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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肆意抄袭?自媒体“抱团取暖”告侵权者!

2023-12-27 16: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你抄我,我抄他,他抄你……不尊重原创、肆意抄袭的结果,是同类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越来越“网络大同”。面对目前微信公众号肆意抄袭的现象,两家公众号所属的公司选择了用法律手段维权。这两起引人瞩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目前已由深圳南山区法院立案。案件背后,一种自媒体人依托公益组织“抱团取暖”的新维权模式,也呼之欲出。

  背景

  微信公众号抄袭愈演愈烈

  来自媒体公开报道的数据显示:如今随着自媒体的崛起,其中优质而影响力较大的微信公众平台,坐拥粉丝百万的公众号运营者,一个人的运营利润,甚至超过了过去一般的小杂志社。如《罗辑思维公众平台》,粉丝数百万,24小时会员费收了800万元;《石榴婆报告》、《世相》、《一条》等较大影响力的公众号,与捷豹路虎、香奈儿等高端品牌进行了广告投放合作……

  优质的内容带来了大量的利益,也催生了大量的抄袭。一批名为自媒体、实为“李鬼”的营销号也大量产生,开始大量攫取原创自媒体的价值。营销号的内容也与正版“亦步亦趋”,每当有原创内容产生,营销号立刻搬运,搅得原创者苦不堪言。

  案情

  头日才发表,次日被抄袭

  深圳市花边阅读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微信公众号的公司,其旗下的微信公众号叫做《花边阅读》,所发布的文章都经特约撰稿人特别授权独占性许可。

  2014年9月29日,该公司的特约撰稿人以笔名“唐渺”在《花边阅读》首次发表了《谈恋爱好难,我都不想干了》;2014年10月29日署真名李月亮在《花边阅读》首次发表了《我执着,因为你值得》。

  后来,该公司发现南京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下的微信公众号,在2014年9月30日以自己名义发表了《谈恋爱好难,我都不想干了》,2014年11月1日又发表了《我执着,因为你值得》。两篇文章从标题到内容,都和《花边阅读》上发表的作品完全相同,且都是“头日才发表,次日被抄袭”。

  花边阅读公司认为,南京某公司侵犯了其对自媒体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通过侵权行为获利,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删除其名下微信公众号上的两篇涉侵权文章,并赔偿其损失2000元,公开赔礼道歉,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连续三天置顶发表道歉声明。

  “第五个直辖市”惹抄袭纠纷

  另一宗案件的原告是北京优势零壹广告有限公司,其名下的为新公众号《异见》在2015年2月2日首次发表了文字作品《谁将成为第五座直辖市?》,迅速引发关注。

  该公司很快发现,深圳一家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2月17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以自身名义发表作品《5座“种子”城市,谁将成为下一个直辖市?》,标题和《异见》发表的作品相似,内容则完全相同。

  优势壹零公司为此将深圳某咨询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删除侵权文章,赔偿其损失1.5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连续90天置顶发布道歉声明。

  因两被告公司涉侵权行为的平台——“微信”服务器主机房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为便于查明事实,两原告公司都选择在南山区法院起讼。

  目前案件刚进入诉讼阶段,而其中引发的自媒体人维权困惑,亦引人深思。

  困惑

  自媒体作者:被时间、金钱成本浇灭了维权的欲望

  “原创得不到保护,可怜的创造力正在不断被削弱,每天朋友圈里转的原创优质内容的比例正在快速减少。”一位原创作者如此慨叹。

  据业内人士介绍,对原创自媒体人来说,一旦要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则首先要跨过维权的“时间门槛”和“金钱门槛”。

  首先,法律冗长的流程让无数的自媒体人感到恐惧——取证、公证、律师、诉讼、出庭、和解——流程之长,耗费时间精力之多,在自媒体人看来,“维权”这两个字执行起来那可真是“望山跑死马”。

  其次,维权的费用成本门槛也不低,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没有个五千一万根本下不来。

