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峰日本服刑期满 能不能在国内判决死刑呢?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能判死刑吗 陈世峰日本服刑期满 能不能在国内判决死刑呢?

陈世峰日本服刑期满 能不能在国内判决死刑呢?

2024-07-16 21: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17年12月20日,江歌被杀一案开审,日本东京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母亲表示陈世峰回国后,会依法追究他的责任。

陈世峰刑满释放,回国后能不能在国内继续判刑呢?

凶手是中国人,被害人是中国人,被害地点是日本,那么,能不能在国内审判呢?

答案:理论上可以

(一)从刑法规定上讲,有这个可能性

中国公民在海外,我们国家刑法也给予同样保护。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湄公河行动,杀害中国公民的凶手被绳之以法。

1、凶手在日本违反中国刑法,杀害中国公民,如果按照中国刑法,完全可以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2、即使日本法院判决后,凶犯在日本坐牢后,仍然可以根据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二)因为涉及到司法主权,想抓回国内审判不可能

每一个国家都会有司法主权,在日本犯罪,日本法院对此案有优先管辖权,会对该案件进行审判,不会把案件移交给中国审判。

正如如果一个日本人在中国国内伤害日本人,中国法院也不会把该案件移送日本法院判决一样。

(三)期满回国后不会判死刑

1、死刑犯不引渡,是各个国家的通行规则,这个案件不会引渡回国审判。

2、日本没有判死刑,服刑期满,被驱逐回国,虽然中国法律规定可以追究该凶手的刑事责任,但是国内这么做难度比较大,因为证据很难取,除非日本法院向中国法院移交证据。

3.曾经有过在在国外服刑完毕,回国后再次被抓并且判刑的案例。陈世锋回国后,江歌母亲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会对陈采取措施,然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追究责任,可能会是无期徒刑或者死缓,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本服刑期满 能不能在国内判决死刑呢?

凶手是中国人,被害人是中国人,被害地点是日本,那么,能不能在国内审判呢?

答案:理论上可以

(一)从刑法规定上讲,有这个可能性

中国公民在海外,我们国家刑法也给予同样保护。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湄公河行动,杀害中国公民的凶手被绳之以法。

1、凶手在日本违反中国刑法,杀害中国公民,如果按照中国刑法,完全可以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2、即使日本法院判决后,凶犯在日本坐牢后,仍然可以根据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二)因为涉及到司法主权,想抓回国内审判不可能

每一个国家都会有司法主权,在日本犯罪,日本法院对此案有优先管辖权,会对该案件进行审判,不会把案件移交给中国审判。

正如如果一个日本人在中国国内伤害日本人,中国法院也不会把该案件移送日本法院判决一样。

(三)期满回国后不会判死刑

1、死刑犯不引渡,是各个国家的通行规则,这个案件不会引渡回国审判。

2、日本没有判死刑,服刑期满,被驱逐回国,虽然中国法律规定可以追究该凶手的刑事责任,但是国内这么做难度比较大,因为证据很难取,除非日本法院向中国法院移交证据。

3.曾经有过在在国外服刑完毕,回国后再次被抓并且判刑的案例。陈世锋回国后,江歌母亲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会对陈采取措施,然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追究责任,可能会是无期徒刑或者死缓,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四)陈世峰不想回国怎么办?

凤凰卫视记者李淼跟律师确认,外国人在刑满之前假释通常会被强制遣返回国。但是假如本人不愿意被强制遣返,理由是他回国在本国面临死亡、或者死刑的可能性,在这样状况下他可能向日本法院重新提出申请,就是自己不要被强制遣返。法院如果认可的话,他会在日本待上一段时间就被假释,可以留在日本。

这种情况下,确实日本政府不会强制遣返回国,但是如果中国政府向日本政府承诺不对陈世峰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日本政府就会遣返回国。

回国后,不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江秋莲还可以要求赔偿。

责任编辑:何越_NBJS17577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