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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类型介绍

2024-07-02 10: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重点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研究人员结合国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学前沿,在一些重要研究领域和新学科生长点开展关键科学问题研究;特别支持研究人员在科学前沿和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领域做研究,在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应用前景和意义、能够充分发挥我国资源或自然条件特色的领域做研究.

重点项目研究领域主要来源于:

(1)自然科学基金委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先资助领域;

(2)已获得重要进展、其研究内容经过进一步提炼并加大支持力度即可望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面上项目;

(3)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机构根据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内具备的工作基础提出的建议.

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5年规划对重点项目进行整体布局,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重点项目拟资助领域,每年在《项目指南》中向社会发布,引导研究人员申请项目.

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从每项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

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我国具有优势,可望取得重大突破,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前沿性基础研究;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函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对开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支持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基础性研究,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支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重点项目多年资助基础上凝练出来的、需加大资助力度,即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

重大项目主要瞄准国家目标,把握世界科学前沿,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进一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重大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分批立项的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根据国家基础研究发展战略和自然科学基金委优先资助领域,在深人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征询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提出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跨科学部重大项目的立项领域建议应由两个以上(含两个)科学部联合提出.这些研究领域建议按照规定程序差额遴选,最终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定批准立项.

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定期发布《重大项目申请指南》,引导研究人员进行项目申请.

重大项目目前的资助强度一般在每项800万元左右,资助期限为4-5年.

专项类项目与联合基金项目

(1)专项类项目

专项类项目是为满足基础研究的相关需求、根据某些特定的目的和意义而设立的.目前主要包括数学天元基金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基金、科普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等.

(2)联合基金项目

为了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优势,吸引社会科技资源支持基础研究,培养科技人才,推动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近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内有关部门或机构共同提供研究经费设立联合基金,支持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目前正在执行的联合基金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联合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联合研究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联合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基金”等.这些联合基金根据双方协议每年用于资助项目的经费从400万元到1500万元,协议年限每期3-5年不等..

联合基金的运行遵照自然科学基金的运行机制、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原则,目前以资助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类型为主.不同的科学部负责不同联合基金的受理和评审及管理工作.联合基金的具体受理研究领域和有关要求在每年《项目指南》中公布.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围绕科学基金中心任务,以推动源头创新为主题,营造有利于中国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地区)合作与竞争的良好环境,鼓励基金承担者开展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

为顺应科学研究国际化趋势,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科学资源,增强我国基础研究的国际竞争能力,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其立项范围是:

n由我国科研人员创意发起或参与的国际大型科学研究项目和计划;

n我国有迫切需求、巫待发展、但目前处于弱势领域里的重大合作研究项目;

n利用国外大型科学设施开展的重大研究项目;

n具有世界一流的合作伙伴和良好国际(地区)合作前景的大型科学研究项目;

n属于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境外科学基金组织或学术机构共同推荐的双边或多边大型国际(地区)合作项目.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将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每年按计划组织实施,受理截止期为每年3月31日,对项目进行集中函评和会评.

(2)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

对以下各类国际会议给予优先资助:重要国际科学组织的系列学术会议;重要的全球性、区域性国际会议;与科学基金的优先资助领域、新兴热点学科紧密相关的国际会议;就某些前沿、热点问题进行深人研讨的小规模、高层次的在华国际会议等.

(3)国际(地区)合作研究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是科学基金资助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的重点.自然科学基金委鼓励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在平等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则指导下,与境外科研人员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课题进行合作研究.

部分人才体系类基金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是国家为促进青年科学和技术人才的成长,鼓励海外学者回国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人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而特别设立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国内及尚在境外即将回国工作的优秀青年学者,在国内进行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十五”期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每年资助优秀青年学者160名左右,每人资助经费一般为80-100万元,研究期限为4年.

(2)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为吸引和鼓励海外优秀青年学者每年在国内进行一定期限的基础研究,设立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该类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每项4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

(3)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为吸引和鼓励香港、澳门优秀青年学者每年在内地进行一定期限的基础研究,设立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该类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每项4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

(4)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为稳定地支持基础科学的前沿研究,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和群体,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国内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的研究群体,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在国内进行基础研究.该类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期36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

(5)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基础科学人才的培养,提高我国基础科学人才的科学素质和实验能力,国家设立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该项基金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实施与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理科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包括:基地教学设备与教学软件、实验仪器与材料、实习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的购置;基地教学改革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基地高年级本科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训等等.本基金适度向西部倾斜,并部分资助特殊学科点的基础科学人才培养.

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

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适用于一下范围:

(一)应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发问题或新近出现的重要科学进展,需要及时资助的研究项目。

(二)年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期之后归国的优秀科技人员所申请的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博士学位,且归国前在海外从事研究二年以上。

(三)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并具有较广泛社会影响的科普、专题研讨会、科技传播等科技活动项目。优先支持青年学者组织的学术活动。

(四)与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项目。

(五)国家布置的任务或与其他部(委)共同组织实施与资助的科技专项。

另外,为重视保护创新,促进学科交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科学部主任基金资助:

(一)面上项目等项目申请经专家评审,认为具有明显创新性,但预期成果一时难以预料或技术路线具有一定风险性的非共识探索项目或跨学科交叉研究项目。

(二)面上项目等项目申请经过复审程序后,经专家评审确认为优秀且需要本基金及时资助的项目。

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原则上用于支持短期、应急性的研究项目。项目资助强度在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

限项申请规定

一、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申请的项目数,与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3项。

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研究期限超过12个月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包括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等)。

在研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以上类型项目数量累计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以上类型项目。

以上项目类型中,研究期限12个月及以下,以及特殊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在研项目除外。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与作为负责人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的数量合计限为1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新的以上类型项目。

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

二、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范围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除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之外的其他类型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各类委托任务或软课题研究项目、研究期限12个月及以下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包括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等),以及特殊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专项项目等。

三、各类型项目的具体限项申请规定

在遵守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规定的前提下,还应当遵守如下各类型项目的具体限项规定: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以上类型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当年申请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当年申请的项目数,与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2.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

以上类型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正在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正在承担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不得因为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退出项目后的1年内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新的以上类型项目。

3.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以上类型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同一类型的项目数限为1项;正在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4.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按照本《指南》各联合基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当年申请本类型项目数量限为1项。申请时不受申请与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即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数量累计达到3项的,可以申请;获得资助后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即本类型项目负责人申请其他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类型时,应当符合本限项申请规定。

四、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之前)的项目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以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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