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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论文范文(5篇)

2024-07-14 03: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纳税论文全文(5篇)

发布时间:2023-04-23 02:12:32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纳税论文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第1篇:纳税论文范文

纳税筹划的导向作用是针对国家税收政策来说的,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其中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税收,因此纳税筹划行为将以国家的优惠政策,如减税、免税等措施来开展。除此之外纳税筹划自身还具有较强的目的性,纳税筹划过程中完全按照降低税收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充分发挥企业的合理权益这两个目标而展开的;同时纳税筹划的专业也是不容忽视的,企业中的纳税筹划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并熟练掌握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得到合理、合法纳税筹划的关键;再加上国家政策法规都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变动不断调整的,因此纳税筹划具有很强的实效性,要求其根据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纳税筹划方案。

二、转让定价在纳税筹划中的具体应用

1.税法的调整规则针对关联企业的纳税调整,税法中有明文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来往,其中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纳税款项,税务机构有权进行调整;关联企业之间共同研发、共同提供或转让无形资产、发生劳务交易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该进行分摊,坚持独立原则;独立原则的制定是判断某项交易业务是否需要调整的重要依据,所谓的独立也就是企业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将市场中的价格或计价标准作为企业之间的收入和费用分配的依据。相关税法指出,关联企业所得不实可根据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调整。第一种:利润分割法,主要是指企业和关联企业以合理的标准为依据在亏损、合并利润时的分配方式;这种方式将关联方在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所使用的资产贡献度以及参与者所执行的功能来明确分配比。第二种:以交易净利润为依据,称为交易净利润法,根据未达成关联协议的企业之间在发生相同或相似经济业务时,确定交易价格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利润设定可以依据资产收益率、完全成本加成率、营业率、贝里比率等。第三种:成本加价法,是指根据成本和费用、利润来确定定价,确保企业的正常收益,例如:全部成产成本或变动成产成本和全部产品成本,前者就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后期服务等一系列开支成本,这些成本既可以是前期预算成本,也可以是实际成本。第四种:再销售价格法,根据关联企业购入产品再向未关联企业进行销售的价格,减去发生相似或相同经济业务的销售净利润来确定定价的方式,比如说煤油企业能够处理交易业务时,根据某杂志或报纸上的同类产品价格,作为转让定价;或者根据外售价格来明确转让定价。第五种: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说根据为关联企业在发生相似或相同的业务往来时的价格确定定价的方法。第六种:其他一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定价方式。

2.可以充分利用纳税筹划空间纳税筹划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和基础,只有符合国家法律的纳税筹划方式才是可行的,而其中突破法律限制偷税漏税的企业,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作为企业的纳税工作人员要对国家法律进行详细了解,对税收知识做到拈手可得。任何一个纳税筹划方法的顺利运作,都需要税务机关的肯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关联企业交易才能顺利开展,关联企业之间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可以为双方企业带来实际效益的,是有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的,但交易的定价设定必须要满足相关交易原则;因此,为了使交易风险降到最低,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管理结构和运行模式确立最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由于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的信息是有限的,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有不同利弊,只有最佳方式才能实现经营的最大效益。

三、在纳税筹划中应重视的问题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选择一个适当的转让定价方法是企业领导人做出正确决策的前提,得到一个合理的转让定价额度将是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环节。在此值得提出的是,关联企业之间依据转让定价完成交易,有利于目标的达成,并成为企业不断前进的动力,使买方已尽可能低的价格得到高质量产品,而卖方将设法减少产品的成本,提高自身利润。

1.一般情况下,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负担,但是纳税筹划造成经营难题的可能性也存在,因此,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站在整体的利益角度。

2.要且考虑到纳税筹划的可行性,虽然有时候筹划方案符合要求,但其执行难度大,也是很难满足要求的;因为关联企业的经营目标并不相同,因此在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定价范畴非常重要。

3.纳税筹划要从长远出发,尽可能的避免因业务变化而频繁调整,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提高经营成本。

