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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六五”普法总结报告】

2024-06-08 08: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六五”普法有关情况自我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计划周密

  在广州市普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2011年以来,我委每年都把普法工作列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作为事关全市发改工作的重要工程来抓,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普法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各项工作,2011年我委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一把手担任,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处室负责人,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处承办,并指定专门同志具体负责普法工作,使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普法工作有据可依、有人办事。

  (二)加强队伍建设。普法工作任务多、要求高、内容纷繁复杂。为切实抓好普法工作,我们积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加强队伍的建设。我委积极推行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知名律师事务所担任委常年法律顾问,借助“外力、外脑”,改进、提升项目管理、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等重大工作的法律服务水平。

  (三)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六五”普法的要求,针对“六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结合我市发改工作实际,我委及时制定了《广州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为确保我委“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真正落到实处,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普法对象、阶段安排、具体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使“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具体。每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或普法要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同时要求各区(县级市)发改部门也相应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自的普法规划,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此外,我委每年都把普法经费作为专项经费单独列入年度预算中,为开展各项普法工作给予充分的物质保障。

  二、落实制度,突出重点,强化教育培训

  (一)落实定期学法制度。学法是提高发改系统干部法制素质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手段。一是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党组带头加强法制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我委党组将法制内容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之一,年度集中法制学习不少于2次;二是制定了《广州市发改委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结合普法对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作出严格规范。全委上下建立了干部职工全员学法、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法制度。

  (二)建立用法考试制度。为进一步检验党员干部的学法效果以及普法工作开展的成效,我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考试活动。2011 年以来,组织参与了全市“五五”普法总结验收考试、招投标实施条例、依法行政、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竞赛和考试多达到30多场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例如:2011年12月16日组织了全体干部(处级以下,含处级)、职工参加2011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为100%,且成绩均达到优良。2012年12月7日和2013年4月份分别组织了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职工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统一闭卷考试。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绩均达到优良,处级以下(含处级)平均成绩排名全市的前三分之一。我委将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招录工作人员考试时也会增加法律知识内容。

  (三)强化法律教育培训。“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委重点围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价格法》、《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深入扎实地对全委干部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及培训活动。一是及时订购相关法律书籍,满足学法需求。我委先后订购了《“六五”普法学习资料》、《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依法行政知识问答》 等多套资料,满足全委干部学法需求。二是多次开展价格行政执法培训。为提供价格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多次邀请法学专家、资深法官以及实务界人士来我委开办法制讲座。例如:2011年3月10日,我委邀请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肖志雄庭长,举办全市物价系统行政执法实务讲座,肖庭长引用了大量的实例对行政执法进行了全面阐述和讲解。2011年12月14日至16日,我委组织全市物价系统的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了知名行政法学教授、资深行政审判法官以及省物价局的法规干部,连续三天对全市120多名价格行政执法干部开展依法行政培训。他们讲授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强制、行政诉讼应对以及价格执法实务等专题知识,开拓了各级价格执法人员的视野,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2012年9月22日,我委价监局组织开展全市价格监督检查系统案例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商品零售价格欺诈行为”、“商品房价格违法案件”等类型的价格行政执法案例,并对价格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指引进行讨论。10月24、25两日,我委组织召开了全市价格行政复议诉讼暨法制业务培训会议,对近年来我市价格主管部门所遭遇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例进行总结及研讨。并邀请市政府法制办领导作主题为“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要略”的讲座。为适应新时期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工作的迫切需要,2012年12月27日,我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举办了全市价检系统“学法用法”培训会。邀请市中院行政庭庭长肖志雄授课,他就《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各领域行政强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我市价格执法中的强制事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三是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相关培训。2011 年以来,先后组织参与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招投标最新政策法规暨监督管理与稽察培训班》;省发改委举办的全省发改系统投资项目业务培训及《招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培训;全市发改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重大项目稽查管理办法》、《招投标法》等业务培训;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发布的专业培训,以及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职业教育等相关培训。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普法宣传深入基层

