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 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关于停止校外培训机构 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 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 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2023-02-20 23: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渭临教成发〔2023〕2号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中心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及《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有效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许可证和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有效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

二、年检主要内容

(一)依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等证件合法合规性;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层次、类别、范围等与实际相符情况;办学章程内容规范并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情况;依法设立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建立党团、工会、教代会,实行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情况。

(二)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学校党建工作“四个百分之百”(完成党建进章程、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完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完成落实情况。

(三)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情况,停止招生的学校,有无违规招生情况;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情况;学校网站发布信息、招生广告规范情况;学籍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人籍分离违规空挂学籍等情况;落实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各项指标要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职学校教材管理等方面情况。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情况;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情况,校园食品、消防、疫情防控等校园安全稳定落实情况,有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教育教学管理情况。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教学开展符合教育规律,考试评价、考试内容符合国家和课程要求情况;教育教学时间安排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

(六)聘用教师人员数量与办学规模相适应情况;学科教师配备满足课程设置需要情况;从教人员资格、学历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情况。依法与教师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激励保障和培训等情况。

(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计情况;财务人员的配备及资质情况;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公示情况,有无乱收费现象。依法建立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信息管理制度等情况;学校的预决算、收支、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清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及财务档案完备情况。规范治理后的学校名称与财务公章、银行账号名称是否一致等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年检工作安排

(一)方式

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学校自查,再由教育行政部门逐一审查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检材料和实地检查;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所属中心校逐一审查年检材料和实地检查。

(二)步骤

1.学校自查(2023年2月24日前完成)

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本通知年检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同时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向年检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提交(一式两份):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5及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3装订成册,附件5—6不用装订),《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2022年度学校财务审计报告(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底,并附固定资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2022年度学校财务审计报告(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底,并附固定资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2.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反馈年检结果(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检查组通过“听取举办者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办学条件、走访师生”等形式,全面、深入掌握学校办学情况,按照2022年度年检评估表逐校评估赋分,同时结合《渭南市临渭区民办教育机构红黄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渭临教发〔2020〕21号)文件精神,根据实际赋分情况逐校得出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不服从、不配合各级教育部门管理,经告诫仍无明显改进。

(2)因学校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3)招生严重弄虚作假,欺骗社会、欺骗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4)涉嫌非法集资,不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反非法集资监督工作。

(5)学校资金链断裂,或办学人抽逃资金。

(6)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将办学移交转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7)严重违纪违法,违反教育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其中,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应予以撤销办学资格并按照终止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群众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的;

(2)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办学类型、地址、办学内容,擅自将学校外租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擅自与外地市或省属学校联合举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等,并对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门的批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拒不改正的;

(3)不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的演练、未制定应急预案、未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设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未经许可擅自配备使用校车的;

(4)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违规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经审计,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尚未改正或无法改正的;学校注册资金或资本提前或变相撤出的;指使会计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

(6)对于学生或家长的投诉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应退学费拖延退还的;未与专职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或未办理相关保险保障的;

(7)其他违规行为的。

3.市级抽查(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在年检过程中,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市级审批的学校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组织检查组对学校进行实地检查。

4.公告

年检结束后,区教育局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初检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实地审查结束后将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对全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办学年检情况进行公告;同时,区教育局将对民办校外培训机构2022年度年检结果在临渭教育政务新媒体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检是对各民办学校全面工作的大检阅、总评价;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民办学校自我总结、提高办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更是引导社会大众选择合法民办学校的重要参照。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举办者和校长要亲自负责,带头抓好自查和迎检配合工作。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民办学校要实事求是,认真自查总结,材料中涉及的各种情况和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区教育局和中心校派出的检查组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把握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客观公正地为每所学校逐条逐项评估赋分,要注重帮助民办学校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供思路,力争使年检更好地起到促进学校工作的作用。

(三)有序推进,认真总结。各中心校要注重把握年检工作的时效性和工作重点,对年检工作进行合理部署,保证年检工作有序进行,扎实推进。

(四)及时做好信息传递和资料上报。各民办学校要认真做好2022年民办学校年检的自查、上报和整改工作。2月24日前,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将年检材料交送职成股;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将年检材料交送辖区中心校,各中心校3月10日前将辖区年检材料及汇总结果(附件5、6、7、8、9、10纸质及电子版)上交区教育局职成股。

联系人:李新刚    魏春艳

电 话:0913-2669020

邮 箱:[email protected]密码:2180627

附件下载:渭临教成发〔2023〕2号2022年年检文件(职成股).rar

1.渭南市民办学校(2022)年度年检报告书

2.渭南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请表

3.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规范办学情况一览表

4.渭南市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督查表

5.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

6.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信息登记表

7.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合格学校登记表

8.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基本合格学校登记表

9.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学校登记表

10.2022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并注销登记表

11.2022年度渭南市临渭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检评估表

12.2022年度渭南市临渭区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估表

(注:所有附件在[email protected]下载)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6日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