4.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要确保真实性,合法的交易合同以及相关的手续是办理业务的基础,这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等,为了降低企业被调查风险,要在经营过程中要改变价格、业务,并通过会议召开进行记录,做好同期资料的记录、储存工作。

四、结语

第2篇:纳税论文范文

1.满足税收事业科学发展需求

面对不断发展的税收科学事业,我们需要对应其不断的创新改变税务干部人员的培训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使其工作技能得到提升,才能有效的承担日常的工作责任。在税收事业持续发展中,不断严格化的执法力度,以及不断细致化的管理方式,都对税务干部提出了较高的工作要求。针对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两个核心业务工作内容,我们应当以科学发展为基础,大力促进税务系统的人员管理工作,保障税务干部的职业能力素养在工作职责要求标准范围内。

2.满足税务干部税收业务需求

不同的税收岗位工作性质也不尽相同,因此导致其培训内容差异性较大,对此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我们首先进行具体的、系统的设计,在统一化的专业培训工作下,采取分级培训工作,注重工作内容的实效性,针对性,促进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3.满足了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及培训质量需求

由于税收工作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的作用,因此其工作开展前提就是要求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自身的职业能力要过硬,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纳税服务工作,才能推动纳税服务体系朝着文明、现代、规范的方向构建,促进税收现代化的实现。

二、新形势下纳税服务培训问题及解决策略

(一)纳税服务培训存在的问题

在纳税服务培训中,具体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培训工作无法满足税务干部的实际需求;教师在培训工作前无法全面掌握税务干部的不同工作时间,不同级别,及个人的知识掌握熟练度,无法对应的开展培训工作,导致纳税服务培训无法落到点上,形式化的教学现象较严重,无法对其日常工作起到实际作用。二是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差;对于实际的培训工作,教师往往只是开展理论的说教,针对需要实训的课程,也往往只能采取案列教学的策略,参训人员在其中只能被动的接受,无法解决提升参训人员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导致其显示的可操作性较差,无法实现最终的培训教学目标。三是培训工作中有时未能正确定位教、学角色;传统的授课方式也经常被应用到纳税服务的培训工作中,以教师主体控制为主的弊端阻碍了参训人员提升解决实际工作能力的水平。应以学员为主体,教师在此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是引导,通过学员课堂热烈的讨论、分享式的经验交流,达到教学相长,解决纳税服务实际工作中的疑点、难点。

(二)改进纳税服务培训的策略

1.推进研讨式培训教学方式

开展税务干部研讨式培训教学工作,主要是针对其具体的税收征管问题开展;主要是由教师提出相关问题,组织学生进行相互讨论研究,提出相应的问题,在探索分析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措施。通过这样的交流讨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研讨式教学过程来推动税务干部的职业知识能力掌握,同时提升其解决问题的能力。转变传统的单调讲述式教学开展形式,开创师生共同讨论、相互学习的工作氛围,通过友好的交流,不仅能改善其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还能使学生们增长相关业务知识范围,

2.推进案例式培训教学方式

加强教学过程中的案例结合,通过相关的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合适的引出实际案例,并结合其提出相应的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思考,对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然后教师再对其进行具体的教学讲评。做到每个培训要点都能和实际的案例相联系,在相互讨论研究中促进学习效果的提升。同时,采取案例结合教学方法,还可有效地促进显性和隐性的知识转化,促进实践的理论提升,完善纳税服务教学培训工作。

3.推进实训培训教学方式

第3篇:纳税论文范文

1.企业纳税的成就

查阅文献可知,虽然我国的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起步较晚,然而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也获得了一定的机遇,并且也创造了一些有利的条件,在诸多条件的支撑下,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也获得了一系列成就。首先,企业的税收筹划取决于会计核算质量,我国在当前已经开始积极推行会计资格的准入制度,这就提高了会计的准入门槛,人才方面获得了一定的保障;其次,激烈的经济市场竞争迫使企业需要更多地依赖国家政策的扶持,这样才能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因此,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愿望越发强烈。虽然这样的条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仍然难以回避税收筹划中需要面临的问题。