  “六五”普法以来,我委积极搭建普法平台、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印制法制宣传资料30万份,制作法制宣传橱窗10期、张贴宣传栏12个,组织各类法制宣传活动8场。

  一是充分运用传统普法阵地,增强普法实效。充分运用委内普法宣传橱窗,宣传“六五”普法宣传画、平安广州宣传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我委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和价格政策,节约能源、能源安全等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规政策,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国家、省市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广州价格信息网都第一时间公布,方便市民查询。开辟“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价、商业贿赂”宣传专栏,还开通违法价格行为曝光栏目,不定期曝光一些违法行为及处罚情结果,扩大价格法律法规的震慑力。充分运用新开通的官方微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曝光价格违法行为,征求群众意见,开展价格小知识的宣传;继续利用社区价费公示栏,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

  二是举行和参与大型现场法制咨询宣传活动。2011年5月8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纪念日之际,我委在陈家祠广场开展“12358,价格连万家”现场价格咨询宣传活动;2012年3月15日参与在英雄广场举办的“消费与安全——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2011年和2012年的12月分别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并在2012年12月开展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

  三是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基层。结合我市发改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服务“七进”活动,即价格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进景区的“七进”活动。在“3•15”等时点开展现场价格咨询宣传,在社区开展物价员培训活动,开展超市明码标价、停车场经营者告诫会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积极借助团市委“志愿者驿站”,与志愿者活动结合起来,通过遍布全市各区20多个“志愿者驿站”向过往群众和游客发放各类价格法律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征询群众的意见。还做客广州广播电视台“行风面对面”、广东电台“民声热线”节目,倾听群众心声,解答群众疑问,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打造法治机关

  推进依法行政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委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1.制定并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为确保全委依法行政工作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合理、有效.先后制定和修编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广州市价格政策法规汇编》、《新闻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公众网公共服务制度》等行政工作制度,促进发展改革工作规范化。

  2.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我委先后制定了《关于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的规定》、《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决策程序制度,对全委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干部参加、专家咨询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制订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并联审批立项阶段办事指南》,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的建设,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发改委的工作和办事程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积极推进政务公开。2013年重新核定并印发了《广州市发改委办事项目目录》和《广州市发改委办事项目公开表》,制定了《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工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四公开”。扩大政务公开的外延,做好预公开工作,对重大规划计划、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生产力布局和经济体制改革,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网站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全委科学决策水平。对企业或个人申请公开的事项,做到依法公开,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4.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职能转变,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在全市第四、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大幅度缩减审批审批事项,并对我委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梳理确认,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合时宜的行政执法依据。经过清理,取消了“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等 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备案事项4项。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有利于把工作重心转到制订战略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推进体制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大项目立项报批以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上来,充分发挥发展改革部门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5.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广东省申领行政执法证办法》的要求,通过上岗考试,全面清理及重新核发了我委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2012年以来,我委及时组织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粮管中心、节能监察中心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做到了执法队伍100%持证上岗。二是提高执法水平。五年来,我委多次举办了参加人数众多的市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市法制办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系统内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我委负责粮食行政执法的有关同志多次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全市具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合法购买、使用陈化粮;元旦和春节期间,牵头组织卫生、工商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各大粮食批发市场巡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价监局多次联合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深入客运站场、停车场、景区、商场和超市等进行价格检查,为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监督方面,近几年共组织了上百个经常性稽查项目和专项稽查项目,为我市重大项目的建设保驾护航。

  五、正视问题,逐步完善,普法工作再上台阶

  “六五”普法期间,我委的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是,对照“六五”普法规划以及《“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这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形式仍有待丰富。普法的形式依然是讲座、培训、咨询、派发资料等,创新力度有待加大。二是领导干部工学矛盾突出。由于业务工作繁忙,将领导集中起来学习的难度较大。三是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普法的覆盖面仍然需要进一步扩大。四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把普法由过去以单向的教育培训宣传为主,变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真正培养全委干部职工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积极探索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现代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同时利用机关门户网站,增设法制宣传专栏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总之,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 远,要长抓不懈。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实效,拓宽普法的覆盖面,加大普法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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