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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4-07-10 17: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7日        

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浙江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及《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纲要》《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衢州规划纲要(2020—2035年)》《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水十条”和“五水共治”为抓手,统筹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协同共治,水环境质量持续高位提升。全市国、省、市控断面水质、出境水水质,各县(市、区)交接断面水质、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在100%达标,并优于“十二五”时期;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省定目标;连续七年夺得省级治水最高奖项“五水共治”大禹鼎,2020年,获得“五水共治”最高奖—大禹鼎“金鼎”,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从2018年的89.08%提高至2020年的95.06%,近三年增长了5.98个百分点。

一是水环境质量水平保持全省领先。2013年10月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的“共建生态家园”大行动,自觉地把治水摆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的战略高度上来,以治水倒逼转型发展,大力度规范整治生猪养殖业,高标准建设城镇截污纳管和农村污水设施,高水平推进“清三河”行动。2017年以来,全市9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13个省控断面、19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100%,且均保持Ⅱ类水以上,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二类水比例由2015年的57%提升至2020年的100%,水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省领先。

二是河湖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化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部署,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开展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全市共有各级河湖长1937名。在河湖长制深化实施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建立了河湖长“履职承诺、述职评议、媒体问询、考核问责”四大机制;发布了我省首个河长制管理县级地方标准《河长制管理规范》;创作了反映治水铁军治出一江清水豪迈情怀的励志歌曲《河长》;催生了以“跨境河长、骑行河长、专家河长”为代表的民间河长队伍蓬勃发展。柯城区河湖长制荣获国务院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予以督查激励的县(市、区)之一。

三是“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域推进。2018年以来,我市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作为新时期治水工作的“牛鼻子”来抓,连续三年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会议,创新提出“五个一”建设标准。建立“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月度通报机制,全面组建我市“污水零直排区”专家库,全力保障项目建设提速提效。2018年-2020年,全市圆满完成21个工业园区、264个生活小区、51个镇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4万吨,新增污水、雨水管网约966公里。

四是群众治水(满意度)幸福感连续三年全省第一。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水文化,培育“治水有礼”文化品牌,紧扣“治水”主线,以“有礼”为核心,以“四美”(最美水历史、最美水故事、最美水景观、最美治水人)文化创作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最美河湖长”评比,“河湖长制”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河湖长制”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高起点推出蓝马甲治水志愿者行动品牌,积极开展“有礼衢州公众护水”活动,充分利用衢州公众护水平台等互动载体,大力弘扬公益护水、全民护水新风尚。

五是美丽河湖创建引领大花园建设。率先启动实施美丽河湖示范市建设,依靠独特的文化优势、良好的生态优势、全力打造大花园最有礼核心区和“诗画浙江”新样板:“妙缘双溪”大花园重点建设项目、十里江滨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地;龙游南海诗画休闲绿道、常山慢城绿道入选第三届浙江省“最美绿道”;信安湖、石梁溪等21条河流获评“美丽河湖”。

六是“两山”实践持续引领绿色发展道路。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论,进一步筑牢生态底本,统筹谋划治水工作。食品饮料、造纸、医药健康等涉水产业产值达380亿元,成为新的支柱产业。2019年11月,全国第一张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在我市落地,入围2019年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我市成功举办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研讨班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培训班,先后荣膺国家绿色发展优秀城市、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市将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一是“全力打造四省边际‘七个桥头堡’,高质量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高水平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高标准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市,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为水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机遇。

二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对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出新要求。

三是长三角一体化、杭州都市圈、闽浙赣皖四省九方经济区等发展战略交汇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更高层次的舞台。

四是以数字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的新时代数字衢州建设全面推进,为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赋予新动能,也为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新支撑。

五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水生态环境需求,全面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要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展现新作为。

(三)存在问题

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水环境质量高位提升压力仍然较大,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水环境风险,水生态系统保护整体性仍有不足,水资源合理利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

