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国有企业津补贴和福利》的在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关于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 续:《国有企业津补贴和福利》的在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续:《国有企业津补贴和福利》的在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023-03-28 01: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什么是津补贴?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其中:

1、津贴【侧重于生产性】。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侧重于生活性】。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二、津补贴的发放方式?

1、国有企业发放津补贴,应列入工资总额管理,如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职称补贴、误餐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普惠化发放,都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任何工资性支出。

2、津补贴应在本企业薪酬制度中明确,合理确定津补贴的,名义、发放对象、发放条件及金额标准等,不得在薪酬制度以外令立名目发放津补贴。

3、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等费用,应依据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执行。

4、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三、什么是福利?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四、什么是职工活动支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2017)总工办发【2017】32号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1、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3、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4、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5、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五、国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自查问题

1、企业领导人的薪酬标准是否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2、企业内部是否有相应分配方案的制度规定?是否经过党委会、董事会及职代会讨论研究?

3、企业是否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设置福利项目?

4、企业是否超过批准的工资总额、超出薪酬制度中的项目和范围?

5、企业是否在国家规定之外、工资总额之外,以代金券或按人按标准报销等形式在工资总额外变相设置或发放?

六、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处理依据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修订)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2013)(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审计署 第31号)

第六条 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 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应当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清退收回。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