展“科技三下乡”活动2场,服务群众超过600名。精心组织科普讲解大赛,成功举办2021年科普讲解大赛中山选拔赛,选拔8名优秀选手参加省科普讲解大赛,荣获省二、三等奖各1项。

  但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创新平台能级不足。全市缺乏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主引擎,现有的科研机构产业化能力偏弱,规模效应尚未形成。二是研发经费投入后劲不足。R&D、R&D/GDP均只排珠三角第8,研发经费总量偏少,缺乏标志性的重大科技工程。三是企业创新能力整体不强。企业研发强度较低、技术产出水平不高,缺乏大型的创新领军企业。

  二、2022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党代会“一个大战略、两大攻坚战、一篇大文章、五大工程、一个坚强保证”的部署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创新主体相结合、资源配置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科研探索与投入绩效相结合、科技服务与打造创新生态相结合,紧扣创新载体和科技人才建设“两大抓手”,大力培育创新企业,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扎实落地科技政策,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助力中山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五大行动”:

  (一)创新载体提升行动。主动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争取参与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提升中山创新能级。一是实施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支持翠亨新区申报国家级平台,打造高端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区;计划出台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火炬开发区申请成为国家高新区省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支持小榄镇创建省级高新区,带动传统优势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支持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国检科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等等创新平台开展研发和产业化建设,加快建成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会同两区配套建设一批产业孵化器、加速器、共性技术平台等创新平台,引领我市生物医药、智能装备、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光电信息、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动工建设中山科技创新园,加快中山光子科学中心、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打造激光、超低温等领域原始创新和未来产业发展策源地。二是实施区域创新合作对接计划。分别与广州、佛山科技部门签订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支持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及其内地附属机构在我市开展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支持深圳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在中山布局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动湾区科技成果到我市转化落地,加快构建“广深港澳研发+中山孵化产业化”区域协同创新体系。计划修订《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探索支持相关镇街结合产业特色,建设深中产业协同孵化中心或者异地孵化器。三是实施市校高端科研机构提质计划。对标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标准,探索建立引进市校(院)高端科研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产业化导向,进一步提升科研机构建设质量和成效,进一步加快促进高校院所先进技术成果在中山转化落地。四是实施企业研发机构推进计划。支持企业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继续优化市级工程中心扶持方式,动态评估择优后进行后补助。扎实落实好企业研发费后补助政策,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

  (二)科技人才引育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创新人才需求,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吸引集聚更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中山创新创业。一是加大创新科研团队引进力度。围绕创新链布局人才链,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及龙头科技企业,引进一批能弥补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短板,对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创新科研团队。研究制定中山人才创新创业基金组建方案,力争今年引进培育5个市级创新科研团队,探索开展创新科研团队梯度培育机制,积极对接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二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实施人才攻坚项目悬赏制,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开展科研学术研讨活动。探索建立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技人才制度,创新科技人才引进评价机制,探索实施科技创新领域香山特聘人才工作,在聘期内分档次对特聘人才予以资助。推动社会力量设立科技进步奖,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三是提升外国人才服务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认真做好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工作,联合公安部门设立“中山市外籍人才服务专区”,一窗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继续对符合资格的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补贴。通过“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平台,采用“张揭榜”形式积极开展科技项目和人才国际合作。

  (三)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支撑传统产业升级。一是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育苗计划。探索出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成为“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即每个科技企业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制,提供政策咨询、融资对接、技术转移等服务,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力争今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超2600家。二是实施高新技术技术企业提质增量计划。计划修订《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建立市镇两级联动的高企培育组织体系,市科技局完善高企培育的顶层设计与统筹指导,镇街跟踪和落实高企培育工作计划与进展。建立高企成长的全链条培育体系,以初创型企业为重点,通过分阶段、递进式的培育,打造一批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成长性的企业,推进高新技术群体发展壮大。力争今年高企数量超过2400家,规上高企占比超过65%。三是实施创新标杆企业崛起计划。强化创新标杆企业评选,今年继续遴选出一批主营业务优质、营收增长迅速、盈利能力较强、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根据上年度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按最高6%的比例给予倾斜支持。建立创新标杆企业服务专班机制,从人才引育、成果转化、政策服务、研发提升、产业链要素供给、投融资对接等各方面给予贴身服务,助推创新标杆企业快速成长。对明阳智慧能源和康方生物2家领军培育入库企业给予研发费后补助支持。

  (四)产业技术支撑行动。围绕科技支撑产业增长的核心目标,重点突破企业有需求、技术有基础、发展有前景的关键技术,打通产业发展链条,带动产业快速增长。一是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产业链的难点卡脖子技术,强化定向组织力度,集中资源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积极推荐国家、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全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立项6项。建立企业牵头主导的科技攻关机制,支持企业整合科研院所和高校力量形成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联合攻关。二是改革科技项目立项组织方式。探索“揭榜挂帅”新机制,面向市内外骨干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进行公共张榜征集解决方案,通过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为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及成果转化问题。计划全年组织实施“揭榜制”项目3项。探索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共同支持重大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形成科技重大任务协同落实机制。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强化科技与发改、工信等产业扶持部门的统筹整合,构建“共同凝练科技需求、共同设计研发任务、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的有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全市财政扶持资金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市镇联动机制,激发镇街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市镇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创新发展合力。

  (五)创新创业引领行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打造一流创新创业支撑体系。一是实施科技政策效能提升计划。全面梳理优化现行科技创新政策,制定更加“接地气”的科技政策,出台《中山市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动能。试点开展相关科技经费后补助项目“免申即享”。二是实施科技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计划。支持孵化器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化服务团队和专业化导师队伍,围绕企业成长各阶段需求,为入孵企业提供精准技术服务、商业服务和创业辅导服务。借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积极推动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今年新增5家市级以上科技孵化载体。三是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体系促进计划。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培育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力争今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超22亿元。四是实施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计划。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投资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市级市级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支持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孵化器和行业龙头企业等发起或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科技金融产品,大力发展科技信贷、投贷联动、科技融资担保等科技金融产品,实现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适用金融产品全覆盖。全年新增科技信贷8亿元,促成科研机构与银行签订信贷授信不少于1亿元。五是实施科技管理优化计划。优化科研项目验收流程,积极探索试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提高项目验收质量和效率。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研究制定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完善专家入库标准、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全面提升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成效,探索建立创新绩效定期监测评价与重大科技政策实施绩效评估制度。全面梳理近年来各类科技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开展情况,制定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方案,完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以研发质量为导向的科研绩效评估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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