水污染防治仍然存在短板。一是水环境质量仍然存在着不稳定现象,个别断面会出现月度超标问题,城市内河、工业排渠水质还存在水质不达标等问题。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源占比逐步增加。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居高不下,水产养殖业总体污染物去除率较低,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未全面实现养殖尾水零直排。三是农村生活污水短板问题突出,污水处理设施及终端质量问题较多,出水达标率较低。四是城镇基础设施仍然较为薄弱,全市有部分污水处理厂负荷为临界;部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不高,存在着雨污分流不彻底、管道破损等问题,运维管理机制未健全;五是航运水污染防治管控有待提升。随着航道与港口逐步增加,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机制有待健全。

饮用水水源地存在水环境风险。十三五期间,我市陆续开展了多次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大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但仍存在环境隐患。主要有:部分水源地未进行封闭管理,部分居民到大坝处游泳、钓鱼、种菜的行为仍时有发生;饮用水水源地两岸隔离防护网有损坏,视频监控有盲区,各类警示标牌不够醒目且数量较少等问题。

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仍需完善。一是生态流量管控机制有待完善。生态流量监测、保障机制尚未建全,山溪性河流及源头地区水利设施较多,生态流量保障不足,枯水期时,会出现水下“荒漠化”现象,对水生植物和动物有一定的影响。二是再生水利用不足,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未有突破。

水生态修复能力有待加强。尚未开展水生态健康评价,对水环境、水生态本底掌握不足;湖库富营养化虽然比较稳定,特殊气象条件下,营养化指数仍会呈上升趋势,个别指标会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

产业结构偏重导致涉水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造纸、化工行业是衢州市的主要工业废水来源。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造纸行业的化学需氧量(43.62%)和氨氮(22.81%)排放量位居工业行业全市第一,化工行业的化学需氧量(14.01%)和氨氮(20.11%)排放量位居第二,产业结构仍然偏重。

水环境管理能力仍有不足。一是环境执法能力不足。地方环境执法人员编制和能力与执法要求不匹配,环境监察效率有待提高。水环境监管信息化、智能化不足,数字赋能水生态环境智治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应急管理能力有待强化。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联防联控机制未健全,重化工产业和工业园区存在水污染隐患。

二、总体设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创新机制体制,“一河一策”精准施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系统治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不断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库、陆域河网协同治理。尊重自然、保护优先、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推动治水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问题导向,精准治水。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涉水问题分析研判,抓住问题根源及变化趋势,以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一刀切”,实现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治水从经验治理向精准治理转变。

科技引领,科学治水。加强数字赋能,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强化治水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研发应用,全面实施智慧治污,实现“精准智治”进一步推动治水从传统治理向智慧治理转变。

建章立制,依法治水。以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固化治水实践经验,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治水基础设施提质增效,补齐治水短板,巩固治水效能,进一步推动治水从突击治理向依法治理转变。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治理总目标为“水清、岸美、民惠”,即:一江清水出衢城,两岸美景绿衢水,三带景观惠衢民,到2025年,确保15个省控以上断面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21个市控以上断面力争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重点打造滨水沿江安全带、生态带、文化景观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为高质量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夯实基础。

——水环境质量更优质。到2025年,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10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100%,消除V类水质;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100%;县级以上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

——水环境治理更深入。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建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达到省定控制要求。

——水生态系统更稳定。到2025年,全面实施水生态修复和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达到省定要求,湿地保护率达到60%。

——水资源配置更科学。到2025年,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

——水生态环境更亲民。到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建设“美丽河湖”50条(个),新建亲水岸线达到省定要求,全市城乡基本普及15分钟亲水圈。

表1 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    标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指标类型

1

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3

地表水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5

地表水省控断面Ⅴ类水质比例(%)

0

0

预期性

6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待国家

核定

完成国家

任务

预期性

7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8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9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试点评价水体数量(个)

/

完成省级

下达任务

预期性

10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公里)

/

完成省级

下达任务

预期性

11

湿地保护率(%)

57.55

60

约束性

12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个)

/

完成省级

下达任务

预期性

13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

/

95以上

预期性

14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设区城市

消除

县级城市

消除

预期性

15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

/

全面消除

预期性

16

新建“美丽河湖”数量(条、个)

