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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不到“冰墩墩”!自行3D打印制作侵权么?律师这样说

2023-07-31 03: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这样一批大概能打印8到10个左右,我想看看有多少人要,多打一些出来送给朋友。”冯女士称,没想到冰墩墩非常受欢迎,目前已有20多位朋友在她朋友圈里“求墩”。据冯女士介绍,冰墩墩的颜色是白色,但因为白色的材料比较贵,出于成本考虑,她先拿了一种黄色的材料试做。“冰墩墩的颜色非常简单,我们3D打印还原牙齿的颜色要复杂得多,所以还原白色的颜色并不难。”在打印好后,冯女士会给冰墩墩手工涂上黑色,这样一只还原度较高的“冰墩墩”就制作完成了。

提醒:

3D打印制作“冰墩墩”侵权吗?

广州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3D打印机在很多单位机构都有购置,佛山有学校的老师也有类似的想法,自行3D打印一批“冰墩墩”作为学生新学期的礼物。不过老师们心里也有疑问,这样自行用3D技术打印制作的冰墩墩,是否涉及侵权呢?

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何静玮称,冰墩墩卡通形象是美术作品,著作权人是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对该美术作品进行使用行为,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冰墩墩形象的衍生品。

“但如果是基于学习、欣赏研究而进行的临摹、复制则属于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合理使用,通常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姚何静玮称,不过是否侵犯著作权并不以商业营利目的作为构成要件,即使不涉及收费,未经许可的复制、传播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昭润表示,根据北京冬奥组委发布的公告及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

“冰墩墩”“雪容融”申请了多个商标与外观专利,受到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同时也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保护。“如自行3D打印“冰墩墩”“雪容融”等吉祥物,根据3D打印‘立体到立体’的特点,属于著作权保护中的复制行为。”林昭润提醒,除了著作权法中第二十四、二十五条等规定的如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学习交流等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外,如果自行3D打印并赠送他人,特别是在商业活动中赠送,将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林昭润表示,我国的商标法并没有限定侵权人的身份是生产者、经营者,也可能是消费者,且3D打印中消费者跟生产者身份发生重叠,所以并非用于个人用途就不属侵权,自行3D打印“冰墩墩”“雪容融”等吉祥物亦不属于商标法中正当使用的情况,因此也可能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自行3D打印“冰墩墩”“雪容融”等吉祥物也需要谨慎,如果用途不当,且超过一定数量,可能涉及侵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昕宇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昕宇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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