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北新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网上零售 关于开展江北新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北新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2024-07-07 02: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省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江北新区实际,现就做好新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新区范围内,出版物零售单位所持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换证时间

1.2024年3月23前,各单位提交换证材料。

2.2024年3月29日前材料审核,制作许可证。

3.请各单位在通过年检审核完成后到窗口领取许可证,年检工作将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营业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

3.暂不能提供产权证的房屋,须按照无产权证房屋证明(参见附件1)模板提供证明;

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各位单位准确填写出版物零售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基本信息统计表(参见附件2),填写完成只需将EXCEL文件上传到电子邮箱(845703942艾特QQ.COM,请将艾特换为@),文件名称需加上单位完整名称;

6.网络零售单位须填写出版物发行单位网络经营备案表(参见附件3),信息填写要完整、正确,且必须有完整网店信息,否则备案表无效,填写完成只需将WORD文件上传到电子邮箱(845703942艾特QQ.COM,请将艾特换为@),文件名称需加上单位完整名称。

三、注意事项

1.现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将在过期后2个月内全部注销,凡是计划继续进行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务必按照规定完成换证工作。

2.现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丢失单位,务必在换证前完成登报声明,以便顺利完成换证工作。

3.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三个文件所载明的地址须保持一致性。

4.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有严格的关联性,租赁合同有效截止日期须在2025年4月30日之后。

5.由于换证工作量大时间紧,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证工作,请各单位所提供材料统一用A4纸张,按照材料1、2、3、4顺序提交。

6.请各单位根据经营需要留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确保经营顺利。

四、行政审批窗口信息

1.新区文旅体窗口:滨江大道292号●南京江北新区市民中心2楼●文旅体综合服务(E10)窗口●咨询电话号码 025-68110785。

2.泰山街道范围:浦外路28号●泰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号码 025-58877980。

3.窗口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1.产权证房屋证明

      2.出版物零售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基本信息统计表

      3.出版物发行单位网络经营备案表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