/

50

预期性

17

新建亲水岸线(公里)

/

完成省级

下达任务

预期性

注:本表中的指标项和具体目标最终将根据国家、省厅有关规划修改调整。

三、规划任务要求

(一)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1. 优化产业布局

全面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成和完善“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强化源头管控。实施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引导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提高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等行业集聚水平,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快化工园区认定和规范提升。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

2. 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过剩产能市场化压减退出。持续推行清洁生产,强化化工、造纸、金属制品等传统行业绿色化技术改造。推进重点行业应用先进节水工艺装备,大力推进减污、节水、废水处理及回用的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工程,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继续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二)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3. 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实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工业园区排水管网的改造、修复和完善,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实现城镇建成区雨污分流全面覆盖。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小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特征污染物溯源管控示范试点,加强重点园区周边河道水质监测及监管。加强入河排污(水)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

4. 强化城镇污水治理

全面推进低浓度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因地制宜推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式建设模式,鼓励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削峰填谷,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效能。高标准补齐城镇污水处理短板,到2025年,全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18万吨,全市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处理率达到98%以上。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实施《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到2025年,完成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规模5.36万吨/日。

5.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巩固涉水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成效,强化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建立完善印染、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将有毒有害污染物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风险防范。

6.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绿色健康养殖。制定并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优化养殖区域布局,依法落实管控措施。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开展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水环境监测,探索渔业养殖尾水零直排建设。到2025年,实现3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尾水零直排。发展节水、节料的清洁健康畜禽养殖方式,推广粪污生态消纳,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设施化提升改造和粪污处理能力建设。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以上。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市“肥药两制”改革实现县域全覆盖,深入开展规模主体免费测土配方服务,推广有机肥、配方肥、专用肥、缓(控)释肥和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技术,大力开展绿色防控试点区建设,推广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优化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布局和建设,加大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新建和改造力度。至2022年,“肥药两制”改革粮油类试点主体、经济作物类试点主体用氮量分别减少10%、20%,全市化肥年用量、化学农药年用量较2019年分别减少1800吨(实物量)、180吨;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分别控制在27公斤/亩、0.17公斤/亩以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至2025年,建成氮磷生态拦截沟渠24km,全市化肥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降低2%。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高标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标准化运维。加大农家乐、民宿等污水治理力度,规范餐饮含油污水隔油处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力争出水达标率达到95%,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7.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

全过程控制船舶港口污染。进一步优化砂石建材、煤炭、仓储物流码头布局,完善提高船舶港口污染治理设施与能力,进一步健全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上岸处理。鼓励淘汰老旧高能耗船舶及小吨位运输船舶,限期拆解或改造不达标船舶。完善船舶港口防污染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船舶港口防污染设施、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船舶港口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港口和船舶防污染与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有效应用,推行单证联单电子化管理,探索船舶污染防治信用信息在行业内应用。到2025年,内河运输船舶垃圾和油污水合规接收、转运、处置率在95%以上,生活污水偷排得到有效遏制。

8. 加强流域系统治理

开展“十四五”国控断面走航排查,制定实施“一点一策”治理方案,有效提升断面水质。到2025年,地表水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消除Ⅴ类水质。加强交接断面水质保护,完善流域、区域协作机制,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巩固剿灭劣Ⅴ类、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小微水体水质维护长效机制,发现一处、整治销号一处。

(三)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9. 深化美丽河湖建设

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高标准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马金溪、常山港、江山港、灵山港等综合治理项目。全市城乡基本普及15分钟亲水圈。到2025年全市综合治理中小河流100公里,主要江河干流实现可亲水、宜漫步、能骑行的滨水步道的基本贯通,建成美丽河湖50条(个)。

10. 加强河湖空间管控

分级公布重要水域名录,对重要水域实行特别保护。制定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禁止非法侵占河湖水域,依法打击围垦湖泊、填湖造地等行为。到2025年,全市水面率不减少,保持在3.84%以上。

