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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9-02 19: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按照市委部署,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2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编办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议和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期限,并及时印发《中共台州市委编办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改任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近期措施要硬、长期措施要实”的标准,分类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逐条评估措施是否具体实在,逐项研究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三是坚持远近结合,落实督促检查。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相结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拿出断然“硬措施”。对需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坚持的,统筹安排工作计划或方案,加快进度,持续跟踪落实。整改实行销号制和重点事项清单式管理机制,倒排时间表,确保不留死角。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三方面八类2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正在整改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6人,清退费用13260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思想理论武装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高质量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谋细谋实党史教育各项活动方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内容,掀起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二是中心组带头领学。认真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三是全体干部领悟学。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的重要讲话和在第一次编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集中补学,对“六个坚持”的具体要求和宝贵经验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确保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四是围绕机构编制新目标新任务认真谋划全年工作。认真贯彻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省委编委第三次会议、全省编办主任会议和市五届五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落实,围绕“六个城市”建设、数字化改革、营商环境优化等重大部署,高质量谋划2021年机构编制工作要点,梳理全年重点项目16项。

2.针对“学习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创新载体学。进一步完善提升集中传达、专题研讨、处长讲坛、专家讲学、实地践学等固有学习方式,同时利用微信、钉钉、公务员网络学院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开展影像讲学,线上线下互动教学等。二是全面系统学。制定《市委编办2021年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方案》、《市委编办2021年中心组学习方案》,推动学习教育的系统性和延续性。科学设置内容,明确学习进度。三是及时补学。4月19日,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批示的集中补学,并实行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机制。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长效机制。结合办工作实际,制定《市委编办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任务计划表,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精神。通过中心组会议、室务会议、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研判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二是坚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委编办2021年工作计划、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建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实时更新市机构编制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做好信息发布。

二、关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海洋防灾减灾职能分工。就相关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座谈,最终达成共识。二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落实出入编人员审批、编外管理等职责。三是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及时跟踪“三定”规定的运行情况,做好三定规定与权责清单的衔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2.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与市农工民主党机关联系对接,要求该单位在8月份该单位人员退休后,做好超编人员消化。二是严格按照编委会议事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设置把关到位,重要机构编制文件审查到位,一般性机构编制事项严控严管到位。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衔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讲进党校、进机关、进基层,深入宣讲《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落实要求,不断强化党管机构编制和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

3.针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编外用工专项检查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市级机关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全面梳理编外用工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编外用工进行清理规范。组织对部分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二是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生涯“一件事”联办制度,所有人员的出入编通过“一件事”平台办理,同时发送养老保险系统和实名制系统,多部门联办,并与社保中心进行定期数据交换,解决更新滞后问题。三是开展教育提醒。对相关县市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要求采取线下线上结合检查的方式,提升实名制系统数据质量,严把审核关,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数据。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存在违规发放福利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相关费用清退。二是开展教育提醒。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三是修订完善《台州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办法》《台州市委编办内控制度(试行)》,制定《台州市委编办公务卡管理规定》,须严格规范经费使用内控制度各项审批流程。四是开展政策宣贯。专题组织财务制度讲解,解读福利费使用政策,要求经办人员要把握好政策界限,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

2.针对“公务接待和会议支出有超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教育提醒。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工作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增强责任心和把关意识,严格把关审批程序,规范公务接待和会议支出。二是制定长效机制。修订出台《台州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办法》《台州市委编办内控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对公务接待、会议费和培训费等费用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流程进一步明确细化。三是组织政策宣贯。专题组织财务制度讲解,解读公务接待和会议支出等财务政策,提高政策规定知晓度和执行力。

四、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走访调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开展办机关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查摆存在问题,探索有效解决办法。二是围绕当前民生保障领域机构编制资源供求矛盾突出问题,探索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调剂实施方案,指导县(市、区)抓紧组织实施,促进市域教职工编制资源均衡配置。三是围绕机构编制需求大和机构编制资源不足矛盾问题,探索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推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从单项管控转向“资源统筹+高效供给”,不断优化结构布局,管住管好用活资源。

2.针对“文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教育提醒。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调研思考能力,提高综合文字水平。二是组织学习台市委办印发的《关于试行“办文指数”评价的通知》(〔2021〕70号)精神,规范办办文办会制度,改进文风会风,力戒形式主义。三是严格公文审核把关,落实文字材料校核AB岗机制,加强审核把关,提升材料质量。

3.针对“服务基层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结对联系县市区制度。经常性开展调研走访,推进基层工作指导途径多元化。依托浙政钉、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等多种途径,全方位指导基层做好各项机构编制工作。二是及时下发办2021年工作要点,加强对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三是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不断优化结构布局,管住管好用活资源。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五、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费用清退。二是开展教育提醒。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加强财务政策规定学习,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相关处室负责人要加强审核把关。三是制定长效机制。修订出台《台州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办法》《台州市委编办内控制度(试行)》《台州市委编办公务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对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差旅费、夜餐补贴等费用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流程进一步明确细化。四是开展政策宣贯。

2.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台州市委编办内控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审批和支出流程,加强财务工作的风险防范和管控。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大额支出必须提交室务会议讨论研究。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明确AB岗把关,按规定做好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四是按照财政局资产管理处“15万元以下固定资产处置由单位内部审批”的处置口径,跟进完成后续核销报备。

六、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文件精神。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刻分析查摆具体问题,认真做实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做到问题不找准不上会、批评意见不较真不上会。三是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4月14日召开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开出了“动真碰硬有辣味,红脸出汗触灵魂”的民主生活会。

2.针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室务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会上明确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加强会前酝酿讨论和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和工作流程。二是规范室务会议记录,做到专人负责、详实规范记录。

3.针对“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及时召开室务会议调整班子分工,推动班子成员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增强班子的整体效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七、关于“机关党的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室务会议研究通过《市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市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班子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二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4月30日,召开室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规范廉政约谈。编印并配发《廉政约谈记录本》,不定期提醒相关党员干部开展约谈并做好记录。综合处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汇总与上报。

2.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宣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二是科学统筹安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梳理谋划议题方案,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截止6月底,已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6次。三是严格考勤登记制度。

八、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欠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人事政策学习。结合4月29日市委组织部召开的业务培训会精神,专题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交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人事工作规定,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对接沟通。平时注重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等相关职能处室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干部人事新政策新要求。三是严格执行人事制度。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开展人事工作,明确考察谈话、公示、任职发文等重要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各项人事规定执行到位。四是规范室务会议记录,做到人事议题专人负责、专册记录。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切实增强干部人事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2.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审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搜集整理归档干部档案欠缺内容。二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培训会要求,扎实做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工作。三是组织人事干部开展档案业务学习交流,在自查自改中熟练掌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教育提醒。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加强档案业务学习,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从管理对象、登记备案、审批流程和证件管理四个方面对因私出国(境)工作进行进一步明确细化,重申有关纪律。二是严格证照管理,实行“一事一报”,严格实行备案和审查审批制度,做到按需领用、及时收缴。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教育提醒,切实压实责任。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思想认识。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再认识、再升华,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整改工作各项要求。二是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各项措施再深入。加强督促落实,坚决克服闯关松劲的思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止一些突出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中的整改加强督促,加快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确保制度执行效果,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三是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促进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各项措施落实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实际行动,有效服务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服务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强“六个城市建设”,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0083;邮寄地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233号,邮编:318000,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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