  在大部分的原创者眼中,这样的硬性投入和无法确认的回报补偿,浇灭了维权的欲望。

  另一面:侵权成本太低抄袭者肆无忌惮

  问题的另一面,是网络侵权几乎不存在任何成本,抄袭起来肆无忌惮。

  “现在很多公众号背后都由职业营销公司掌控,一家公司掌控了若干个粉丝数量很大的公众号,相互推荐转发。你今天封了这个号,我明天再新开一个号,然后通过关联号猛推,很快就能达到被封掉的那个号的粉丝数量级。对于这些职业运营系列公众号获利的人来说,如果侵权的后果最严重只是被封号,那么侵权几乎不存在任何成本。”

  为两位微信原创者代理诉讼的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朱斌律师指出,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金额的确定,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遵循的原则还是“填平损失”,而不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除补偿性赔偿外再加上一定的惩罚性赔偿。根据现行的著作权法,如果权利人的损失和侵权人的获利都无法确认的话,赔偿金额由法院根据侵权情节酌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但一般法院判赔都远远低于这个数字。

  “如果法院酌定的赔偿金额过低,那么侵权败诉成本就和取得合法授权的成本相差无几。更何况,大部分被侵权的权利人从维权成本考虑,根本不会通过法律程序维权。加上网络复制传播的便利性、获得传播平台的便利性,这样下来,可能绝大多人都会遵循人类的天性,做出一个最有利自己的选择。”

  展望

  法律界人士建议:

  自媒体作者“抱团取暖”维权

  “防止自媒体侵权现象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侵权者的侵权成本。”朱斌律师认为,当越来越多的作者通过法律途径让侵权者付出较大的金钱损失,侵权所要付出的代价远远高于取得合法授权所需要支出的成本,自然而然选择侵权的人就少了。

  据他观察,这些自媒体著作权人之所以不积极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权,是觉得维权成本过高,不仅仅是正常诉讼所需预支的资金成本,还包括自己投入的时间精力。而按现有法律规定,这部分成本无法得到赔偿。大部分案件因为法院管辖的限制,还需要去自己住所地以外的城市起诉。

  他建议,自媒体人共同建立一个公益组织,由这个组织来协助著作权人进行维权,可大大降低维权成本。

  “一道网”探索自媒体公益维权模式

  此次协助两公众号作者到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的,是一道网(www.yidao.info)。“一道网”是想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免费协助自媒体人解决维权门槛问题,并摸索一条可持续的公益维权道路。

  这种公益维权模式是如何进行的?

  一道网CEO、版权公益维权发起者连清川先生在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一道网将牵头对接专业版权维权律师,为自媒体人提供免费的版权维权咨询服务,破除自媒体人对法律维权的困惑。

  其次,一道网通过授权协议,让自媒体人将维权的权利委托给一道网,由一道网来承担维权中的所有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从根本上破除自媒体人维权的困境。

  再次,一道网维权公益优先,维权获得的赔偿,承诺扣除掉一道网所垫付的成本之外的赔偿金全部返还给自媒体人,不赚自媒体人一分钱。

  “版权在任何平台都应受到尊重”

  “版权权力在任何平台都应受到尊重。一个个体或者网站的努力,或许不会对整个行业的大局产生什么影响。但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唤醒自媒体人的维权意识。我坚信这个社会的大趋势:原创的尊严必将得到捍卫,原创的权利必将得到伸张,原创的利益必将得到保障”,连清川如是说。

  连清川认为,自媒体人维权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目前有很多自媒体人遭受了侵权,国内也有很多熟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的律师。问题就在于自媒体人的维权需求和专业律师的资源之间未能形成对接。一道网就是要解决其中的资源整合和对接问题,让自媒体人能顺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一道网已经开通了公益维权报名入口,帮助原创者长期维权,愿意进行公益诉讼的律师也可以进驻。今后一道网还将开拓相关互联网产品,方便自媒体人寻求法律帮助。

  同时,连清川也认为:版权有偿转载在传统媒体时代就是有惯例的。对于通过著作权声明、有偿转载等方式,是有利原创者和转载方的双赢。“一道网”就是希望通过维权,来促进形成一个良好的版权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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