11. 深入推进岸线生态化改造

开展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与生态缓冲带修复,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完善修复重要河湖岸线及饮用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完成双港口国控断面、沐尘水库、黄坛口水库等重要水体及饮用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到2025年全市修复生态缓冲带长度完成省定任务。开展水生态健康评估,逐步建立健全水生态修复保护成效评估反馈机制。推进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县建设。

12. 推进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切实强化省级重要湿地保护。完善重要湿地生态补偿,健全湿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制,确保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推进钱江源等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和湿地自然公园生态修复。开展以水质改善、近自然岸线修复、滩林、滩地保护恢复、退耕还湿为主的河流湿地生态修复,以水源涵养林建设、水禽栖息地恢复、环库消涨带植被恢复与重建为主的库塘湿地生态修复,以蓄水还泽、沼泽植被恢复、退耕还泽为主的沼泽湿地生态修复。开展小微湿地资源调查与修复,开展小微湿地认定,推进小微湿地建设试点,结合乡村绿化美化,打造全省小微湿地修复示范区,探索建立小微湿地管理机制。

13.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全面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严格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卵场保护区等重要生境的保护措施。推动水利水电、航运枢纽等涉水工程过鱼设施效果评估,探索实施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等措施,连通水生生物洄游通道。

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实施禁休渔制度,科学合理地划定“禁渔区”和设立“禁渔期”,加强休渔禁渔管理,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与水环境、水生态系统结构改善,发挥生物净水、改善本地生物多样等功能。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结合水域生态需求,合理确定放流种类、数量、规格和放流时间,开展不同种类生物放流,加强增殖放流活动的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禁止向天然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有转基因成分的物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

(四)强化水资源保护调度

14.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指导,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入实施《衢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至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4.70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率达到省对市核定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稳步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和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逐步推进生活节水降损,实施城市供水管网优化改造。

15. 强化生态用水保障

加大源头水源涵养与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完善多源互补、蓄泄兼筹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打造区域生态配水体系,推进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水系连通,促进各类水体河通流动。完成衢江、常山港、江山港、乌溪江、灵山港流域水量分配,保障重点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研究建立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调度机制,切实维护河流生态健康。到2025年,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95%。

16. 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鼓励污水处理厂符合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相关标准的尾水作为生态补水,推进再生水调蓄设施建设,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五)加强水环境安全保障

17. 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立足城乡供水一体化,优化饮用水取水格局,积极推进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研究建立跨区域应急水源一网调度体系,保障优质供水。定期确认与发布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建设标准和运维水平,加快建设稳定水源工程,继续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发展,深化城乡供水数字化管理应用,到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巩固在90%以上。

18.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提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健全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库,严格落实一级保护区隔离工程,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实施二级保护区物理或生态隔离。完善“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快建立矢量图库,开展勘界立标,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实施“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源一策”整治方案,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关闭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到202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100%。

19. 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

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推进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处置能力。健全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水污染物多级防控体系试点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国家要求,探索开展饮用水水源有机特征污染物分析、新污染物监测防控和生物毒性监测。

(六)提升水环境智治水平

20. 数字赋能智慧治水

深化数字政府综合应用生态文明场景“碧水行动”模块建设,增强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快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模式创新、效率提升。依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强化水生态环境问题预警预测、执法联动,严厉查处超标、超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字化管理,努力实现关键节点、关键参数实时信息化管理。

21. 强化水生态环境要素智慧感知

推进重点水域、交接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地表水水质预报预警平台。推进水污染物“指纹库”建立,重点工业园区污水雨水总排口水质、周边主要河道水质实现“互联网+监控”。到2025年,县控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智慧化监控,利用无人机、遥感卫星等技术手段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定期巡查,摸清污染来源及风险点位。

22. 推进区域水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发挥长三角一体化、杭州都市圈、四省九方经济协作区等区域战略叠加优势,实施区域联保联治,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四、重点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一)常山港流域

“十三五”期间,常山港流域源头地区存在部分国控断面不稳定达标隐患,开化县部分小流域存在水土流失现象;存在部分地区特殊需水时段上缺水的矛盾,枯水期时马金溪生态流量较小,梅汛期易引发洪水。常山县生态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不完善,常山县天马污水处理厂运行接近满负荷。

