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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务员法》问答系列解读十六】如何理解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关系? 第三章 职务、职级与级别 提问 十六、如何理解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关系? 回答 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领导职务与职级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最低职级分别是:厅局级正职对应一级巡视员、一级总监;厅局级副职对应二级巡视员、二级总监、督办;县处级正职对应二级调研员、二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办;县处级副职对应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办;乡科级正职对应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乡科级副职对应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 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职级,按规定有相对应的级别,也就是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都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在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对应关系上,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一个领导职务、职级对应多个级别,上下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的级别相互交叉;一般来说,领导职务、职级层次越低,对应的级别数相对越多。 领导职务与职级作为两条并行的晋升通道是互通的,可以互相转任、兼任。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以在职数比例内晋升职级,也可以转任职级公务员;职级公务员符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可以选拔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 【《公务员法》问答系列解读】 一、如何理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目标和要求? 二、公务员法在落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方面有什么规定? 三、公务员的界定标准和范围是什么? 四、为什么修订后的公务员法要强化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和定位? 五、如何理解公务员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如何理解公务员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七、如何理解公务员任用的原则? 八、修订后的公务员法为什么规定公务员就职时要进行宪法宣誓? 九、如何理解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在公务员的条件要求中突出政治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 十、如何理解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新的要求? 十一、如何理解公务员依法享有的权利? 十二、如何理解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十三、为什么要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十四、什么是公务员的职级,职级序列如何设置? 十五、如何理解公务员的职位设置? 来源:公务员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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