2.企业纳税中存在的问题

基于大量文献的查阅和相结合做出总结,能够归纳出当前的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工作存在着几个方面问题。

(1)观念意识淡薄企业的税收筹划最先来源于国外,因此国外市场对此的重视要先于国内。尽管如此,税收筹划在我国也已经有着20多年的发展历史,但人们的观念意识仍然存在一些偏差,对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而实际上税收筹划是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因素,只有将其嵌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才能帮助企业做好决策。

(2)税收筹划目标过于单一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规划性行为,但它绝非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因执行人以及相关方案制定的个人意志的影响,使其出现一定程度的违法倾向,诸多企业均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帮助企业减轻税负,因此将税收筹划的目标仅仅定位在税负的最小化方面。鉴于我国现阶段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成熟阶段,因此减轻税负成为了被广泛关注的重点问题,然而这就成为了一个误区。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很受多种税收政策的影响,因此,仅仅将目标定位于减轻税负显然有着局限性。

(3)税收筹划方法不到位公司在所得税缴纳方法有合法与违法的区分,因此,首先应该正确区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行为,虽然此两种方法都可以实现企业纳税压力,但是有着本质性的区别[4]。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企业要想是实现良好有序的发展必须对纳税方法进行清除的分析,分析不同的方法,根据企业本身特点采用特定的方法。在符合国家政策及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一般内容包括:

(1)首先了解国家税收政策,通过对旧政策以及现有政策的对比,在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配合地方政府的文件进行筹划;

(2)预先了解纳税环境,在研究环境的同时,内外结合全方位考虑应有的各种因素,以便更好制定科学的筹划内容

(3)确立纳税目标,纳税人要根据自身经营的范畴,从长远考虑把握实际,保证税收筹划切实可行;

(4)初步制定方案,制定详细的税收筹划;

(5)正式方案的确定,针对制定的方案进行合理化修改,以保证筹划的高质量;

(6)建立反馈信息采集系统,通过以往经验及回馈信息总结经验,出现对先期目标有偏差的情况要及时分析处理,以免在以后的纳税过程中出现状况。而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与纳税能力必然受到企业规模的影响,这就决定了关于税收筹划方法选择的多样性。当前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对选择何种税收筹划方法缺乏科学而详细的评估,导致有些中小企业选择了一些不合适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法,难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