“十四五”期间,常山港流域重点实施开化水库建设,保障生态流量;开展百里金溪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水源涵养水平;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防治水土流失;新建常山县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各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情况;实施常山生态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

专栏1 常山港流域“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工程

1.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管控,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全面禁止游泳、垂钓、耕种、洗衣、畜禽养殖、倾倒垃圾、破坏保护设施等行为,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等设施,加强环境事故监控预警建设。

2.生态流量保障。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开化水库,为钱塘江新筑起一道坚固的防洪安全屏障,为下游地区提供重要战略水源保障,为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通道奠定坚实基础。

3.城镇基础设施改造。开化县推进华埠镇凤凰北路二期等新建区域雨污排水管网配套建设;改造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污水纳管不到位问题;结合205国道扩建,实施独山至华埠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工程。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开化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新建、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5.矿尾水治理工程。开化县建设池淮镇塘坞、村头镇石畈、音坑乡城畈、林山乡菖蒲等4处矿尾水治理工程。

6.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开化县实施长虹等6条、下湾等4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防治水土流失。

7.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以龙潭、小桥头、密赛、姚家、霞山等村为建设重点,通过马尾松林、杉木林改造、残次林修复、蜜源林建设、河岸景观林建设、古道修复等建设内容,打造钟山、凤凰山两处郊野公园,以及各具特色的七处森林主题景观。

8.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马金溪、池淮溪等流域建设生态缓冲带,完成河道及堰坝的生态化建设与改造、流域面源污染中氮磷的拦截等;实施龙山溪流域华埠段、马尪溪流域林山段、池淮溪流域华埠段综合治理工程。

9.乡镇自动水站能力建设。新建常山县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各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情况。

10.工业污染防治。对常山县生态园区土壤污染进行初步调查,新建园区地下水监测井。常山县生态园区新建1万m3/d的生态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江山港流域

“十三五”期间,江山港流域存在部分国控断面不稳定达标隐患,江山市农业面源污染较为突出。江山市城区及部分乡镇生活污水管网系统不健全,管网存在破损、混接现象,江山市峡口镇污水处理站容量较小。江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率低。巨化西排、高新园区大排渠、沙溪沟、蛇形溪来水水质对双港口断面水质存在一定影响。

“十四五”期间,江山港流域重点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江山市城区雨污管网进行改建提升,推进虎山街道、双塔街道、贺村镇3个省级建制镇“污水零排区”建设;实施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全自动、考核全覆盖;开展双港口国控断面上游区域生态缓冲拦截区建设。

专栏2 江山港流域“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工程

1.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行“肥药两制”改革,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推广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在江山市主要粮食功能区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5条,长度6000米,覆盖农田面积3000亩。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江山市、柯城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新接户设施、预处理设施、管网、终端建设等。

3.“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江山市城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和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推进虎山街道、双塔街道、贺村镇3个省级建制镇“污水零排区”建设。

4.城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扩建江山市峡口镇污水处理站,污水日处理量增至5000吨;扩建第二污水厂,增加日处理能力2万吨/日。

5.工业污染防治。建设江东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施贺村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6.乡镇自动水站能力建设。江山市在原有水质自动站基础上,再新建16套,实现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全自动、考核全覆盖。

7.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对双港口国控断面上游区域进行生态缓冲拦截区建设,有效去除水体中氨氮、总磷含量,提高断面水质。

(三)乌溪江流域

“十三五”期间,乌溪江流域存在东迹渡国控断面不稳定达标隐患,上游水电站发电来水不规律,造成东迹渡国控生态流量波动较大,导致东迹渡国控断面在部分时段出现水环境容量大幅下降,从而出现水质超标;柯城区鲟鱼养殖厂废水排放量大,对断面水质造成一定影响;黄坛口水库流域部分区域存在水土流失现象;现有清泰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无法满足高新园区后期发展。