二、新企业所得税纳税途径思考

市场经济较为发达国家,纳税是较为普遍与正常经济现象,但企业以国家经济主要实体形式出现,所得税对企业与国家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企业纳税行为确保国家与企业同一时间获得收益,并且在企业纳税不违法的情况下,以上这些都被视为企业纳税工作核心要素。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基础是遵循国家税法相关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当中和纳税筹划有联系的为纳税人认定,优惠政策,税率与税前扣除,所以企业纳税途径为:第一,结合新企业所得税当中指认纳税人做企业所得税纳税。新企业所得税当中针对纳税人认定大致划分为下面几点:首先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当中纳税单位为法人,以此作为基础,企业所得税途径可分为:一面企业设置分支机构的时候,假使设置为分公司就可以将纳税信息进行汇总,但假使设置为子公司,就需要单一纳税,所以假使企业在子公司当中有亏损企业集团存在,能够凭借将子公司变成分公司的办法做汇总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缴纳,这主要是依照各分公司收入,成本互相补充,特别是亏损情况较为严重企业集团,对缴纳税收进行汇总,让企业有效期内扣除成本费用相对提升,进一步辅助企业达成亏损的时候不纳税,盈利的时候少纳税的目标。另一面,新企业所得税法把法人规范成居民企业与非居民的企业,当中,居民企业将纳税义务全权承担,非居民性企业承担纳税义务是有限的。该认定针对外资企业也是适用的,外资企业能够结合多种办法实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非居民性企业纳税身份进行选择,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目标。第二,凭借企业税前扣除做企业所得税纳税工作。税前扣除纳税途径是以企业成本费用最大值为基础的。新企业所得税当中有关税前扣除说明的比较清楚:首先,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计税工资相关制度进行取缔,把企业合法真实工资支出予以扣除;其次,新企业所得税针对于企业公益性的捐赠扣除为年度总利润百分之十二以内,也逐一扣除;再次,新企业所得税法当中对企业内确实要做加速折旧固定资产尽量尝试将其折旧年限缩短或对折旧进行加速的办法。所以该规定内容能够变成企业财务制定基础,企业凭借对新企业所得税规定进行准确把握制定出较为成熟财务相关制度,进一步达到企业成本费用最大化扣除目的,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第三,税收相关优惠政策也作为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关键性因素。新企业所得税法里面对国家重点扶持与鼓励发展产业有明确规定,比如像农林牧副渔等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先进技术为百分之十五优惠,企业研发新科技,新产品费用还能够得到加计扣除的照顾。所以企业能够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里面对优惠政策规定款项与认定条件,做适当调节,赶上税收政策优惠的快车。同一时间,除上述明令规定税收优惠相关政策以外,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残疾人就职也予以了鼓励,对收纳残疾人或一些其他同等人员支付工资税务上可加计扣除。国家鼓励发展产业开设企业也能够按投资额相关比例上抵扣纳税额度。而且在节约能源与保护环境等有突出贡献的,新企业所得税法都有做部分税额抵免的说明。所以企业能够在次基础上结合各类办法比如像结合岗位所需为残疾人安排就业等,进一步体会所得税减少亦或抵免优惠政策,能够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有效降低。税收筹划作为企业对自身权益进行维护复杂系统决策过程,和政府还有税务机关可以说是密不可分的,所以企业应当统筹系统综合考虑,让避税也变得有法可依。

三、结语

第4篇:纳税论文范文

农场代购业务具有全面性、集中性和效益性等显著特征。全面性,即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所需种子、农药、肥料等生资和燃料、农机、机具、配(备)件、作业信息化工具和装置等物质装备,基本都交给农场代购;集中性,指农场汇总全场范围需求后,集中招标并实施大批次采购,有时一次标的额超过亿元规模;效益性,有两层含义,一是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增强生资质量而提高了农场整体经济效益提升;二是农场通常对部分生资如进口肥料等在保证低于国内市价前提下适度加价,农场从中取得适当利益回报,充实管理经费。

二、农场代购业务核算的纳税风险

1.生资装备代购业务核算中纳税风险表现夯实会计基础,规范会计操作,依法正确核算经济业务,确保企业不错计错纳税,被称为纳税筹划的“保底线”。调查发现,由于农场会计力量不够充足,加之企业会计准则没能明确规定代购业务核算科目和办法,农场会计按照个人职业经验进行处理的现象特别普遍,核算操作五花八门。有些农场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除设置“土地承包费收入”外,还设有“生资销售收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农场交回代购物资款的“销售收入”;有些农场则在“其他业务收入”名下设置“代购手续费收入”、“代购代销物资收入”等,进行对家庭农场回笼资金业务的明细核算。在调查的64个农场中,几乎无人还记起《商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企业代购业务核算条文内容。最为严重的,是农场会计将代购业务按照企业自行采购业务核算,账面虽然没有体现收入的会计科目,但却能明显判断出存在购销生资装备的业务流程。也就是说,许多代购业务本来没产生纳税义务,会计却无意间“制造”了税收,严重突破了纳税筹划的保底线。

2.生资装备代购业务核算中纳税风险危害任何风险都具有潜在危害性。而一旦风险暴露,就将变为无法挽回的现实损失。农场代购生资装备业务核算存在的纳税风险同样不能例外。农场生资装备代购业务核算工作中,会计不能准确识别和确认资金、资产归属,未合理使用反映财务事项的往来会计科目,特别是将反映经济交易活动的往来科目混用于财务事项,则会在不知不觉中枉生税收。如遇到税务审计查实,必然会遭受处罚。例如,2014年2月,宝泉农场受帮扶对象银浪农场委托代购农用物资设备12200万元,其中代购生资11600万元,农用水泵600万元;同时,宝泉农场为家庭农场采购生资12000万元。双方约定,宝泉农场代购不加价,所有采购费用由管理局承担。银浪农场将款汇到宝泉农场账户,宝泉农场也向家庭农场收齐货款;宝泉农场按同供应商签订的协议支付资金23200万元,货到后由保管员查验后暂存放在农场物资库;同时,通知银浪农场前来提货;宝泉农场将节约1000万元退还银浪农场。对此,宝泉农场会计核算如下。

(1)宝泉农场收到银浪农场汇款家庭农场交款,按收款收据,做:借:银行存款242000000.00贷:其他应付款242000000.00

(2)宝泉农场向生资供应商汇款,取得开户行转账付款通知,做借:预付账款232000000.00贷:银行存款232000000.00

(3)货到后,交来生资和农机普通发票,物资库保管员如数清点填开《入库单》并传给宝泉农场会计一份。会计按发票和验收入库单做:借:原材料226000000.00在建工程6000000.00贷:预付账款232000000.00

(4)银浪农场和宝泉农场内部家庭农场先后提货后,保管员传来《出库单》,会计做:借:应付账款232000000.00贷:原材料226000000.00在建工程6000000.00

(5)将节余款退给银浪农场,会计凭银行转账支付凭证,做:借:应付账款10000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00.002014年10月,驻农场国税局检查检查认定上述业务属于销售农资设备隐瞒收入偷增值税。农场会计辩解说该代购业务分文没加价,有采购合同、发票和银行传票为证。但税务人员依照会计账面处理业务性质判断,农场确实发生了以物资抵负债的视同销售行为。从宝泉农场会计账面记录所反映内容看,“预付账款”反映内容是企业为自己采购货物而预先支付货款的行为。所以,会计使用了该科目,就表明是宝泉农场“自购行为”。而随后发生的应付账款冲销,系用其“原材料”和待安装水泵出库来实现的,这使宝泉农场的生资设备购销行为得到了印证。况且,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计税依据仅考虑实际销售额,是否存在货物加价增值,不影响增值税义务履行。所以,税务干部的定性没有任何问题,宝泉农场最终要求农场限期补缴增值税额6757281.55元[23200万元÷(1+3%)×3%],并另加收滞纳金。

三、农场代购业务纳税筹划依据与策略

(一)农场代购业务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从国际经验看,保证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降低纳税风险,是纳税筹划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使命。调查得知,农场对生资装备代购业务的会计核算普遍存在严重的纳税风险。主要原因是农场没有设立专门的“纳税会计”岗位,农业生产相关经济业务均由农场设立的财务会计负责归集核算。即使在会计建设管理十分规范的黑龙江垦区,不论划归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直属各子公司———上市农场,还是仍归属于省农垦总局领导和管理的“存续农场”,都认为农业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弱势产业,已停征农业税,还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农场几乎是块“无税净土”,设立纳税会计等于枉费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大都没有设立具有纳税筹划和涉税经济业务核算双重功能的专职纳税会计。这样,农场经常发生的生资装备代购业务核算,均交给财务会计负责,造成财务会计既要承担全场资金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审核、记账凭证编录、相关账簿登记和报表绘制等繁杂的常规业务工作,还要同时负责扣税、计税和报税等特殊任务,工作压力巨大,难免出现核算错误问题,一旦隐藏了严重的税收风险,后果就不堪设想;同时,因财务会计对税收业务一知半解,对农场日常发生业务已经习惯于业务处理经验和“见票做账”的专业思维定式,导致对代购业务核算掩埋纳税风险。从规避和防控纳税风险以避免给农场造成不应有经济损失角度考量,开展代购生资装备业务的纳税筹划十分必要和至关重要。