“十四五”期间,乌溪江流域主要通过加强鲟鱼养殖厂的管控,合理控制鲟鱼养殖规模,采取相应除磷治理措施,确保水质达标;建立乌溪江生态流量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东迹渡断面最低生态流量,以保障断面水质达标;对黄坛口断面上游区域进行生态缓冲拦截区建设,增加环境容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确保水环境更优化。

专栏3 乌溪江流域“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工程

1.鲟鱼养殖行业水污染防治。加强鲟鱼养殖厂的管控,合理控制鲟鱼养殖规模,采取相应除磷治理措施,确保水质达标。

2.生态流量保障。建立乌溪江生态流量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东迹渡断面最低生态流量,以保障断面水质达标。

3.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对黄坛口断面上游区域进行生态缓冲拦截区建设,增加环境容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确保水环境更优化。

4.水资源高效利用。按照《衢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用水需求管理,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工业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四)灵山港流域

“十三五”期间,灵山港流域存在郑家国控断面无法稳定达标问题,龙游城区雨污分流长效运维机制不够健全(包括六小行业、城中、城郊的污水零直排建设的长效运维),龙游城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问题,导致水土流失;沐尘水库流域入库河流自净能力下降。

“十四五”期间,灵山港流域主要通过完善“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机制,确保雨污分流,提高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南片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建设沐尘水库流域生态缓冲带,减少氮磷等污染物入河量;实施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站建设,掌握龙游县南片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情况。

专栏4 灵山港流域“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工程

1.“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完善“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机制,加强日常运维。

2.城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提高溪口镇污水处理能力,从1000吨/日提升至1500吨/日。

3.乡镇自动水站能力建设。掌握龙游县南片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情况,新建4座乡镇水质自动站。

4.规范工程项目建设。龙游县南片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5.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沐尘水库流域生态缓冲带0.5km,减少氮磷等污染物入河量。

(五)衢江流域

“十三五”期间,衢江流域存在铜山源水库、下童国控断面不稳定达标隐患,航埠镇污水处理厂、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有待提高,下童断面汇水范围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龙游县北片乡镇工程项目的施工导致水土流失。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需进一步提高。社阳-洪畈水库自净能力降低。

“十四五”期间,衢江流域主要通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开展铜山源水库水质提升及水资源保护课题研究工作;科学构建社阳-洪畈水库生态缓冲带,强化周边氮磷等农业及生活源污染物控制;实施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加强航运管理,开展码头整治及巡查管理。

专栏5 衢江流域“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工程

1.实施铜山源水库水质提升及水资源保护课题研究项目。包括水质水生态监测分析、污染源调查分析、重点污染物污染成因分析以及水库水资源保护措施研究等。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衢江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包括新接户设施、预处理设施、管网、终端建设等。

3.“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柯城区航埠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4.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行“肥药两制”改革,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推广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龙游县在主要粮食“两区”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5条,长度4597米,覆盖农田面积5850亩。

5.工业污染防治。新建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装置及配套设施,处理能力4万m3/d,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指导标准》(GB18918-2002)。

6.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规范龙游县北片乡镇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7.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社阳-洪畈水库生态缓冲带1km,减少氮磷等污染物入河量。

8.水质自动站建设。根据新调整的供水格局,在社阳水库取水口新建水质自动站。

9.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进一步健全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上岸处理。推动港口和船舶防污染与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有效应用,推行单证联单电子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持续实施“四个一”督查机制,常抓不懈,强化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河长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能,加强治水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治水干部,保持治水队伍稳定。各级政府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具体举措和工程项目,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大资金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要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动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重点在污水管网和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方面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河道整治、水生态修复等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科学研究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

(三)夯实科技支撑

围绕治水重点领域和水环境污染治理突出问题,依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加大无人机、无人船等智能终端设备投入,重点开展水生态修复和水体富营养化治理、工业废水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生态环境智慧化监控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加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培育和壮大环保产业发展,重点推广水生态保护修复、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安全回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适用技术。健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支撑生态环境的精准治理和科学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夯实科技创新基础。

(四)加强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作用,深入广泛开展新时代治水宣传教育,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积极培训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营造全民治水自觉意识和良好氛围。加强对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树立治水先进典型。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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