(二)农场代购业务纳税筹划的依据

1.会计准则与核算制度2006年后的新会计准则,并无企业代购业务核算的专用科目和专门办法,现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也没有对代购业务核算的规定,而农垦系统近些年也未制定农场会计核算指导办法。追踪以往的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发生代购业务核算的规定,是财政部1992年、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财会字第69号”《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设立了编号为531的“代购代销收入”科目,并明确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从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代销商品和进出口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企业办理代购(包括进口)业务,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等科目;支付代购商品的货款并计算手续费收入时,借记“应付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应交纳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2.税收相关法律制度一般情形下,一方接受另外一方委托为其采购所需货品,就属于代购行为。但在会计核算中,需要严格把握相关政策规定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1994]26号)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如果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这种情况下,代购企业仅就收取的手续费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否则,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核算缴纳增值税。

(三)农场代购业务核算的纳税筹划策略

1.提高代购业务核算的纳税筹划意识农场采购业务的集中性特征,客观对会计核算中的纳税风险防控提出了强烈要求。农场代购业务不是小数目,特别是耕地较多的大农场如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所辖16个农场共1100万亩耕地,平均每个农场拥有耕地68.75万亩,按一个农场60万亩水田种植物化成本每亩260元推算,各农场每年采购生资要达到1.56亿元。采购规模如此之大,一旦会计核算出现差错,引发的税收风险危害将难以想象。譬如上例,宝泉农场代购业务本无纳税义务,可农场没收分文手续费的情况下,却要白白缴纳675万多元增值税款,相当于丢掉两万多亩耕地承包费。所以,对生资装备代购活动来说,基于风险防范的纳税筹划意识应贯穿于会计核算工作始终,并确保在采购业务活动发生和会计核算行为之前开展纳税筹划。

2.积极设立专职纳税会计开展纳税筹划因为纳税会计掌握税收法律制度,熟悉农场税收环境和“执法空白”,最善于识别农场经济活动中的纳税风险关键控制点。在目前情况下,农场会计识别纳税风险应从三方面入手:

①认真区分经济交易和财务事项。代购业务特别是不加价、不收费的代购业务,属于完全的财务事项范畴,会计要认真按照反映非交易内容的会计科目如“其他应付款”等加以核算;

②善于按照税收的“实体法从旧”原则把握会计相关规定。当新准则规定并不包含实际发生的经济内容情况下,农场可以沿用原会计制度如“财会字[1992]第69号”相关规定进行核算,也可以对经常发生的经济内容设立新会计科目如“受托代购货物”等,专门核算代购货物需入库代为保管的情形;

③严格把握税收政策规定。会计需掌握好税法蕴含的精神,智慧地运用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业务属性和灵活运用会计科目,认真研判农场代购业务是否应该纳税,应纳什么税种和缴纳多少税金等。

第5篇:纳税论文范文

1、非法取得抵扣凭证

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不得抵扣进项税而抵扣

企业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不应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进行了抵扣,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3、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应转出而未转出进项税

如外购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的非正常损失,企业应将相应的进项税转出,检查发现未做转出处理的,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少抵扣进项税额

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企业少抵扣了进项税额,依照规定在计算出少抵扣的税额后,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红字)。

(二)当年查补销项税的账务调整

1、价外费用未计销项税

如果企业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未计提销项税,应按销售货物适用税率计算应补的增值税后,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视同销售未计销项税额

如果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发放职工薪酬、无偿赠与他人等发生的视同销售业务未计提销项税额的,应按当期同类货物的价格或按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销售额后计提销项税额,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例1]甲公司从事机械制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销项税额为70万元,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80万元,“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借方余额为10万元。2014年5月20日,税务机关检查发现:4月6日,用自产的机器设备一台对外投资,成本价100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120万元,企业会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贷:库存商品10000004月20日,购进一批商品发放职工福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万元,企业会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银行存款117000税务处理: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要进行调账:借:长期股权投资2040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04000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进行调账:借:应付职工薪酬170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7000结转“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余额: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210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21000计算补交税款=221000-100000=1210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21000贷:银行存款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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